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规穿马路被撞死,保险赔偿后家属要求司机再赔60万,怎么办?

老王007tb


可以不赔偿的,毕竟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完毕,虽然在法律里面有明确规定,在人生伤亡的事故中,即使保险公司赔付,作为受害人本人或者家属还是有权利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保险公司都已经赔偿的差不多了,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金额是有标准的。除非你的保险不够赔偿死亡赔偿金。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是行人负全部责任,但是对于行人的损失,机动车还是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现在这个案子无论是从交警部门还是保险公司,已经结案了,双方签订了手续,走了所有的法律程序,案子已经结了,如果案子还没有计算清楚该赔偿多少,保险公司是不会将钱赔偿出去的。

现在死者家属有要求司机再赔偿,这一点上于情于理都有点儿说不过去了,虽然能够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但是事情这样出尔反尔的处理就比较麻烦了。

个人建议不要赔偿,也可以明确的告知死者家属,如果觉得赔偿不合理,可以提前申述,在这个法治社会里面有的是说理的地方,如果对方把你的起诉了,你要拉上保险公司一起应诉,放心保险公司处理这种事情还是比较专业的。

当然,前提条件是你的保险确实够赔偿对方的身故赔偿金,一般来说交强险可以赔偿11万,剩下的就是商业三者赔偿了,如果你没有商业三者,对不起,那你该给人家赔多少就赔吧,没办法,毕竟人家是有人员伤亡的。

如果你的保险保额足够赔偿对方的死亡赔偿金,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再自己掏腰包赔偿了。

在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千万不要私了,如果一旦私了了,这个事情保险公司也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了。


保险老炮


严重事故一般就走法律程序吧!交通警察定双方的责任分成,然后双方的损失,一般行人次要责任的话占3成也了不得,因为行人你是自负,车方有保险公司负担,所以即使不计车方损失,你一个人如果当场死亡没有医疗抢救费,赔偿100万,那么行人能拿到的顶多70万


小溪哗哗的流淌


如果司机有能力给且愿意给给他就是了。如果不愿意给,就让对方起诉好了,让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依法判决即可!如果认为判决不公还可以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宋英群律师


家属的无理要求司机可以拒绝!行人违规在先,应负全责!交警事故处理结论是行人负全责的话,家属没有要六十万的依据,即使家属打官司也不会胜诉!现在全中国交警执法理念都发生改变,行人没理也要讹人的现象没人支持(交警定则和法官),最早北京法院判过一例案子,女子横穿高速路被撞死了,司机无责不承担任何赔偿,被撞死女子还要赔偿汽车修理费的典型案例,开全国汽车肇事之先例,扭转人们的传统观念!行人家属得起诉司机走司法程序,司机避免跟行人家属越过司法程序对话,后患无穷!


我心飞翔152139287


司机可以不赔!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家属还要求司机再赔偿60万,这不是讹人吗?

首先,路人违规穿越公路被撞死,责任完全在路人。而司机无违规的现象,所以司机是没有责任的。那么该案的交通事故认定,就是行人负全责,驾驶员无责任。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没有责任的,对于行人的损失,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不大于10%的赔偿责任。

这也就是说,即使机动车没有责任,但是也应当从保护行人的角度出发,承担10%的赔偿责任。

这对于行人来说,是够宽大的了。

其次,对于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先行赔付,一般是先用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在按商业险范围内予以赔付。

保险公司赔偿后,车主和驾驶员就没有赔偿义务了。

最后,路人因交通事故被撞死,一般情况的话,即使是机动车负全责,也只能赔偿60万左右。

而本案是机动车没有责任,司机也没有责任。即使是机动车一方应当赔偿10%的责任,也只是赔偿6万元左右。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了相当的保险费用后,死者家属再要求司机赔偿60万,显然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因此对于这种无理的要求,司机完全可以拒赔。

巴拉巴拉巴拉


鑫旭在线


首先要看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基本是同等责任为50%,主要责任为70%,次要责任为30%。其二才是认定行人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保险赔偿部分不足损失的,才由车主进行赔偿。

最主要的是看双方的责任以及损失。


律师崔紫燕


您这里所提到的“保险赔偿”应该是属于车险理赔。车险理赔的赔付比例是根据交警对双方责任的判定为依据的。

但是究竟车主方应该给予对方多少理赔金,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向法院提请诉讼来解决。向法院提请诉讼时,同时应该提交在这次事故中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与保险公司已经理赔金额。


范范谈保险与理财


题主,你这没说清:

行人违规穿马路被撞死,交警依法判决你的责任大小,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赔偿。关键是交警协调总计赔多少钱?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没有达到交警协调赔偿的金额,那你只有自己赔偿了。如果你对交警协调的金额不同意,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


努力了就会有


世间一切唯有生命最可贵,如果连生命都没有了,还拿什么去体验世界的美妙?所以,面对于生命大家都格外珍惜,但是生命在马路上随时都显得特别脆弱。每天各地都会上演各种车祸,有不幸离世的、也有在抢救中存活的人,但是车祸后的他们,不论是司机还是被撞者,都会受到比较大的心理阴影,给彼此家人的生活,更是带来了比较大的转变。


最近,有人提问“违规穿行被撞死的行人保险赔付后,家属要司机再赔付60万,合理吗?”对于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都比较好奇,马路上车祸后牵扯到死亡的案件,都会引发各种赔偿的纠葛。首先,针对于违规穿行被撞身亡的行人,要知道其主要责任就在于行人自己。

在《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里,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行人违规过马路出现了车祸,机动车按规定行驶没有任何违规的话,机动车驾驶人是不用负全责的。而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都是先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一般都是用交强险先赔付,不足的部分再由商业险在范围内赔付。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赔偿过后,机动车驾驶人就没有赔偿的责任和义务了。

但是从保护行人的角度考虑,如果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里行人是违规过马路,驾驶员在正常的行驶范围内造成的车祸,即使驾驶人没有责任,也需要承担10%的赔偿。在车祸身亡的补偿方案里,车主承担10%的补偿,对于行人家属已经是够宽大的了,毕竟整个事故当中最无辜的还数机动车驾驶人。明明在正常范围内行驶,却依然要从保护行人的角度,去赔付10%的补偿。

在一场车祸中,如果车祸的全责是司机造成的,机动车司机也只需赔偿60万左右。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具有全责,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里的10%赔付,驾驶人也只需要赔偿6万。所以,违规穿行被撞身亡的行人,在保险赔付后如果家属要司机再赔付60万,很明显是不合理的要求,机动车驾驶人也有权利拒绝多余的赔偿。

其实,不管是行人也好、驾驶人员也罢,在交通事故里的伤害,都源自于“规矩”二字。交通法规就是在捍卫我们的生命和安全,每条规定如果我们都按时遵守,生命和安全在马路上也会更加牢固。所以,希望每一个行人和驾驶人员,在马路上通行的时候,都要坚守“宁愿慢一分钟、也不要抢一秒时间”的过马路原则。


漫步古今


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违规者如果是全责再向司机要赔偿那就是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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