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离婚,走法律程序对男方有利还是对女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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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离婚,走法律程序是对男方有利,还是对女方有利,通过司法起诉的离婚,并不存在对哪一方有利这个问题,这个是根据实际的情况,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我国目前关于离婚有两种方法: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一般是在双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才会诉讼离婚。

您所谓的对男方或者女方有利,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的,现在的诉讼条件对哪方来说更有利。例如孩子抚养权,跟孩子的年龄以及父母双方的条件综合考虑的。诉讼离婚就是问题中的“走法律程序离婚”。而在实践中,总是把女士看作弱势群体,法律会倾向于对于女性的保护。关于离婚案件,夫妻存在期间内,对于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协商不成时,才会由法院最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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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职业的关系,经常听到有一些人说:夫妻两个过不好了,要让对方先提出离婚,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

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按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无论是男方或者是女方?在打官司的时候,原告和被告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原告就是有理,被告就应当吃亏让步的情形。

同样的,夫妻两个人在婚姻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享受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如果两个人过不下去了要求离婚,无论对男方或者对女方都是一样的,不存在男女有别之说。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这都是男女双方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加以限制和剥夺。离婚的时候如果属于男方的过错,男方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属于女方的过错,女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子女抚养和分割财产的时候,应当照顾无过错一方的权利。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既然结婚了,就应当珍惜夫妻已有的感情,好好地过日子。且记千万不要轻易离婚,但是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才不得不离婚。

如果是走法律程序离婚,相信法律是公平的,对男女都是一视同仁的。只要敬畏法律,明白事理,一定会得到公平合理地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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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离婚,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那么就是双方谁有理?法律就会对谁有利。因为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偏袒任何一方。而且走上法律程序离婚的一般都是因为财产问题或者是因为有一方不愿意协议离婚,只能走法律程序。所以说男女离婚,还要看离婚的理由来决定对谁有利。我们单位有这样一个同事,他的妻子孩子在另外的一个区,他在我们这个城市里有一个相好了的,可能是感情上的出轨让媳妇看出了端倪,最后两口子竟然争吵到了单位。可我这个同事为了孩子就是不离婚。他的妻子没有办法就四处收集他的感情出轨的证据。最后人家拿出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照片,跟他走上了法院,在法院法官的公证宣判下,两个人最终离婚。离婚结果是这个我这个男同事出轨在先,视为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只提供孩子成长的抚养金。另外财产多半都判给了他的妻子。所以我说你看这是他有错在先,所以说法院也重视事实和证据。也绝不会让弱者吃亏,这就是法律的庄严和神圣,有过错方必然 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那个受害者一方,却得到了有力的帮助,这就是法律重视的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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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显然是当事人对于我们国家的婚姻法是相当不了解的。

我们国家的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对于是否已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都能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够共同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如果男女双方对于是否离婚,或者对于财产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只能选择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对方的情况,及提交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所以第二种离婚方式就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很多人都会问,去法院起诉到底是做原告好,还是做被告有利?其实作为原告和被告都是一样的,法院不会因为你是原告而就偏向你,也不会因为是被告而就故意刁难你。法律程序是不会导致对哪一方有利的。

所以大家尽可能放心,如果你着急离婚就可以作为原告主动去法院起诉,如果你不着急,那你就可以等着对方去法院起诉你!结果只会是因为你的证据和你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而改变,而不会因为你作为原告或者作为被告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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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法律以外的因素,若是在公平裁判基础之上的法律适用,不管对于男方还是女方,其实并无差别。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途径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形。协议离婚具有程序简单、时间短的优点,相比于诉讼程序的繁杂及耗时,协议离婚确实是首选途径。

一般来说,离婚主要涉及的无非就是离婚、抚养权归属、共有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处理这些事情。若是想通过法律程序途径离婚,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及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行为。

