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幅草書下筆輕重變化,粗細對比,欹正造險,甚或有狂放不羈之概


這幅草書下筆輕重變化,粗細對比,欹正造險,甚或有狂放不羈之概

這幅草書自作詩,應該說寫得嫻熟流暢,下筆輕重變化,粗細對比,欹正造險,大開大合,頗具氣勢,甚或有狂放不羈之概。且詩書合作,興之所至,一揮而就。書法是展現功力和學養的藝術,自書詩詞,在當代書家創作中,是應該大力提倡的風氣,僅此一點,這幅作品便值得稱道。

然而,氣勢的產生應該是意與法渾然無跡的和諧體現。以此觀之,作品中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為強調力感之強、氣勢之大、變化之多,故意以粗細、長短、輕重作懸殊對比,如此的技法處理,不僅未達到理想效果,反而違背了藝術形式美的規律,破壞了筆畫、字形乃至章法的和諧美,使人感到有鼓努為力的造作之氣。

具體地講:

①,作品本取縱勢,運筆下貫而行,故牽連引帶皆應以利於下行為主勢,才能保證字與字之間的上下呼應和氣息貫通。而“落”、“出”、“己”、“意”字的大長筆畫的橫撐或上折的處理,打亂了作品整體運筆落墨的節奏,既破壞了字內點畫之間的氣息連貫,也阻滯了上下字的承接呼應,雷同的偏扁字形亦無美感。

②“賢”字下之“貝”可草成類似“大”字,但作為非草書主體的結構是不宜過大的,如此地突出下半部,則削弱了上面結構的存在意義。

③“紙”字起筆從“落”字牽引而來,而重重地休止後,下則以纖細筆畫鉤環,這種點畫故作粗細的處理,失去了“紙”字草書的形體美。

④第二行中,“心”字以上5字,均筆畫粗細勻當,視覺舒服,是比較好的點線組合部分,而“心”字一出,大大的三點橫連,顯得十分突兀。“雙”字起筆上下兩點亦然,這種故作重筆造成的視覺衝擊力,恰恰破壞了原本自然的和諧之美,顯得十足。

⑤“削”字草寫,應以一短豎後,左右兩點呼應,便下引左回右互連屬之筆,再向右轉曲筆左回,最後安點。而作品將左旁“月”字腹內以上下兩橫實寫後,僵硬地向右長長地橫拉出一筆作鉤收束,如此筆畫安排,犯了草書結構“真草偏枯”(一字之內半楷書半草書)之忌,也失卻了草書的符號意義。

⑥“融”字左旁下部草寫,應作兩點後筆鋒右向引出“蟲”部即可。作品中將“融”字左上草寫後,把下部結構中的兩點一橫一豎如楷書一樣真切寫出,毛病與“削”字相同。

⑦“留”字本來前幾筆寫得不錯,提頓自然,使轉得當,筆勢婉轉飛動,末兩筆若以短畫傾斜交叉即可,而作品卻將末筆以超長斜橫重重穿插於字下,因突出非主要筆畫的不當處理破壞了字的整體和諧,亦不合“違而不犯”的古訓。

⑧在把握筆速問題上,因未悟“淹留”之法,鉤連引帶迅疾而過,加之鋒毫散亂,出現瞭如“紙”、“消”、“藤”、“手”等字意到而筆未到的現象。

作者樂於大刀闊斧、縱橫捭闔,追求豪放氣勢,這本無可厚非,問題是放要有度,過猶不及。豪放與猛躁僅一步之隔,狂放亦須精美。技法把握得好,便呈自然之美,反之則現造作之態。作者的主觀精神與情志感受,須與書之理、法密切結合,方能臻於上乘。我們在學習書法的過程中,應該分清藝術個性與不良習氣之間的區別,自覺地克服筆下那種非規範的習慣性的技術操作,克服自以為美而實則違背藝術形式美規律的技法處理,以經典為範例檢驗我們的創作。觀賞古今草書大家豪放風格的作品,一方面被其氣勢震懾,同時也會為其恰到好處(因此稱為精妙)的技法所折服,因此他們作品的藝術魅力才是永恆的。


自然是一種風格,更是一種品位和境界。它崇尚渾然和諧,摒棄故意造作,依賴於心手雙暢地任意揮灑。還是孫過庭說的好:“心不厭精,手不忘熟,若運用盡於精熟,規矩諳於胸襟,自然容於徘徊,意先筆後,瀟灑流落,翰逸神飛。”(《書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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