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世,婚內兒子DNA鑑定非親,是否需要繼續撫養孩子,能否要回彩禮並索賠?

性感傻妞


這是一個悲慘的故事:被綠、喜當爹...

1. 彩禮、索賠

能否要回彩禮,有一個疑問:為什麼等妻子去世後才有此想法?

你是否一直處於被欺騙的狀態,即妻子在婚前欺騙你的感情、財產,如果是,請收集好證據;

其次是孩子的問題,是婚前懷孕還是婚後懷孕?

如果是婚前懷上的而在彼時你並不知悉孩子非親生,那明顯構成了欺騙;

如果是婚前懷上但你選擇默認接受孩子非親生,那則不存在欺騙;

如果是婚後懷上的,那是你們婚後夫妻感情問題,情況複雜需要更多信息鑑別;

能否索賠?就迎來第二個疑問:你索賠的名目是什麼?索賠對象是誰?

如上,鑑別好情況才能進行判斷;

必須提醒的是,法律上並不支持彩禮一說,9塊錢就能領結婚證才是最大的法律支持。

2. 孩子

是否繼續撫養孩子,講真不建議繼續撫養。

妻子已經去世,你仍然提出要回彩禮、要求賠償,足以說明你的心理是接受不了被綠、喜當爹的事實的,繼續撫養孩子,難保每天面對著這個孩子會被你視為“男人之恥”的存在。對孩子和對你自己都沒有好處。

把孩子送回孃家,讓他們繼續履行撫養義務,即便是要找他的親生父親,也是他們那邊的責任。


最後,想勸一勸題主,放下心裡的仇恨,好好思考一下為什麼妻子會出現出軌行為,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


淅爸育兒記


妻子去世,兒子鑑定不是親生的,這種心情和人生境遇不是一般人能體會的到的。


你對孩子已無法律上的扶養義務。

首先,從法律角度來說,既然孩子鑑定出來結果和自己是非親生的,那麼你和孩子之間已無血緣關係,也無法定的扶養義務。

其次,你和孩子之間也不存在收養關係,因為你是妻子去世後經鑑定才發現孩子非親生。收養必須是自己自願的,也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併到相關民政部門辦理收養法律手續。所以你和孩子之間無收養法律關係,也無扶養義務。


孩子非親生,親生父母應當賠償損失。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應該相互忠實、相互尊重”,你妻子在與他人的孩子隱瞞了你這麼多年,讓你白白給別人養了這麼多年孩子,無論是經濟上還是精神上也都受到傷害。因此,你可以要求你妻子賠償孩子的撫養費和精神損失費。但是你妻子現在已經去世,權利義務主體消滅,你已無法再主張賠償了,除非你能找到孩子的親生父親。


返還彩禮無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當事人要求返還彩禮必須符合條件,一是男女雙方未進行結婚登記的;二是婚後確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給付彩禮導致一方生活困難的。另外,你妻子已經去世,和上邊的理由一樣,人死亡後,所有權利義務關係都消滅了,所以你主張彩禮返還無事實法律依據。


孩子扶養問題如何處理。

孩子母親已經去世,要儘量找到孩子的親生父親,在親生父親無法找到情況下,要不你收養孩子,自己繼續扶養,畢竟共同生活這麼多年了也有感情了,孩子是無辜的啊。如果心理過不去這道坎,那就聯繫孩子的外公、外婆協商孩子扶養事宜。


綜上,孩子經鑑定非親生,這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但事已至此也無可奈何,關鍵是要堅強面對,處理好後續的事情。



長安法律人


你也沒說孩子多大,如果孩子小,把孩子交回孃家去,如果二十來歲了,就繼續養著吧!你年齡大了也不可能在生孩子了,而且都有感情了。養著可是養著,把你媳婦的骨灰揚了。不能讓她入土為安。還省塊地。


手機用戶25375033072


孩子親生父親有撫養義務

妻子去世後,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的,那麼如果這時候孩子還未滿18歲,作為丈夫有撫養義務嗎?

