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取消物业是好事还是坏事,你怎么看?

物业工作者


我个人不太赞同把物业取消掉,真要取消了,小区谁来服务?业委会?小区居民自治,自己打扫?得了吧,真的要让大家自己打扫,一个个都不会愿意的,居民不可能真心实意的为小区服务,何况,年轻人都忙成啥了,你拿钱给退休大妈们来服务?那就更乱,他们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小区毕竟是需要舒适环境,需要更加专业的的公司来服务,因此,个人建议还是需要物业公司来服务,关键是,小区物业如何能够服务到让居民满意,物业也满意。


很多人都支持取消物业,主要是物业占着茅坑不拉屎,只收取钱,不办事,或者办不好事情,甚至一些小区物业欺行霸市,蛮不讲理,将他们的上帝业主当成臣民来对待,动不动就断水断电,甚至殴打业主,引发全国人民对小区物业的痛恨,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严重,达到不可调和地步。

导致小区物业跟业主矛盾的原因很多,核心在于,物业把钱收走了,干了啥事情,应该服务到什么地步,缺乏一个有效地监督,没有单位来监督他们,导致拿钱不办事,加上物业账目不清、办事不明,让业主意见很大,因此,关键还是在于,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对于物业的服务,必须做监督,收了物业费、停车费,需要达到什么程度的服务,签订协议,年底做评估,且第三方必须是独立的,跟业主和物业都不能有任何的利益瓜葛,如此,才能不偏不倚,公正做出评估和监督,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那些喊着取消物业的,想法或许简单,你看一下那些没有物业的小区,结果咋样?垃圾遍地,小区臭烘烘、乱的很,真正没有物业的时候,才会希望有一个管家。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强烈要求取消物业!物业不请自来,非选择性强制消费。物业就是披着合法外衣的社会毒瘤。现有法规偏向物业公司,不利于居民维护权益。

      目前物业已经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制造者,物业和居民矛盾日益严重。物业老板躺着赚钱,空手套白狼,无本万利。

        有人会说没有物业会怎样怎样,把物业说的多么重要和高尚,好像是救苦救难菩萨救世主一样。我们很奇怪,以前没有物业居民是怎样活过来的?卫生有环卫,绿化有绿化部门,其他有城建部门,消防有消防队,治安有派出所,水电煤气供暖有专门公司或部门,现在所谓的物业难道掌握了居民生活所需的独家核心技术?是不可或缺的?太可笑了吧。

       强烈建议取消居民小区物业!物业就是强加在居民头上的枷锁。大家可以通过两种渠道向国家反映。说的人多了,才会引起国家重视。

(1)关注《国家信访局》微信公众号,点“网上信访”-建议征集-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物业服务。

(2)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左下角有一个政民互动栏,里面有“我向总理说句话”,在这里反映。

    1,物业收费高,居民有苦难言。

      从居民拿到钥匙开始,物业就是开发商指定或者就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居民无从选择,物业定多钱就收多钱。一个小区物业费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而支出呢,就雇几个保安和打扫卫生的大爷大妈,能给他们多钱工资?水电煤气供暖有专门公司和部门负责,物业是干啥的?值这么多钱吗?

      这还不算小区里的停车费和广告收入。我们不明白,属于居民的小区,平白无故来个物业公司就可以在地面画框来收取停车费?我们买的地下产权车位,每个月还要收150元所谓车位管理费?凭什么收这么多,仅仅是地下车库有照明灯和打扫卫生了吗?

     对于一般家庭,物业费是很大一笔支出,有的相当于家庭一个多月收入,比水电煤气费之和还多,甚至几倍。居民房贷车贷等压力已经很大,最后还要承受所谓的物业费这么大一个支出,负担太重了。一个虚无的物业公司,挣的钱比自来水,电业局,煤气公司收入之和还高,这不太可怕了吗?这就是少数人通过投机垄断占有大量财富的原因。

       2,成立业主委员会难。

        按现在的规定,居民不满意物业可以成立业委会和物业协商或者解聘物业,选聘新的物业。可实际操作很难。

       首先,业主就是一盘散沙,怎么成立业委会?谁有时间精力把大家召集起来?就是有时间精力,可这是和物业做对的事,谁又能毫无顾虑的去这样做?居民每天上班养家糊口,也没时间和精力。再说,物业就是打击报复组织者,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其次,就算有人带头组织,可还要面对层层阻拦和繁琐程序。社区,街道有关人员也早被物业买通,没有他们批准,也不可能成立业委会。

        再次,就算有人不畏艰难,很幸运成立业委会。可接下来又会是怎样的情形呢?业委会初心是代表业主利益的。去和物业协商,要求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而物业是以赢利最大化为基础的,自然会通过贿赂业委会的人,给他们减免物业费甚至给予金钱物品。有几个经能受住这样的诱惑?他们本来就不是挣工资的,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就是义务的。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最后慢慢就和物业沦为一伙,甚至成为物业的帮凶。

         所以目前规定的可以成立业委会代表业主利益,想着挺好,实际上不太可能。

       3,物业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基础上的。

       如果说物业是市场化的,那么就应该由居民来自己定价和选择物业公司。有人可能会说居民定价会低。这就是市场化,物业服务说白了就像保姆一样,哪有保姆自己给自己定工资的?不可能保姆说我要一万,我要两万雇主就要支付一万两万。这不很可笑吗?你觉得低,亏了,那你可以离开呀,居民没有强迫你留下服务。而现在就是这种可笑荒诞的状态,物业赖着不走,自己定收费标准。低收入家庭有可能生活本身就很困难,还要支付这不合理强加的所谓服务。自己都生活困难了,家里难道还要强加雇个保姆吗?所以目前的物业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框架下的。

