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老人在小區摔倒受傷,怎麼問物業要賠償?

多多陪你談心


單看標題,就會覺得這屬於出事總要找個背鍋的一類人,比如在街上走撞了樹要找市政賠這類。但看過全文,不得不說訴求有理有據。

我舉個比較少見但又真實存在的例子。有一人在小區行走,經過一大樹下時,驚動一隻鳥,起飛時撞斷枯樹幹掉下來砸到行人並劃傷面部。該行人找物業要賠償,一時也引起不少去物業辦事者的圍觀。如果是人為將樹幹碰落,可以找那個人賠償,這是按照誰為第一責任人且身為直接責任人來說的。樹在公共場所,屬於共有物品(設施),物業雖然有管理責任,但並不是過錯方。所以,按理說,他的賠償應該是找直接造成這起事故的人。但這次事故因鳥而起,當然是不可能找那隻鳥。所以,在這種前提下找管理方的物業賠償就是有理有據的。

同理,小區道路屬於全體業主,路燈及所有設施也是全體業主所有。物業方是收取物業費的管理方,應對小區損壞的設施及時保養修復。對於在公共場所因自己的過錯,且無證據表明與其他設施有關,因此造成的後果,本應由自己承擔。但路燈未修理,雖不是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但也是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所以,該訴求並非不合理。

但舉證義務在訴求者本身,溝通協商不成而訴諸法律,就得自己收集證據的。特別是如何證明行人摔倒的地方就是路燈壞了的地方,如何證明行人不是自己絆倒,如何證明路燈不亮就是行人摔倒的最直接因素等等。。。


真我無界


一個朋友真實故事,她和她男朋友去酒店開房,翻雲覆雨,乾柴烈火後,男的在廁所洗澡猝死,心源猝死,她就跑到樓下叫前臺,然後叫救護車,沒人會急救,就在哪裡等救護車,到醫院人死了,男的家屬把酒店告了,在酒店門口一哭二上吊!要賠償100萬,她被嚇壞了,躲了起來!


用戶6961532808


我媽68歲,前段時間晚上出門摔了一跤,醫院檢查前後花了小一千塊。確實是那個地方燈不亮,還有個小臺階。

我給物管說要把摔跤那個地方的燈換了,免得其他人再摔跤。

物業的工作的維護小區正常生活條件。

人的工作是保護自己的安全。

可惜了,我沒有找到物業故意害我媽摔跤的證據,不然我都要去告他們賠我媽幾千萬讓我們發家致富。

樓主加油,一定要找到證據證明老年人在小區摔跤屬於對物業正當防衛的理由!


白西貝貝貝


說說我的觀點:老人夜裡在小區摔到受傷是否讓物業賠償。一般人們會說,我交了物業費,路燈不亮壞了是你的事,我摔傷了你物業就得負責賠償,沒錯!但是要是停電你出門摔傷或摔死你找電力公司賠償嗎?再則你在公路上沒有路燈摔傷找公路局賠償嗎?誰叫你出門不帶手電筒,所以人人都得憑良心說話做事!


用戶68283323714


這個事情要看具體情況。如果老人摔倒是因個人原因導致的無論如何也不能追認物業責任。雖然路燈壞了,但不是導致老人摔倒的主要原因,除非能證明路燈壞了必然導致路人(多數路人)都出現摔倒的現象,也就是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否則只能認定為個人原因是主要的,不能認定為物業責任或者物業主要責任。


心如止水


先問一句,要臉不?

老人摔倒,是監護人沒有盡到一個做兒女的責任,反而向小區要錢!難到古人造錢,就是為你準備?如果鑽進錢眼裡出不來,後果自負!


張姨188


現在人法律意識增強是一件好事,但是現在大有吹毛求疵的意味。

如果是因為物業灑水或是其他不合理問題導致的可以主張索賠,如果是自己摔倒了還是抓緊給老人看病吧,別因為點錢耽誤了治療。

之前看新聞,一個老人穿足力健鞋子摔跤了,把鞋廠告上法庭,順便把代言人也告上法庭。這就有點不講理的意思了,難道天冷感冒還得告老天爺?


百品1979


你可以向房產商索賠,理由:

1、房子結構不好,室內空氣不流通,老人要下樓呼吸新鮮空氣,造成摔倒受傷。

2、家裡太冷,呆在裡面不敢開窗,導致室內空氣太差,老人下樓呼吸新鮮空氣時摔倒。

3、路面太平準,老人走路時太放鬆了,沒留意給摔倒了。如果路面坑坑窪窪,老人下樓走路時由於會擔心摔倒而會謹慎

慢行,家人擔心老人也會陪伴老人,這樣就不會摔倒了

其它理由大家再補充


無事閒逛逛


哭,鬧,堵門,拉橫幅,潑大糞,躺地上不起來。


漁者愉也


該賠。一出門,小區風,嗆的咳,驚嚇雀,飛騰起,擾動貓,串上樹,樹枝斷,砸在頭,人倒地,頭碰石,石傷腦,腦出血,血如注,止不住,傾刻間,一大片,120,來已晚,嗚乎哀,舉家悲,氣不過,找原因,查推理,一步步,一層層,往前捋,真象現,責怪風,小區風,物業控,失職者,負全責,起訴書,請律師,賠賠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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