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醫院治不好病卻又不開轉院證怎麼辦,病情耽擱又找誰負責?

退一步22476150


給你出幾個注意,供你參考

1、如果需要轉院,需要患者及家屬或者主治醫師提出,協商同意後,由院方聯繫所轉出醫院。換句話說,就是要麼病人提出轉院,要麼由院方提出轉院,但轉出醫院視提出方,由方定,而且院方有責任轉送,所以你提出轉院是合理的。

2、先跟主治醫師協商,再找醫院的醫務部協調轉院(醫務部、醫務科,這個只是名字不同,只能是管理醫院各科室,包括醫療糾紛)。

3、如果有某種利益衝突在內,也就是說,無理由拒絕轉院的,直接電話投訴當地衛生局,記得要有電話錄音,請求給予處理。

4、有些時候醫生處於對病情的考量,也會拒絕讓病人轉院。比如病情處在急需控制期、轉運途中不可控等,所以上面提到,要跟主治醫師協商。

5、記得保留你在原醫院的入院證明、診斷證明、轉院證明、繳費憑證等。

以上是個人意見,希望能幫到你,祝你早日康復。



-清瘦時光-


轉診政策是好的,但是現在因為一些限制,都快要變成特別死板的規定了。我也曾經幫家人往上級醫院辦過轉診,的確是非常麻煩。

辦理轉診的時候,我們首先要看看是不是真的能夠轉,有時候醫生不給轉,確實是病人的情況不行,不適合轉診,不然轉到了半路病人不行了,到底是誰的責任呢?

所以如果親人真的是情況比較危重,沒辦法轉診,這一點我們家屬也要儘量理解。

還有一種情況,是明明可以轉診,但是因為一些不能放到明面上說的原因,就是不給你轉,就是讓你在我這裡住院,明明治不了卻還是不讓走的,有兩種應對辦法:

一種,這個報銷的錢不要了,既然不信任你們,你們也不給我轉,我自己去看病。難道少了這點報銷的錢就不看病了嗎?

還有一種,就是先協商,有理有據心平氣和,別吵也別鬧。但是多個心眼,如果真是故意刁難,請保留好證據然後去舉報,只要是違規的拒絕轉診,舉報一定會得到處理的。

最後說一句大實話吧,病情耽誤了找誰負責,這句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確是難上加難。


婦產科女司機颯姐


國慶節後,我去縣醫院開轉院證明(之前在市醫院門診大夫要求住院作冠脈造影,應該說明縣醫院沒有設備和醫朮)病情比較危重,問導醫讓找住院部心內科大夫,住院部問大夫說沒住院找門珍大夫,掛了個內科專家號說他是呼吸科大夫開不了心內科轉院,於是開了個住院證,先交一千元到心內科。再一次踢到心內科,向值班醫生說明胸疼嚴重、要造影需要時支架治療,要求開轉院證明。醫生漫不經心的看了之前在市醫院作的CT、心電圖、心臟彩超等單子,說心電圖沒有x波段抬高不可能心臟有問題,可能是肺炎,住下檢查(縣醫院沒導管室,拿什麼撿查?),也許是我們農民不會說話.衣著寒酸,引起了醫生的反感,一句讓我找主任去,便起身欲走。無奈回門珍找主任,問值班導醫說主任在某科室接珍,排隊掛號,一問他才不是主任呢。找來找去整整一個上午,連主任的影子都沒見著。保命要緊,只能放棄所求。在市醫院造影血管堵塞90%以上,植入支架,轉危為安。以上是我要個轉院證明的親身經厲。都說要個轉院證明難,像咱沒關係的農民就別想了!!!


平安是福274674886


這件事情真是很難辦!

醫院轉診一般要過四關。一是主治醫生關,首先要他認為需要轉院;二是科主任關,科主任不簽字是不行的;三是醫保科關,要對轉院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四是主管院長關,最後轉院的決定權。必須轉院,四關跑下來不用一天也要半天,趕上串班找不到人時間會更長。如果是不充許轉院的疾病,一關關的疏通可是極不容易,你要醫保報銷,還真是沒有自由選擇醫院,選擇醫生的權力,這理還真沒地方講。

醫院也有苦衷,不應該轉院的疾病轉走了,上級部門考核是要扣分的,嚴重的還會經濟制裁,因為有分診療制度。

患者怎麼辦呢?一是為了生命健康,不要醫保報銷了,也就不用辦理什麼轉院手續了;二是態度強硬,醫院一般也會妥協;三是直接走人,然後派人回本地醫院聲稱,患者外出突發急診住院,一般醫院不會拒絕補辦轉院手續。

