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好公司5號發工資,中等公司10號發,差公司20號發”,對此你咋看?

身邊de那些事兒


有人說“好公司5號發工資,中等公司10號發,差公司20號發”,對此你咋看?題主眼中的好公司、中等公司、差公司,應該不是單純指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還有企業的對員工的責任感,從這方面講,基本同意題主的看法。

1.關於工資發放需要遵守的法規中的規定。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章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這兩個法律法規中,都有企業支付勞動者工資時間的規定,但是沒有具體規定企業到底在什麼時候支付工資是合法的。但是有幾個關鍵詞:按月、及時、約定。如果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中規定的發工資日期是15號,且16號發工資也是違法的,因為拖延了一天,但是很少有人因為這個原因投訴企業,因為有可能得不償失。

2.發放工資的時間與企業的效益相關。

我瞭解的某個國企,效益好的時候是每月15日發上個月的工資,在企業效益最好的時候,每月7/8號就會發工資,非常及時,讓勞動者非常的自豪和興奮。而該公司的經營效益也曾經陷入低谷,每月發工資的時間從15號挪到20號、25號、30號,這個公司就是典型的因為企業經營效益的問題,而拖延發工資的時間。

3.也有非常負責任的企業,發放工資的時間非常的早,深受職工的好評。

另一家企業為職工發放工資的時間也是15號,但是這家企業將工資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資,包括技能、崗位、工齡、知識分子補貼等每月固定的工資;另一部分是績效工資和獎金,是根據一個月的工作成績來確定的,每月都會有所變化。他們15號發工資的組成是:當月固定部分的工資和上個月的績效工資和獎金。如果職工的崗位有所調整,會在下個月進行扣除或者補發。這種發工資形式不多見,但是可以看出這樣的企業對職工的責任感非常的強。

4.還有一些企業會因為一些特殊原因將發工資的時間放到20號以後。

有一些企業,應該就是題主所說的差的企業,他們把發工資的日期放到20日以後,其實並非是效益不好、資金週轉不靈、考勤統計費時費力等原因,其實有著不可告人的原因。

據我瞭解,有的企業由於人員流動性比較大,所以將發工資的時間放到20號以後,勞動者提出辭職就會以各種理由拒絕,直到勞動者失去耐心而單方面終止合同私自離開,那麼本月20日之前的工資就通過這種手段被企業扣留。這種情況多發生在員工工資相對較低、從業者文化水平和維權意識較弱的公司。

發工資的時間的確可以看出企業的一些做法和問題,但是不能僅以此就判定企業的好壞。一個企業的好壞要從多方面、多角度、多維度去判定,不能一概而論,也不能窺一斑意見全豹。


率職之言


完全同意這個觀點,我是做商業的,從萬達跳槽到龍湖,很明顯,萬達5號發工資,而龍湖是18號發工資,表面上龍湖的工資要比萬達高,其實每個月拿到手,還沒萬達的多,而且龍湖的制度不健全,人事基本上是一問三不知,不用看,就是合肥龍湖瑤海天街的。


資深的農民工


不好意思,我們公司(Averydennison)每個月30或31遇週末提前29或28,沒有一次是誤時誤天發放,郵件代替了紙質工資單,環保!如現在2020年1月25過年放假,提前在23號發放工薪,且包含雙薪!並沒有所說的難計算的問題,我們公司有專門的財務團隊,含概了公司所有支出採購收入績效等等……所以不存在題主說的5-10-20號之間!


氵SOS丶饕餮


同意,還有更好的公司,這個月發下個月的工資,簡言之,就是提前預支你下個月工資,然後再讓你工作。

我也是在成都公交車上聽大爺擺龍門陣的,據說是軍工企業,保密單位




大神未必在三和


還有些垃圾所謂上市公司是這個月20號後發的是上個月的工資,還美其名曰是防止員工當月拿完工資後離職,你妹的,你要對員工好員工會離職嗎,小人之心,這樣的公司永遠成不了氣候


感受自然2020


個人覺得這個“好或者中等還是壞公司”沒有明確工作性質,所以題主也並不是很清楚公司的運作模式,首先說公司好不好在公司章程,有沒有按章程運行,很多公司業務龐大,最底層員工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工資水平與其他福利,當然包括工資發放的時效,可替代且更換率決定公司思考的方向!員工不需要技術水平的,工資福利必然不會太高,也就意味著跳槽頻繁,或許公司會外包這些崗位,這樣的崗位工資拖欠時有發生,原因很簡單,作為員工可替代性決定了您是否值得公司保留!不要生氣,您認真做好自己工作的同時儘可能多學習,讓自己成為可替代率較低的崗位,那麼您的工資拖欠基本沒有問題了!一個員工在公司中,可有可無的情況下,您的每一次更換工作對於公司來說都會產生損失,保留您就會用拖欠的方式,雖然沒什麼用,很多還是這樣做的!如果裁員您的崗位最危險!所以糾結工資發放的您,儘可能多的充電,讓自己的尷尬成為公司不得不慎重考慮的方向!結論是您的能力與可替代率決定您所服務的公司對您採取各種福利方式!任何公司都不可能養閒人!所以在我們的社會工作中,需要努力適應隨時隨地都可能顛覆的工作性質,除了努力適應加強學習,思考工資發放的過程或者公平與否,還真需要職能部門的參與,一般員工除了提高自己您基本沒有話語權!很現實,就是這樣的!


安徽翟雲


首先說明,這種說法是不恰當的。

不同的企業(單位)與不同的時間發工資有什麼厲害關係?無論它們幾號發工資,只要每月定期、及時的按數額髮給你工資就行。

無論是好企業,還是孬企業,沒有規定幾號發工資和給與好壞的區別,你只要是銀行賬戶名上有銀行存款就行。若沒有存款就需要辦理銀行貸款,並打入你的銀行存款賬戶。

一個企業幾號發工資,是和銀行共同商量好的。企業每月定期提前向銀行提報需用資金數額。銀行按照企業(單位)提報的數額,核實企業(單位)的銀行存款是否滿足提款需求。無誤後,為企業或單位在發工資的前一天準備好資金,等待企業第二天提取存款發放工資。

我所在的單位,幾十年來,無論是企業困難時期,還是好的時期,都是在每月的22號發工資,最多就是遇上週六或週日,提前或順後發放工資。即便現在已經退休多年了也是如此。




甲午金秋


只要在當月能發工資,就是不錯。至於時間上早一點,晚一點問題不大。就怕一拖再拖,不講信用的地位和人。明年5.1開始國家就有了嚴格的管理制度了。請那些沒有良心的老闆要注意了。


相信天上不會掉餡餅


我們公司月末最後一天下午發工資!



用戶4858125837252


我個人認為企業和事業單位不一樣 我都在的公司是私企,每月二十五日結算工時和考勤,然後月末最後一天銀行打錢,十幾年也沒差過一天,就算你辭職也不會扣你那幾天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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