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人辦退休,201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多少?

愛情陽光


江蘇省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退休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為6057/月元。

我國養老保險現在是省級統籌,南京隸屬江蘇省,職工退休採用的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為江蘇省職工平均工資。江蘇省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職工退休,計算基本養老金的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為6057元/月。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關於發佈201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蘇人社發〔2017〕208號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崑山市、泰興市、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國發〔2016〕56號)、《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省政府令第36號)、《省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89號)等文件規定,現就2017年度社會保險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057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72684元。  

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按18171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按2940元執行。期間參保人員的繳費工資高於等於2940元的,相應年度的最低繳費係數按1.0計算。  

本次調整前執行的繳費工資下限高於2940元的,按調整前的繳費工資下限執行。基金收支缺口較大的地區可在2940元的基礎上適當上調。 

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按18171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仍按去年省公佈的標準執行。 

四、考慮到部分地區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相對偏低,允許蘇北五市和揚州市、泰州市適當下調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但應全市統一標準,並由設區市報省廳審批後執行。  

五、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和計發待遇基數是否參照上述規定辦理,由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定。  

六、各地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政策,確保基金應收盡收。凡擅自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標準的,要立即進行自查自糾,對糾正不到位的省將扣減省級調劑金並予以問責。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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