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致广大病友及家属的一封信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致广大病友及家属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依法防控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请各位患者及家属加强自我防护,理解与遵守来我院就诊的相关规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全体员工与广大患者一起风雨同舟,砥砺前行!

一、门诊就诊患者注意事项

(一)我院门诊于2月3日(正月初十)起恢复全天正常门诊。

(二)我院实行分时段预约挂号,为减少聚集交叉感染,错峰就诊,请您尽量选择预约挂号,按您选择的预约时段到医院就诊。对已预约挂号又不便前来就诊的患者,请提前进行取消预约。如有疑问可以拨打预约咨询电话询问(0931-8655985),预约挂号方式:

1.网络平台(健康甘肃APP、大象就医APP)。

2.电话预约(0931-8655985、0931-8496170)。

(三)为防止疫情扩散,保障医患安全,暂时关闭门诊大厅大门,请来我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前往到急诊(西门)住院部(东门)依次进行预检分诊并前往诊区就诊。


(四)在进入门急诊大楼前必须配合预检分诊点进行体温检测,请您务必如实填报您的具体相关情况,请积极配合预检分诊人员及医护人员工作。

(五)来院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必须佩戴口罩,为了您及家人安全,我院实行“一患一陪员”制度,请最大限度减少陪同人员。

(六)为防控疫情,1月23日起我院口腔科门诊停诊。如有必要转其他医院牙科急诊处理。同时,我院职业病科及体检中心暂时停用,恢复时间按照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七)对于慢性病长期需要取药患者,将适当增加开具处方用药量,减少患者来医院的次数,非必须到医院就诊的患者或家属适当延缓就诊时间。

(八)凡有以下情况者,请直接到我院发热门诊就诊,我院发热门诊设置在医院西侧原体检中心内,为独立的区域。

1.体温37.3℃以上,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及其它症状。

2.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地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5.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九)请您严格按照医院安排就医,积极配合医院调查,如实告知旅行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和密切接触者情况,不漏报、不瞒报,配合医护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十)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电梯口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二、住院患者注意事项:

(一)医院各个入口处设置有体温检测点,请您配合测量。

(三)有以下情况请您及时告知:

1.发热(37.5℃及以上)、鼻塞、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

2.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省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四)入科后请配合填写入科调查表。

(五)使用过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请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

三、住院家属及陪护注意事项

(一)特殊时期,不允许探视。

(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生和护士长决定是否需要陪护,如需陪护,每名患者只允许1名固定人员陪护。

(三)陪护人员请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配合体温测量及相关的入科调查。

(四)陪护期间如出现发热、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四、医院调整了部分就诊流程及活动路线,请您严格按院内路线标识出入,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2020年2月2日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致广大病友及家属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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