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酒怎么做会计分?

我不是小孩请别拿糖敷衍我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对此的解释为:“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影响会计利润)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货物购进时用途不确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进行抵扣)


小吴说财税


题目信息量有点少,我假定公司一次性买酒100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每瓶不含税价100元,税额13元,合计113元一瓶,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买酒用途有多种,就不同的用途有以下不同的会计分录。


1、购入100瓶酒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酒 1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2、拿1瓶酒送给客户,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招待费 113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13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酒 100

注: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其他单位或个人),应作视同销售处理,按照外购时的价格作为销售额。进项税可以抵扣,不用转出。


3、拿1瓶酒招待客户用,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招待费 113

贷:库存商品-酒 1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3

注: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不视同销售,进项税不得抵扣,需转出。


4、拿1瓶酒用作员工聚餐饮用,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13

贷:库存商品-酒 1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3

注: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进项税不得抵扣,需转出。


总结:(外购货物在不同用途下的处理)


李智敏注册会计师


【税务筹划】

解决公司利润高、奖金多,股东分红、工资、提成、佣金发放等问题,可做到:

1⃣解决高额个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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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薪资转化为进项成本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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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需考虑社保,大幅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6⃣适用于金融投资、建筑施工、网红经纪、医药代表、渠道销售、生产加工、高管提成、股东分红、事务所合伙人等。


南京巨兴东


借:管理费-招待费

贷: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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