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中文标签 以次充好……市场监管曝光5起问题口罩案

温州网讯 为确保防疫一线人员和市民所需口罩等产品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力度打击防疫用品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执法工作,今天上午,市市场监管局曝光5起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问题口罩案。

无中文标签 以次充好……市场监管曝光5起问题口罩案

1月2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线索,对位于瓯海区西山西路景西嘉园的微商陈某某处进行检查,现场查获75000个口罩,上述口罩均无中文标签且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查扣。据初步调查,陈某某称从义乌市某医疗公司购进,主要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上述口罩,销售价格为60-80元/包(一包50个)。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过期口罩以次充好

无中文标签 以次充好……市场监管曝光5起问题口罩案

1月28日,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其辖区内瑞安市某药品有限公司查获“三无”且已失效口罩2985只。该药店销售的口罩外包装无中文标签,但标注有“EN 149:2001 FFP2 CE0194”“DATE LIMITE D’UTILISATION:19/10/2014”等字样,显示其属于符合欧洲FFP2标准的防护口罩并已于2014年10月19日失效。现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药店停止销售,并对现场查获的不合格口罩全部予以扣押。经初步查明,当事人于1月27日购进3000只,共销售了15只,销售价格5元/只。目前该案已立案调查。

“三无”产品不符标准

1月28日,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其在永中街道罗东街的温州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购买四盒带有“FACE MASK”“SURGICAL DISPOSABLE”字样的“三无”口罩。执法人员对该商家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这批口罩,该公司销售“三无”口罩,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正立案调查中。

同日,龙湾状元市监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辖区有经营户经营三无口罩。状元市监所执法人员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后发现:该经营户销售的是一种品名为“保为康”的防尘口罩,外包装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且无法提供正规的进货单据和检验报告。已构成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违法事实,现已立案处理。

1月29日,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对位于瓯海区潘桥街道陈庄村后岸东路208号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从事口罩销售工作,现场发现该企业销售的口罩无中文标识、无产品名称、无执行标准,该产品共12000个,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鲍南南

通讯员 潘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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