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婆家蓋房欠的賬誰來還?為什麼?

兩個寶媽的生活zizhu


誰還都輪不到媳婦來還,


婆家蓋的房子,萬一媳婦離婚是分不到一磚一瓦的,


當然,媳婦錢多另論。


嚴格的來說,誰接的誰還,父債子還,都輪不到媳婦還。


寶寶油菜花


看到這這種各樣的回答,我很開心,現在我講一下我們的經歷給大家。

二零一五年我在網上認識現在的老公,因為我上個婚姻很不幸離婚了,所以對這個婚姻很謹慎,一開始我就問了他的家庭情況,她說家裡蓋房子兩年了,為此他還欠了人家三萬塊錢的賬,我看他人老實,性格和順,就沒想那麼多,不顧家人的反對,決然的跟他在一起了,沒想到他的家庭那麼複雜,那麼讓人厭惡,我一心想和他過好以後的日子,在沒舉行婚禮的情況下和他生了一個女兒,他們家人沒人崔他回家結婚,也沒人管他,直到後來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又懷孕了,我不願意了決然讓他回家辦理結婚,然後我們就帶著一歲多的女兒好(回家)了,(回家時我們還說好的,家裡沒錢我們可以幫著出一點。就算禮金我們也不會全收,會給他們一部分,)本來就懷孕了,結果回家一個月沒人提辦結婚的事,我急了就罵他,然後我們自己出錢去拍了結婚照,我自己還把結婚用品也都買回來了,他父母可能看著實在是躲不過去了就定了結婚日期,我就說跟他們說,對聯沒買,你們買吧!誰知道他爸說過年時貼的福字就可好看不用買,我就火了,婚禮上花錢我們一分不出,想辦就辦不辦拉倒。東西我都買齊了,差對聯都不願意買,他們看我火了,第二天就去買了對子,那幾天就經常聽到他爸媽在一起高一聲低一聲的說話,在舉行婚禮前一天聽到他們說話,她媽跟所有在場的人說;你爸煩的不行啊,罵我叫他回來幹啥了,我說叫回來勞禮啊!我聽到他們的談話肺都氣炸了,又聽到他爸說,明天禮錢,把錢都拿出來,一個紅包裡放一百不空就行,(因為結婚我侄子侄女要來,我們哪裡規矩要封紅包的,他上午還說給兩百行不,我說行吧,晚上有問給一百行不,你說這是不是赤裸裸的欺負人)還有(這禮錢指的是隻給他姑,舅,叔伯,和姨的磕頭錢,別的不磕頭的禮錢直接都給他爸了的)那一晚我都沒睡覺只想一走了之,天快亮時候我就開始罵我老公,罵的他只在被窩裡哭。罵他,(他父母沒把他當人看,根本就不願意管他,他都三十多了,為什麼沒有女朋友,就是因為他的錢都哪來養他父母了,他父母又一直養著他弟弟弟妹一家人,從來不會管他會不會結婚會不會有家,就拿他當奴隸,當搖錢樹,他一直躲被窩裡哭)當天婚禮還是舉行了,我是懷著憤恨的心情過了這一天。然後我們就馬上離開了所謂的加(家)。

我的老二快要出生了,想讓他們提前過去幫忙照顧下,沒想到他們說得問他們老二,老二讓幫忙照顧他家孩子,就是去也是湊合一個月,我憤怒了,徹底火了,就說別去了,去了我也不稀罕,你就守著你家老二吧,又一次憤怒的離開那個所謂的家,後來孩子出生他們去了,所以說被強迫的是不會用心的,來了整天跑公園,一天三去,夜裡九點後才回來,中午十一點多才回來,晚上五點後才回來,回來還嘟囔著家裡地該澆水了,讓他爸一個人回去澆吧,她媽不同意,我就說走吧,你們都走吧,在這裡啥也不幹,就這裡幹啥,他們可得意了,馬上走了,我的心也到乾淨了。

我們帶著兩個孩子還租房子住,我就一氣之下借錢付了首付,買了個房子,房子還得兩年交房,我們實在無力承擔這些花銷,就決定回家住一段,沒想到回家就被告知蓋房子欠他二兒子兩萬,大女兒三萬,小女兒一萬,要我們還賬,我真想離婚了??


兩個寶媽的生活zizhu


我和老公結婚時跟裸婚差不多。

給我們的沒有彩禮,也沒有新人紅包,連改口紅包都沒有,才叫寒酸。

老家是農村的老房子,也是垮垮的沒有修整。

沒有結婚的地方,就在鎮上 買了一個刷白的二手房,二十來年的老房子,說是用於我們結婚但房本上的名字卻不是年輕人的名字,是老人的名字。

清晰記得辦酒當天,臨時回這個二手房,手上沒有鑰匙就在門外站著等老人來開門;一套十來萬的老房子新人連一把鑰匙也沒有,這是看得有多緊張,好像隨時都可以搬走這套房一樣,這是有多窮,多見識短淺?