      4,物业缺乏有效监管和制约。居民投诉无门,维权成本大。现有法规偏向物业公司,不利居民利益。

       没有几个居民能说清楚物业由哪个部门监管。即使投诉也毫无用处。回复就是让居民个人去申请成立业委会去和物业协商。而这个问题在上面2中已经说了,不可能实现。这就是目前症结所在。物业处于缺乏监管制约,自我独霸的状态。

        综上,只有由政府的社区街道管理才能解决。所需费用经过科学合理计算,加入居民水(电或煤气)中,或者单独收取。雇人打扫卫生或交由环卫部门。这样既减轻了居民负担,又可以给没有工作的困难人群提供公益岗位,体现政府温暖。而不应是目前这种私人盈利的物业模式。


心静如水风轻云淡


提出取消物业公司的人一定对物业管理不了解,取消物业那必定要小区业主自治管理,自治管理麻烦很多。小编曾是小区业委会的创建者之一,对物业管理和业主之间的博弈还是知之一二,如果单纯从管理方面讲并不复杂,招聘几个清洁工和保安,配几台电脑基本都可以运作。但是,这些工作必须由业主大会来决定,其一要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通过,其二要业委会来组建管理人员和工人。这里面还牵扯物业费问题,必须核算清楚,既要低于物业公司的收费,还要做的服务比物业做得好,弄不好就会招来业主一片骂声。一般小区业委会都是由退休人员组成,上班的人根本没时间参与,都是一个小区的人,管理起来深不得的浅不得,加之收入问题,分配问题,大修基金使用问题,等等,等等。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果用物业公司来管理就不一样了,俗话说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一般大一点的物业公司都有一套成熟的管理经验,家都不在小区,可以放开管理。业主不放心的主要是物业乱收费、大修基金不按规定使用等问题,所以必须监督。这就要小区建立业委会,由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每年签订服务合同,并且严格按合同监督执行所有条款。如果违约,第二年可以解除合同另聘物业公司。

综上所述,取消物业弊大于利,成立业委会才是最好的途径。


巴山樵歌6268D


物业是中国社会一个天大祸害,绝对是祸害,百害而无一利,强烈要求取缔。

由各生活 小区业主选举“业委会”负责管理,管理费用从小区各项收入中开支,不足部份各户(及面积)分摊,业主 大会讨论确定门卫保安、卫生工作人员及水电维护人员的待遇,并确定“业委会”人员是义务工作或给予少呈报酬。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绝对是最好的,

请“物业公司”一般都是汉奸行为,有许多生活小区,“领导人”为了瓜分小区的门面出租费、广告收入费、停车费、各住户所交的物业费..…这就是领导置业主利益于不顾,死心塌地请“物业公司”的真正原因。但对业主就是永无休止的灾难。


劳强3


好事,赶快取消吧









用户4888009572466


  • 物业和业主相爱想杀,真正磨合的特别和谐的,少见。
  • 我是卖房的,十几年的经验告诉我,一个好的物业,对社区还是很有用的。我们这是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小户型少,纯房租一般在2000以上,对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是支付不起的开支,所以隔断房,群租房运营而生。日积月累,那些没有物业,或者物业形同虚设的社区,成了隔断房的香饽饽。你能想象,自己对面常年开着门,各种味道扑面而来的感觉吗?你能想象,蟑螂怎么灭也灭不尽的感觉吗?或者楼上,24小时,属于人来人往的感觉吗?当然,这是个例,有些极端,不过有物业的干预和管理,群租,隔断,相对会少一些。
  • 我们这一个比较好的社区,以前用的第一戴维斯,后来经过业主委员会,去北京请了龙湖,相处的算是比较和谐的。貌似我们卖房的时候,高档或者偏改善的社区,客户都会问一句物业好不好,对物业比较在意。
  • 我们这很多老社区,都没有物业,只有政府来收垃圾,政府配人员来做卫生。住的都是老人居多,对物业也没啥概念,也没有觉得物业多重要。

陪菡宝读古典


都想:物业要管理到位,但不能管我。不能要钱,有求必应,负无限责任,24小时管家服务,认打认骂,任劳任怨。


沧海看云2


我个人认为:

保留物业公司这个名号比较恰当。从国情大局出发,视野开阔些,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瞪着双眼的要14亿之多的人口,人人要吃饭,吃饭得用钱去买粮,菜等等,等等,都离不开钱,钱从何来,就得去赚,找事做。而今的人,心高了,瞅热闹,往城里涌,住楼。问题来了:住楼就得有人管理,诸如,物业费,水电费,维修,维护楼里管道,照明线路,等等,你说要不要人去管理,最令人头痛的垃圾问题要不要清理。诸多的现实问题,都要用人去解决。从大局讲,解决就业问题,对社会维稳起着有利作用。因此,设物业公司利大于弊。


用户4418265289055刘


支持取消现有形式的物业,建议社区统一组织新的物业。现在的物业就像一个皮包公司,稍有技术难度的自身解决不了的都外包了,剩下的大多数扮演着应声虫的角色,绝大部分是开发商的小跟班怎么能为业主全心全意服务呢?


马小臭他爹


个人认为不必要取消物业,但是物业要在业委会的管理下工作,由业委会招聘物业公司,社区制度由业委会制定物业执行,物业无权处置小区的任何物品,包括车位车库电梯等,业主将物业费缴纳至业委会由业委会根据物业公司的工作情况发放给物业公司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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