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对拒绝配合隔离者强制执行!疫情防线之前还须拉起法律“红线”

近日,在全国上下奋力战“疫”的同时,各地也出现一些拒不配合防控工作、甚至殴打防控工作人员的事件。


确诊母女不主动上报还逛商场,可能涉嫌违法


武汉对拒绝配合隔离者强制执行!疫情防线之前还须拉起法律“红线”


1月22日,蔡某某母亲从武汉来杭州探望女儿,母女俩于1月26日下午在某商场购物,1月30日母女俩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经核实,蔡某某自己来自武汉,却未按规定进行报告,房东明知蔡某某为武汉人却未按规定主动报告,造成一定后果。


核实后,公安机关对房东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惩罚;对于母女俩可能涉嫌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还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并殴打工作人员被行拘


武汉对拒绝配合隔离者强制执行!疫情防线之前还须拉起法律“红线”


1月29日,烟台市福山区纪委区监委印发《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违纪问题的通报》指出: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不守纪律不守规矩,给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障碍。


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张格堡村党员刘杰于1月27日下午,驾车返回该村路口时,拒不配合回里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检查,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殴打。


最终刘杰因寻衅滋事被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回里镇党委给予刘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然严峻复杂,全国很多省市早已依法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仍有人无知无畏甚至干扰大局沦为“害群之马”。此风一旦滋长,必然侵蚀抗“疫”信心,甚至形成防疫盲区,不可不防。


所幸的是,不少地方对以身试法者予以了严厉惩处。然而,仍然不能排除,少数地方受“维稳”惯性思维影响,面对胡搅蛮缠者,不愿处理、不敢处理、不能处理。


“疫情是魔鬼,我们不能让魔鬼藏匿。”面对这一肆虐全国的“魔鬼”,包括医护人员在内的不少行业千千万万名“勇士”不分昼夜奋战一线,正逐渐拉起一条阻挡“魔鬼”的坚固防线。


战事胶着之际,防线不可有丝毫漏洞。为了防止“害群之马”作祟,各地应在疫情“防控线”之前拉起一条不容触碰的法律“红线”,让肆意妄为者望而却步,对心态麻木者棒喝警示。


疫情严峻,杜绝防疫“盲区”,就不能有“法外之人”,更不容“法外之地”,14亿人民唯有同心协力,这场抗“疫”大战,才能最终获胜。


疫情最为严重的武汉市更是高度重视,并出台新规规定,集中隔离所有疑似病例,拒绝配合隔离者强制执行。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2月2日发布通告,要求对全市经发热门诊诊断有肺炎症状的发热病人和新型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由各区安排车辆分别送至区集中隔离观察点。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隔离观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前期定点隔离和居家隔离基础上,对全市经发热门诊诊断有肺炎症状的发热病人和新型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由各区安排车辆分别送至区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治疗或采取其它预防措施。具体隔离观察时间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患者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隔离期间,各区免费提供食宿、医学观察和治疗。其他发热病人由社区继续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武汉市新型肺炎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同日,据当地媒体报道,根据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武汉对“四类人员”进行集中收治和隔离。


确诊患者集中收治,疑似患者集中隔离,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2日,根据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武汉各城区都在进行“四类人员”的集中收治和隔离工作,目的是有效控制传染源,坚决切断传染途径,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指挥部要求:


一、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必须实行集中收治。重症患者必须送定点医院入院治疗,轻症患者无法全部进入定点医院治疗的,必须征用其他医院或酒店作为临时治疗区,集中收治。


二、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必须实行集中隔离。重症患者必须入院治疗,轻症患者无法入院隔离的,必须改造酒店作为临时隔离区,进行集中隔离。为有效防止家庭聚集性传染,不得进行居家隔离。检测结果为“双阴”,但临床症状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条件的患者仍按照疑似患者进行管理。


三、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必须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对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参照疑似患者进行集中隔离观察,但要与疑似患者分开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四、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因一些病毒携带者,自己不发病但是仍具有传染性;一些病例在尚无症状的潜伏期就已具有传染性。所以,已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也要参照发热病人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2月2日中午12点前,各区必须完成现有“四类人员”的集中收治和隔离工作,对新增人员要实现“日清日结”。“四类人员”的集中收治和隔离场所必须分开,有效防止交叉感染。要安排好集中收治和隔离点的医护人员和后勤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