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樓面層使用權歸誰所有?是否歸所有整幢樓業主所有,公共使用?

日出日暮148986295


一般默認情況,也就是沒另行約定的情況下,屋頂屬於公共部位全體所有;

既然有默認情況,那就有非默認情況,如果在銷售合同裡對本棟業主有約定,那就按約定來,有的屋頂約定的使用權是屬於頂層所有。其好處就是屋頂漏水維修不用本棟業主動用維修基金進行修理,購買頂樓的用戶如果漏水也不用等著本棟業主簽字難等難題了,這樣其實都好。

部分人又會說了,我要上去曬被子啦,還好,這是平屋頂屋面,如果是坡屋頂屋面你就不能曬被子了?

當然大部分是支持的,有少數人字又不願意籤,使用又想用的,有時候真的覺得很讓人無語。

各位覺得是全體業主所有好呢還是屬誰好?


建築百科


1,房屋的屋頂,根據城市規劃管理法規定,屬於全體業主所有。

2,屋頂上一般有電梯機房、排風設施、航空警示燈、女兒牆、防雷設施等,是肯定不可佔用的。如佔用,屬於違法。

3,如管理不嚴格的小區,也有個別現象,就是業主在上面擺放花花草草盆栽植物,到條件是不可堵塞,不可違建,不可封閉,而且符合消防法和治安管理條例規定。也就是行業所說的:可用不可佔用,且本棟業主每戶均有使用權,無佔用權。


張長國聊旅遊


歸屬權是本棟樓業主,而使用需要按照法律,尤其是高空安全管理條例等,因為樓頂屬於高空危險區域,因此,應該有管控的封閉,否則就會出現墜樓事件,想不開的跳樓了,因為樓頂未採取封閉式管理責任誰負?有的人可能說風涼話,跳樓活該等等?那也不能大過法律,高空管理問題。

不採取封閉式管理,都上樓頂種花,晾曬被褥等等,高空活動頻繁容易出現的墜樓問題誰負責?夏天上去烤肉串喝啤酒,醉了掉下去誰負責?一些列的安全問題誰負責?因此,高空使用需要按照法律法規合理使用,把目光放到自己戶門以內吧,把愛心撒向小區公共設施別故意損壞吧,土地是集體所有制的,樓房居住權是70年的,土地是當地農民的,樓房是地上建築物,暫時使用權力,不是所有權,因此,小區是地上物而已,好好愛惜地上物還給小區一個美好環境吧。都想私自使用,多佔點多用點,用不上的就拿出歸屬權來說事,哪個小區沒有違建?也沒見到大量業主維權的,說明一個問題,假維權真自私。否則,小區就不會出現違建了,還有樓內做小買賣的。


二零零伍


如果樓頂安裝了移動基站怎麼辦?小區物管收了基站公司錢的,基站不徹走?我們住頂樓,響聲大,影響休息。。。


愛唱歌的飛姐


屬於公共的,全體的,但由物業管理,要不然你去安裝太陽板發電他去養鴿子種菜,會對頂層業主不負責。當然也管著頂層別想在加蓋一層。問題來了,一般屋頂就是涉及漏水,這時可能就需要大家共同承擔。


vip80140108


對,歸本樓全體業主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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