希望有幫助。


晃晃悠悠的時候


關於這個問題 我實話實說 我們是一個小縣城的 16 年的時候 我兒子五個多月 就是一點發燒 醫生診斷毛支炎要求住院打針 結果針一打 孩子開始拉肚子 一天七八次 有時上十次 我問醫生要不要轉到兒童醫院 醫生說不用 住了六天 孩子瘦了二斤多 醫生讓出院 說好了 結果當天晚上凌晨一點又開始發燒 拉肚子 咳嗽 馬上收拾東西抱著孩子趕往省兒童醫院 五點多才到 下著傾盆大雨 掛急診 收住院 住院十三天才出院 還有一次孩子十個多月發燒 輕微咳嗽 診斷肺炎 醫生也說不用去兒童醫院 第二天上午沒經過醫生的同意 我就帶著孩子上兒童醫院 下午四點就打上針 晚上九點就上了氧氣 十一點多 孩子病情加重 心跳加速 189 左側無呼吸 右側微弱 心腎衰竭 馬上進重症監護室 搶救八天脫離生命危險 第十天才退燒 重症監護室住了十三天 像這種情況 要是死守當地醫院 又聽醫生的 作為孩子的父母又拿不定主意 可能我兒子的生命終止在十個多月 今年兒子四歲 健康活潑 所以說 遇上孩子生病 反正我是不敢帶著孩子去縣城醫院看 不是有錢沒錢的問題


人生80637995


我會昌縣人民醫院三樓兒科,在2o13年正月初五我女兒11週歲肚子痛在那住院,主治醫生是個女的3o多歲,把我女兒治了2個星期,各項檢查都做,這麼小胃鏡都做了還是沒治好,肚子疼還沒全好高燒又來了這兩種病反覆治療,各項檢查,我說你沒能力治好我就轉院。主治醫生說轉院不行,出院可以,最終出院了回到家裡小診所治療,3天就康復了。女兒病好後的一段時候好想去找人民醫院那個主治醫生揍他一頓,


用戶6234076350545


不知道你們為什麼都在討論這個問題,我覺得沒有討論價值。下級醫院如果搞不好,或者一點把握都沒有,醫生一般會主動提出轉院,如果轉到我這裡,我也搞不定,一樣會主動提出到更好的醫院就診,每個醫生都希望病人好,當然也希望自己少些風險。現實情況是好多病人家屬來了就直接要求轉院,或者根本就沒看到病人就要醫生寫轉院證明,年初有個病人來急診,我科室醫生會診覺得是常見病建議住院治療,家屬沒有同意住院,就直接從急診轉走了,後來外院出院了報銷要來辦理轉院證明,找到我這裡,當然不給辦啦,結果招來人身攻擊,最後動靜鬧太大,醫院怕出問題給辦了轉診證明,真的很氣憤也無奈,原則不是那麼好堅持的。不偏不倚,絕對實情


嗨你好67545712


縣級醫院治不好病卻又不開轉院證怎麼辦,病情耽擱又找誰負責?

看到這個問題,感覺很好笑。但好笑的同時,這也是一種挺普遍的社會現象。遇到這種問題怎麼辦呢?

轉院證是做什麼的?

轉院證是醫院出具的證明。作用是患者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所發生費用的可核銷證明。

轉院是的相關的流程及規定的。

一、首先說一下這個縣級醫院治不好病卻又不開轉院。

1、憑什麼認為縣級醫院治不好。而且換個說法,如果所患有的疾病真是縣級醫院無法治療的疾病。為了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醫院也會主動建議患者或同意患者辦理轉診的。

2、轉院的政策是醫保局制訂的。各地的醫保局對什麼樣的患者需要轉診或可以轉診是有明確規定的。包括可以轉到哪家醫院都有明確的規定。

二、病情耽擱又找誰負責?

有轉院證和沒轉院症的區別就是:有轉院症可以核銷部分醫療費用。沒有轉院症就不能核銷醫療費用。

也就是說,有轉院證與沒有轉院症在疾病的治療上沒有任何區別。如果患者的病情真的很重,作為直系親屬,是不是有責任、有義務為患者支付醫療費用呢?

就因為不能轉院,家人有病了就不去看了?

不排除有的醫生,為了某些不正常利益做一些不正常的舉措。對於這種事,怎麼辦?

投訴,別認為投訴沒用。現在只要有公職的人員,投訴真的很有用。

現在只要是公立醫院,投訴機制都非常健全。只要投訴,是必須對投訴的事件進行調查和結果反饋的。

不信任醫院,還有醫保局和衛計委。這都是醫院的上級機關。

現在的大環境,沒有人會因為非正常因素來為其它單位或個人承擔某些風險。因為媒體實在太厲害了。

即使,這些都認為不可靠。各地都應該有當地行政主官的投訴電話,也就是類似市長熱線的這種。只有是有投訴,被投訴單位是必須以文件形式回覆的。

所謂的文件,也就是公文。裡面提到的理由必須是有省或市或縣一級行政機關的紅頭文件為依據的。所以沒有辦法隱瞞過錯。


機靈不太懂


我女兒三高第一次讓開轉院,縣醫院說這個病劃分在縣醫院,不開轉院,我就去省院住了。結果是肝功異常。沒報銷,第二年又去了,做了基因檢查。北京查的,是肝豆狀病,拿這個第二次開了轉院證,最後做了肝穿。又是阿拉傑綜合證。終於報了。如果當出我聽縣醫院的,在縣醫院看可能查不出病還會耽誤病情。也許到現在還在縣醫院看。可能查不出真正的病。


沐浴梁土雞


我一同事,2002年因柏油便進縣醫院檢查,半月查不出問題,輸血兩次,醫院不讓轉院。後來找關係辦了轉院,到南京工人醫院一張片子就查出是胃癌,手術後到現在身體健康。同志們說縣醫院作孽不作孽啊?強烈呼籲取消這個不合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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