例如,抚养权的归属可能是离婚中争议最大的一个方面。一般来说,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时候,要保护未成年人。孩子到底归谁更合适,父母哪一个做监护人更合适。我们就要采用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要看孩子跟谁更亲近,谁更有社会责任感,对孩子更有爱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法院会考虑以下情形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所以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裁判实践,若能将孩子带着身边抚养共同生活,这种情形下对于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归属,则将是非常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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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程序主要根据你的离婚诉求,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比较多,多次协商未果,可以通过法律程序。

如果共同财产不多,走法律程序,仅是聘请律师这一项的费用都不少。如果财产不多,律师对案子的投入程度也有待考量。

走程序,其实并不能显现出来对谁更有利,法律保护的是财产。

如果想走法律程序,记得要提前搜集证据,法院看的是证据,不是你有多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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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而言,只要阶级相同(阶级,不是阶层哈,我国是人民民主制度,人民是一个阶级,反人民的就是另一个阶级),不管谁在它前面都是平等的,婚姻法也是一样的(具有保护妇女的趋向)。

除非夹杂着办案的私欲,可能不公,但迟早会还回的。

要看离婚时的情况:

1、假结婚的。公事公办,还受处惩罚。

2、刚结婚,婚前有或没有约定。有约定,在不违法婚姻法的情况下,按约定办;没有约定按婚姻法的事实办。

3、结婚怀孕的(不能流产时),婚前有或没有约定。按婚姻法,表面看起来有利于女方,实际女方受伤,因为无形付出太多了。

4、结婚有婴儿的(3岁以下),婚前有或没有约定。按婚姻照顾妇女和孩子方,但受伤方感觉吃亏了。

5、结婚有孩子(3岁以上),婚前有或没有约定。按法律照顾孩子方,但受伤方感觉吃亏了。

6、结婚60岁以上,婚前有或没有约定。按法律公办,对双方无影响不大,大家都看开了。

建议结婚前要想好,结婚后,就要好好珍惜。真的走到离婚时,请先阅读婚姻法,就会感到判决的结果是否吃亏。


亩语


对合法的那一方最有利。

我国目前关于离婚有两种方法: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就是问题中的“走法律程序离婚”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当中是会体现出一定的对于女性的保护,例如夫妻共同房产双方条件相同,一般会将房产优先归于女方。

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对于婚内出轨并没有实际的惩罚除非出轨情形可以达到了重婚罪的标准,才能够对没有过错一方进行补偿(对于婚内财产可以多分)。而婚姻关系期间一般女性处于一定劣势地位对男性有依赖,但是在女性面对丈夫出轨时并不会得到任何的补偿。所以如果男方出轨选择诉讼离婚,可能对女方的伤害更大。


东友律师团


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不成,只有走法律程序。上诉到法院立案,法院也是要经过第一次和第二次调解,确定夫妻感情已经荡然无存,再也无法融合在一起生活了,才是进入到依法判决的。

依法判决的前提,还是根据离婚双方的协商结果而定的,在夫妻存在期间内,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或者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上,实在协商无果,才由法院最后裁决。

法院裁决不论男女,都是偏向无过错方一边的,对有过错一方实行恰当的在共同财产的分配上倾向无过错一方。双方都无过错,各打五十大板,平均分配。


老蒋闲言


苹果耗子来回答此问题。

走法律程序对谁有利,与当事人的性别无关,与双方能够提供的证据有关。这一点,无论是离婚案件还是其他案件都是一样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承担的法律风险是一样的。

法律风险归法律风险,但在现实生活,还会面临其他的现实风险,比如,资金风险(生活费)、居住风险(房产所有权)、抚养风险。

对于女方来说,面临的上述现实 风险要比男方更大,尤其是在诉讼离婚当中,由于男方往往是一家之主,女方对男方形成了依附关系,而我国的法律与国外不同,就算男方不忠于婚姻,也不会在诉讼中吃太大亏,因此女方的离婚压力会更大些。

这种实际不平等的问题不属于法律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无法短期内解决。鉴于此,耗子君建议:女方离婚时须做好充分准备,最好聘请专业人士处理离婚事宜,否则,可能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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