民事官司立了案,但是請不起律師,開庭不會說,會怎麼判?

我的天空253033448


不用你怎麼說,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的訴求是事實,在庭上你只要按照法官說的流程進行表達就可以,把你案件的事實表達清楚就可以,然後法官讓你說什麼就說什麼,不懂怎麼說可以問法官,他會給你解釋的,只要說對你有利的就可以,還有就是儘量說的可憐一點。如果你的案件對你來說對你不是很有利,那麼可以去請一個律師為你辯護,如果實在沒錢請律師,可以找到法律援助中心,讓他們給你指定一個律師,可以和你的律師進行商量。而對於判決,法官是會看證據說話的,沒有證據的東西,法院是不會認可的。


房產說法93


【律師建議】民事案子請不起律師,自己又不懂法律,該怎麼辦?別慌,陳律師給你建議,按照陳律師的步驟來走,可以應付大多數的簡單的民事案件。

【前提條件】

如果案件的標的金額很大或者對你的重要程度非常高,建議你無論如何也得請律師,如果沒錢請,可以做風險代理,即前期不付費,打贏官司後從勝訴的金額中按比例支付律師費。當然,正常情況下,請不起律師的,本身案件的涉訴金額應該也不會太大,自己如果做好充分的準備,還是可以應付的。

【準備工作】

對於不懂法或者不會表述的人而言,案子再怎麼簡單再沒有律師的情況下也不能掉以輕心。必要的準備工作是必須要有的。

首先,去利用網絡資源找能找的律師進行諮詢,有些律師可能會因為你不付費而不太耐煩,但是你可以用你的態度去贏取其好感,就我個人而言,很多人非常誠懇的告訴我經濟條件很差,但是非常需要法律幫助,我也會為其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的。

其次,網上現在的學習資料非常多,充分的利用百度去搜索你要打的這個官司的相關信息。這裡面會有很多法官或者律師對於該類型案件的觀點,你可以對號入座去針對自己的案子做資料收集。

最後,去裁判文書網收集同類型案件的相關的法律裁判文書,通過這些案例可以清楚法官在審理該類案件時主要是重在審理哪些方面,原告一般會提供哪些證據對其觀點進行佐證,被告會在哪些地方提出抗辯。最後在法院認為部分可以看出法官的意見是什麼。

有了上述的準備工作後,相信你自己已經對你所要打的官司有了一個宏觀的把握,你完全可以自己出庭應付這個案子了!


【開庭】

民事案件開庭的相關程序你必須要有所瞭解,這樣你才能有條不紊的按照法庭規定的步驟進行下去,而不至於手足無措。

一、按照法院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準時達到指定的法庭

記住,切勿遲到!很多地方的法官對於遲到這件事情是深惡痛絕的,很有可能在超過傳票規定的時間後直接以原告撤訴或被告缺席來處理,所以,萬一你沒法在指定的時間趕到,一定要給法官打電話,告知法官你正在來的路上。

二、開庭時必須遵守開庭紀律

例如:把手機關機或者調成靜音,不得用手機錄音錄像,未經法官允許不得隨意發話,不得隨意在法庭行走等。總而言之,法官的開庭槌敲下之後,就得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庭審工作,一切聽法官的就行了。

三、開庭的程序是固定的,大致分為以下幾個環節:

1、開場白

讀完法律紀律後,審判員(即法官)會講一段開場白,例如:

審判員:某某法院今天就原告趙某與被告陳某離婚糾紛一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本案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張某某獨任審判,書記員陸某某擔任記錄。根據民訴法的規定,當事人對審判人員、書記員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2、詢問是否迴避

開場白後,法官會問,原告是否申請回避,所謂迴避,意思是,如果當事人認為法官和對方當事人存在某種特殊利益,可能影響案件的審理的,例如法官是對方當事人的爸爸或者舅舅、對象等,原告如果要申請回避,可以回答:“申請。”不過,一般開庭,都是回答:“不申請”。問完原告,法官會問被告是否申請回避,一般被告也回答不申請。

3、詢問材料是否收到

過後,法官會問原告,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是否收到?訴訟權利義務是否明確?原告一般回答:“收到了。明確的。”問完原告法官也會問被告同樣問題。

4、法庭調查階段

之後,就到了法庭調查階段,這個階段是十分重要的一個階段。

(1)原告陳述

首先法官會讓原告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而原告一般只要把起訴書中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部分讀一下就行。

(2)被告答辯

當原告說完後,法官會對被告說:“下面由被告進行答辯。”而被告一般答辯的內容就是不同意原告的要求,並陳述理由。

(3)原告舉證

當被告說到沒話說的時候,法官會要求原告針對剛剛講的話進行舉證,即提供證據。

這時候,原告要讀出證據的名字,並說明該證據打算用來證明什麼事實,在說完後,需要將證據拿給法官,(這時候要離開座位)。

(4)被告質證

法官看完後,會對被告說:“被告進行質證。”

