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江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帖如何申请?谢谢?


朋友你好:

1: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直接到县劳动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2:下面为你提供一份相关的申请资料:(来源于诸暨市劳动保障局,仅供参考);

3:具体内容如下:根据《诸暨市人民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的暂行意见》(诸政办发[2004]174号规定:

一、享受对象 A: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时,已经在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B:

符合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在企业改制后死亡,其符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C:改制时距离正常退休年龄5周年以内(含5周年)的职工,本人虽没有实行身份置换,但单位已向市社保局一次性交纳了养老保险基金,现该职工死亡,其符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D:已经在享受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的遗属。

二、发放单位 死亡职工原单位的主管部门仍存在的(包括被整体兼并的部门),部门本级及原下属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该部门负责发放。主管部门已撤销或改制为经济实体,原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市社保部门负责发放。

三、办理程序 遗属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村(居委会)、镇乡(街道)、该职工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市社保部门审核后发放。改制时一次性领取了生活困难补助费,现要求继续申领的,有关部门在核准原支付情况后,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核算后,原领取的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仍有余额的,应相应核减)。

4: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5:回答完毕,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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