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欠债倒闭,法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法人不是老板?

娱乐社茶楼


法定代表人肯定是个限高的,就这个责任!实际控制人为主要被执行人!


神隆盈丰


你可能把老板的概念,误认为是管理企业的总经理了,因为他经常在该饭店做管理工作,发号施令,故此你认为是老板,其实真正的老板是“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这才是该饭店的老板,如果该饭店倒闭,该饭店的法人既享有各种债权,并负有承担到期的各种债务及各项税费。





一束小草


饭店,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法人”理解有误,“法人不是老板”理解为:法定代表人不是出资人,出资人通常理解为“老板”)法定发表人可以是股东之一,可以是外聘的职业经理人,这里,取决于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饭店欠债倒闭”,属于公司经营行为之一,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盈利、亏损均属正常,法定代表人正常经营亏损不承担法律责任,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法定代表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上报股东大会批准。


东方长啸


法人不是老板,你的这个饭店形成模式是什么?独立法人,或者是股东制?

第二个就是你要看债务的形成,是以法人名义的银行贷款,

还是被托管的老板的个人借条?

两者形式不一样的,如果是银行贷款,那么就跟法人有直接关系,这个债务就堆到法人身上了

如果是个人借款或者工资货款,这些债务,如果你没有跟法人的托管或者合作协议,那么法律意义上也是法人承担,

如果有协议,那么这些债务法人就不会承担了!


王光明


法律规定是:法人/及股东即是老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