所謂“質證”,一般是從三個方面入手,即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

合法性是指,證據是通過合法的手段取得,不是通過非法的方式獲得,如果證據是通過進入對方當事人家中安裝針孔攝像頭等侵害隱私的方式取得的,此類證據就是不合法的證據,就不能在法庭上使用的。

真實性是指,證據是真的,不是偽造的。例如,原告提出一個借條是由被告簽字的,被告質證的時候可以說:“對該證據的真實性有異議,該借條中的簽字不是被告所籤,而是原告自己籤的。”

關聯性,是指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和其打算證明的事實是否存在關係。例如在借款糾紛中,原告只有拿出借條、轉賬記錄等證據才能證明相關事實,但是原告卻拿出被告借張三錢的借條用來證明被告也借了原告的錢,但是從邏輯上講,被告借了張三的錢,不代表也會向原告借。

作為被告,可以對某一個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都有異議,但是,一般情況下,如果對真實性有異議,也不需要對合法性、關聯性提出異議,因為證據不是真的了,就不需要討論是否合法。

當被告對原告的第一組證據質證結束後,法官會讓原告出示下一組證據,原告的流程同上。即說:“第二組證據是和……,用來證據……”。

當原告證據都出示後,並且被告都進行質證過後,法官會讓被告提供證據,再由原告進行質證,其程序也是同上。

當被告的證據出示完後,法官會問:“雙方當事人對事實、證據還有無補充?”

如果雙方都沒有,原告回答沒有,被告也回答沒有。

如果有,再如同上述規定,進行補充。

5、法官問話

之後,如果法官認為還有事實需要查清楚,法官會問原告一些事,問完後,再問被告一些事,當事人需要根據法官的提出進行回答。如果法官也問完了,或者法官根本沒有問的,法官會接著往前,法律調查階段結束,下面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6、法庭辯論階段

法庭辯論階段也是一個關鍵階段,但是相對於簡單案件,在這個階段,法官讓原告發表辯論的時候,原告一般會簡單地講:“請求法官支持原告訴訟請求。”而當法官讓被告發表辯論的時候,被告律師一般回答:“請求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如果案子比較複雜,原告需要講的多一些,可以針對庭審過程中對方的一些觀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反駁,當原告講完,被告也需要針對原告的觀點再進行反駁。

當雙方當事人辯論結束後,法官會說,法庭辯論結束,當事人陳述最後意見。

7、最後陳述階段

這個時候,原告一般也就是說:“請求法官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一般也是說:“請求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官會講:“今天開庭到此結束,當事人在退庭後,閱看法庭記錄,如有遺漏或差錯,可以請求補正,然後簽名。退庭。”

8、退庭後核對筆錄

當法官宣佈退庭後,就意味著開庭結束了,當事人可以站起來了,這個時候,書記員會打印出,當事人、和法官剛剛在開庭時講的話,這個叫“庭審筆錄”,需要由當事人簽字,不過簽字前,當事人需要核對一下,有沒有打錯字。留作以後再有糾紛時候,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因為很多開庭時講的話以後在判決書中都看不到。如果還要打官司,需要搞清楚開庭時雙方講了什麼。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因為開庭時候書記員要記錄,當事人開庭說話的時候,儘量不要太快,並結合自己桌子上電腦屏幕上書記員打字的速度進行說話,適當控制一下語速。

四、開庭注意事項

如果對方請了律師,那你可千萬得小心了,有專業人士在你說話尤其要注意,否則有可能把自己繞進去的,就我自己的執業生涯而言,也遇到過對方當事人沒請律師的情況,往往這種時候就非常輕鬆了,而法官一般會有點頭大,因為意味著法官需要跟當事人去解釋很多平時不需要解釋的知識點。

當然,站在法官的立場來看,一方有律師,一方沒有律師,顯然是對沒有律師這方不利的,因此,法官會比較注意去提示沒請律師的這方的訴訟權利,因此,在對方沒律師時,你一定不要不好意思向法官求助,遇到聽不懂的法律術語時直接告訴法官你不明白是什麼意思,法官會給你進行解釋的。另外,在辯論環節,對方律師如果打算跟你辯論,你也不需要接話,你就說堅持自己的意見就可以了。

【開庭結束後】

開庭結束後記得要跟法官進行溝通,比如是否還需要開庭,以及法官認為還有沒有什麼需要補充提交的證據。一定要態度誠懇的告訴法官,自己不是不想請律師,而是確實經濟困難沒錢請律師,這樣法官會對你心生同情,也會有所照顧。