明確告知,並沒有。

也許不少人認為,如果已經養了孩子這麼多年,那麼已經名義上是撫養關係了,已經算收養了,已經有感情了,因此就應該繼續撫養,但是事實上並不是如此。

我們來理清楚裡面的法律問題

首先,第一,只有未滿十八歲才有繼續撫養的義務,在這裡順便科普的是,無論是不是親生的,

一般情況下,本身父母對孩子撫養義務,法律上,就只有18歲,這點並不是孩子讀大學就應該繼續撫養,你願意撫養就繼續,法律不強制。

所以,偏題說,希望大學生多珍惜自己父母的愛


也因此,本案中如果孩子親生的且沒有滿18歲才有撫養義務

第二,孩子的撫養義務應該是親生父親,找不到親生父親,就是孩子的外公外婆。

所謂的撫養義務本身就是孩子的父母來承擔,而本案法律意義上,孩子的父母就是和孩子有血緣關係的人。如果找不到父親或父親去世,也應該合理順延到,孩子的外公外婆,有血緣關係的爺爺奶奶。

第三,並不是已經養了這麼久,就成了收養關係,就有了義務。

我國只承認依照正規手續,合法收養,自願收養的收養關係,也就是我們合法收養孩子,那麼依據規定,就對孩子有了撫養義務。

而不是,這種被隱瞞欺騙,並不是正常收養的孩子。

並且,這當然也和二婚家庭,對方帶一個孩子,繼子女關係也不一樣。

妻子已經去世,談不上要回彩禮,可以要求親生父親賠償撫養費

首先,彩禮這個東西,本身就是結婚沒多久,比如幾個月,不到一年就離婚,或者沒結婚,才談得上彩禮的返還。

而不是離婚了,不滿意了,就立刻拿彩禮出來說事

其次,本案關鍵是,返還彩禮的當事人已經去世,民事訴訟上,這種當事人已經去世了,甚至都不可能立案。

至於賠償,如果找得到孩子親生父親,相關案例裡也有一些,因此可以嘗試下起訴,前提是,找得到孩子父親



廖彩琳律師


1、首先要做事是,進一步檢驗孩子是否與妻子有親子關係,已去世可找其親屬檢驗。

2、如果是醫院弄錯,可以尋找親生孩子,或維持現狀,自己選擇。

3、如果是妻子與他人所生,兩種選擇:一是放棄繼續扶養,如能找到其生父可要求賠償,找不到只能無償放棄。另一是繼續扶養成人,如親生孩子相處。如果你是內心接受不了這事的人就選放棄,也沒人說你,如果你選繼續扶養而無人知曉這事,也正常。無論做哪種選擇,旁人無權指責或譏諷。


森林王子1991


我的想法,如果孩子太小,還不懂事那種,交給孩子的外公外婆,因為他們是有血緣關係的。如果孩子很大了,去他大爺的,這就是老子的孩子,誰來認也不好使。爺們應該有這種霸氣,你認走了,我的付出怎麼辦?我付出的愛怎麼辦?我想孩子了怎麼辦?誰都不好使,孩子就是我的。如果是我,必定如此。


o丶佰曉笙


看來你也是個不善的人,跟死人計較,孩子又沒讓你們生出他,跟他有毛關係呀!讓你白撿了一個兒子還不好啊!或許這就是你們的緣分吧!善有善報的!


親愛的萍果


我是男的 ,如果我與孩子有感情,我不會放棄孩子。雖然妻子欺騙了我,並且她已經離去,這個後果不應該連累孩子。畢竟孩子一無所知,與己出無異。



寧靜致遠63362300


不是自己親生的,可以根據親子鑑定書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放棄撫養的!要麼直接送到孤兒院,要麼就送到你去世老婆的孃家!只不過拿回彩禮和索賠是不可能了,因為當事人已經去世了,你覺得孃家會退還彩禮和給你賠償?你想多了!!!


頭像是我女神非本人


不要把賬算在孩子身子上,孩子是無辜的!

她孃家失去了女兒,正悲痛著,你去索回

彩禮,不是雪上加霜嗎?

你想想,如果她不死,你不照樣和她一起

過日子嗎?為什麼一死了就有了這麼大的

落差??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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