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復業的通告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復業的通知》要求,現就延遲企業復工復業事項通告如下:
廊坊市行政區域內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特此通告。廊坊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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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3 02:57:48 北三縣快訊
廊坊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復業的通告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復業的通知》要求,現就延遲企業復工復業事項通告如下:
廊坊市行政區域內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特此通告。廊坊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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