陳豪俊律師


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解憂君在法院工作,也在辦理案件。對於您的問題,作為承辦人,我很負責任的告訴您要分情況看待:如果案件複雜,涉及到的問題較多,爭議較大,為了你的權益請律師還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如果案件爭議較小,不是很複雜,一般情況下法官都會引導你走完庭審。接下來,我會結合辦案經驗,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一一為你講述上述問題。


一 案件簡單,爭議較小的情況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一些簡簡單單的小案子,比如民間借貸呀,離婚啊,買賣合同啊什麼的,如果爭議較小,案件清晰,說不嚴謹點,法官都會幫你開完。為什麼呢,因為簡單啊,單拿民間借貸案子來看吧,你起訴是不是得有借條啊,你起訴一般都是確定借給對方錢了對吧,現實中百分之八九十的情況都是被告在庭審上說借款屬實,暫時沒有能力還,會慢慢還的之類的。而法官此時幾乎就走完程序拉到了,即便問問題也只是一些特別簡單的問題。也就是大概程序走到半道,會讓你出示證據,你把條子給他就可以了,他會問你證明啥,你就說證明對方跟你借錢了唄。很簡單的事情。有時候一些法律術語你聽不懂,法官也會用土話給你解釋,比如申請回避嗎,你要聽不懂,他就會問你就是我們幾個審你的案子行不行。就是這樣的,所以我不嚴謹的說一些簡單案子法官都會替你開完。

最後法官的裁判都是以證據為準的,比如借錢了得有借據,買東西欠款得有欠據,你的案子不復雜的話,舉證完畢證明了問題之後,法官自然而然就能認定,也不會存在你不懂不會說,法官胡亂判的問題。


二 案情複雜,爭議較大的情況

這種情況說實在的,如果你不懂法的話,你的利益可能會受到很大的損失,並不是法官不幫你,而是法官不能幫你了,因為有些時候替你說了,是損害另一方的利益,好像整的跟你原告熟悉似的,會導致判決或者庭審不公正。所以說這類案件最好是找個律師或者法律工作者來為你服務。

比如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就會涉及到很多東西,簡單舉個例子,單單拿誤工費這一條,就能問蒙你,有時候你就想不到主張誤工費的損失,你不主張,法院肯定不給你判上,即便法官知道你這個案子假如主張誤工費的話肯定可以判,但是你沒說,那就不可能給你判。即便你提了,要是你提的數額較大,法官還得讓你舉證,你怎麼舉,不得乾瞪眼睛嗎。再比如問你要證據,你舉證不能,怎麼贏呢,交通事故的案子證據老多了,什麼病例啊,住院收費專用收據了,什麼用藥清單了等等,蒐集證據就夠你忙活得了。最可怕的是,假如對方有律師,你自己想想那場面吧,全面壓制你個法律小白人,吃虧的肯定是你。


所以說案情複雜,爭議較大的,庭審上即便法官想幫你,問啥啥不知道,法官也幫不上,而且這類案子,法官也不能幫你,因為有爭議,肯定需要舉證質證,過分的提示你會導致對方認為審判不公,有可能就導致上訴一類的發生,更有可能連累到自己身上,所以肯定得中立。


法律解憂君


打官司首先打的就是證據。

所以說首先要有證據意識,注意收集和固定一下對你有利的證據。

另外要注意一下舉證期限。

一般法院在立案之後會確定一個舉證期限,即需要雙方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進行舉證,如果舉證期限內不進行舉證可能會面臨證據不被採納的風險。法院一般會進行如下處置:

(1)如果是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超期不舉證,法院將不予採納。證據與案件基本事實有關的,法院應當採納,但可以進行訓誡、罰款。

(2)如果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超期不舉證,法院應當採納,但會進行訓誡。

並且對方因為你的超期舉證導致有其他額外支出,譬如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等,向法院主張時,法院也可能會支持。

所以說也要注意舉證期限,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就是法庭上需要注意的事項。

首先要注意遵守法庭秩序,其次注意每個環節應該做什麼事情。法庭秩序無需多講,開庭的時候,書記員一般都會進行宣讀。重點說一下兩個比較重要的環節。

首先是舉證質證環節。

這個階段法庭會讓當事人雙方進行舉證,並對證據的三性進行質證,即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進行舉證。這個環節非常重要,如果能夠對對方的證據指出存在的問題,譬如指出對方證據是以非法方式取得等,便能夠很好的推翻對方訴求所依據的事實。當然自己方也一樣。另外需要注意,需要提供證據原件。

其次是法庭辯論環節。

即雙方當事人根據前面的舉證質證,以及對於適用法律的理解進行當庭辯論,當然辯論不是家長裡短的爭吵,要緊緊圍繞著爭議焦點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觀點。

另外,因為打官司確實是一件挺專業的事情,不論你案件簡單還是複雜都最好先找律師諮詢一下,讓律師指導一下你案件中有哪些點需要注意。同時也可以利用網絡等資源進行一下相關的學習和準備,譬如到裁判文書網上搜尋相關案例,看一下法院如何處理的等。

最後,如果說是因為經濟條件確實困難,可以去申請法律援助。

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條件,法律援助機構會指派律師免費為你代理案件。在我國,法律援助可以說正是專門針對貧困群體,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所建立的特別法律制度。當前受援助比例只農民工一個群體就達到了35%以上,所以說能夠很好的解決因貧困無法得到專業法律服務的問題。

好了,以上就是對你問題的解答,希望對你有用。


法眼觀生活


一、請不起律師若符合援助條件可到當地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

二、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話需自己出庭,針對事實部分建議如實陳述。

三、好的法官會引導你,不會讓老實人吃虧。

四、實話瞎話其實一開庭法官就基本能判斷出來。若是欺騙,從心理上法官會鄙視你,也不會讓你從謊言中漁利。最好還是實事求是。

五,若有訴求,必須要有相應的證據,或者對方認可,當然身份關係對方認可還不行。

六,避免虛假訴訟。

七、若有法律上的問題,也可以在頭條上免費諮詢。

八、能調就調,法官手中的案件太多,一個基層法院的法官半年人均案件300多起,若等判決,時間稍長。調解不但減少對抗,還能快速高效化解矛盾。

九,不是走投無路,就不要打官司了。

僅是建議,不當之處望見諒。


一圖說法


做為普通公民,對法律知之甚少,完全是情理中的事。非法律專業人士如何完成民事訴訟?個人以為,清楚地敘述事情經過非常重要,只要事實清楚,剩下的事就是法官的事了。當然也不排除庭審員惡意誘導當事人做出不利於自己的陳述,同時也有書記員故意或者是無意漏掉關鍵環節這樣的事,但是畢竟是少數,我相信,絕大多數案件會得到公正的判決。至於本文中的“公正”是不是當事人心中想要的公正,就不能判斷了。這個世界上的事沒有孤立的事,包括司法公正。所謂的公正是有一定條件的,有些事合情理,但不合法理。有些事合法理,但不合情理。必須結合特定司法環境綜合判斷是否公正。一句話:公正有很多解釋,我們要取得什麼樣的公正?能取得什麼樣的公正,取決於當下的司法環境。


亦俠亦魔



1、法院開庭的本質就是讓老百姓各講各的理,你提出的道理有證據支持就可以了,雙方都是說服法院相信和支持自己,沒有相信那麼“神聖”。

2、民事案件一般都是家長裡短,或者涉及一些買賣和債務問題。律師的作用就是幫你理清思路,把自己的道理說清楚,找到合適的證據。這些事情當事人自己都可以做的,好好準備,開庭別緊張,也別激動。

3、題主擔心“判實施不清”,應該是原告。如果擔心自己屢不清楚思路,在當地找個律所代寫一份起訴書,開庭時候照著念就行,開庭時沒寫到的,也可以自由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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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那些事兒


既然已經立案了,表明《起訴狀》已經寫好了!也已經交到法院了,就不要再請律師了。因為,《起訴狀》代表了民事案件的思路的確定,訴訟案由的固定,也從而對訴訟證據進行了選擇,在這種情況下,您就不需要請律師了。因為,律師已經無法對您的案件進行框架性的設定了!只能進行一些微調和修改,對案件所起到的作用不大,您就省點錢嗎!


秉諾_尚俊律師


法律以證據事實說話。如果你證據充分確實,那麼,哪怕你一句話也不會說,法院最終還是會判你勝訴。

相反,如果你無事實根據,就算你請的律師能把“黑的說成是白的,把白的說成是黑的”,法院最終還是會判決你敗訴。

所以,打官司如同鍊鋼打鐵,關鍵還得要靠本身過硬。此乃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飛蛾灘


如果訴訟已經立案,但是請不起律師,開庭又不會說,建議在開庭前一定要把證據材料自己搞清楚,到底想證明哪些事實,因為已經立案,就說明已經起訴受理,且自己是原告,尤其是起訴狀中是有訴訟請求的。也就是說需要根據訴訟請求,找證據材料來證實訴訟請求的合法性,同時有證據來證實訴訟請求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就是的。另外就是可以去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類似的案件,可以看出其他類似案件中法官審理的重點和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等內容,可以根據類似的判例來進行說明就是的。最後就是如果沒有律師,也不是很明白法律規定和庭審程序的話,法官通常會給你解釋清楚,但是在法官給你解釋或說明時要認真聽,及時進行說明就是的。因此,根據你的陳述和有關證據材料來進行判決,並不一定就判決事實不清,也請不要太悲觀,要相信法律,要相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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