一來二往


看到這個問題,我來說說我個人的想法。

一般在女方同意結婚之前,不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即使不要求有什麼太多的彩禮錢,最起碼的也會要求有一處住房,用於婚後居住。這是所有人都理解的事情,誰願意讓自己的女兒找一個居無定所的人呢?這個時候,兒子不會說什麼,女方家肯定就會提出不會負擔結婚後房子的費用,當然城市裡的房子很貴,很多父母付首付,兒子兒媳付貸款也是應該的。

農村的房子一般的都是自建房,如題主所說,蓋房子已經欠了賬,說明男方父母確實經濟狀況不太好,否則怎麼會借錢蓋房子呢?農村又不同於城市,隨著父母年齡越來越大,喪失勞動能力,還款的能力也隨著喪失,也沒有養老保險金,不但不能還借款,可能還需要子女的照顧,這時候如果兒子兒媳還不顧父母的身體狀況,自己只顧著過自己婚後的小日子,把父母逼到絕境,這麼做肯定不妥。

所以我認為呢,父母借錢蓋了房子,要在結婚前和兒子的女朋友說好,他們需要承擔的債務,是全部還是一部分,具體說多少錢,如果女方同意這門婚事,那在婚後,兒子兒媳就要承擔。最怕的就是有些父母明知道自己無力償還,卻在婚前不和女方以及家人說清楚,覺得反正都結婚了,你不還也得還,這樣就造成了日後的矛盾。女方是有選擇的權利的,你讓兒子和女方還款,女方不接受,可以選擇不和你兒子結婚,也可能為了愛情選擇結婚,心甘情願甘苦與共,所以這件事情一定要坦誠,不要自作聰明,覺得結了婚變成了一家人再把兒子兒媳逼到不得不還的境地來,這麼做雖然結成了婚,但是也為以後夫妻感情,婆媳感情埋下了隱患。


愛講故事的話癆


拋開道德層面我覺得可以從兩個方面解讀。

第一法律依據:《新婚姻法解釋三全文》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二

確定是給誰居住的。這裡只分析你婆家獨子,你們跟婆家一起居住。如果還有其他子女這比較複雜另行處理。

既然你是入門做兒媳。進了家門就是一家人。婆家蓋房子欠的錢,就算你不還。你的老公就是婆家的兒子。也不可能置之不理。如果是不管不顧。這樣的男人你放心嫁給他嗎?

做好的處理方法,又不讓大家心寒的就是你老公的錢幫忙還債。你的錢留來幫補家用。或者你們的錢一起還債。留部分家用。留個底自己自出多少就行。如果你是踏踏實實想跟男人過日子。他也不會不珍惜。

一時半會想必不太能接受。但是細想。婆家的房子,早晚還不是給你們。(獨子的情況下)少些成見,說不定老公覺得你體貼大度。婆家人覺得找了個好兒媳。一家人其樂融融豈不兩全其美。

我是鋒憨雜貨鋪,喜歡的點個關注。謝謝。


鋒憨雜貨鋪


情況交代並不具體,結婚前蓋房是不是為了結婚而蓋?是不是結婚後你們和婆家人共同生活在新房中,沒有分家出去?是不是婆家只有這麼一個兒子?當初蓋房子是不是你結婚提出的一個條件?……

這些都不得而知,你就稀裡糊塗地提出這個問題。怎麼回答你?

只能這樣估摸著說,如果蓋新房與你結婚沒太大關係,也就是說不是你提出的結婚條件;如果你老公身下還有弟弟,你們結婚後就要分出去住,而不是分得新蓋房屋的一間半間,那你自可不必去還蓋房子欠下的帳。如果情況與上面恰恰相反,蓋新房是你結婚提出的條件之一,而且你正住在新房之中,並且要一直住下去(至少要長期一段時間),即便你有小叔子,那你也是要幫助婆家還欠下的帳的,因為目前必定是一股日子。如果你再連小叔子都沒有,只是你老公獨苗一個,那更不用說了,理所應當幫婆家還賬,因為本來你們就是一家人,怎麼能分出兩個心眼呢?再說,以後房子不也還是你們的嗎!

揣測著回答,給點參考,不妥勿氣勿納。


海村tzh


結婚前婆家蓋房欠的錢誰來還為什麼。我個人覺得作為兒媳婦有能力的前提下還是可以支付一部分款,畢竟以後他們老了房子歸屬還是你們倆的,假如有離婚想法的這個就另外一說。如果還沒結婚的話婚前提前給婆家把話說開,這樣大家沒啥意見、


農村柒哥


婆家蓋房欠錢是在結婚前的事,而結婚後作為女婿該不該幫著還錢?其實幫著還錢是情分不幫著還錢是本分。畢竟這個錢是在你結婚之前就有的。原因如下

還錢的情分: 你老婆的孃家欠錢了,就算你不幫著還你的老婆也會幫著還,你還不如和你老婆一起幫著還。不僅讓你和你老婆感情更深,還會讓你的老丈人對你刮目相看,以後你去他們家你的待遇會非常好。為你以後的地位打下了基礎,而且作為夫妻了你們應該幫助父母償還債務,雖然不是必須的。但是作為一家人了你也不忍心看著他們家走投無路。

不還錢本分:

我作為女婿憑什麼要幫你們家還錢,如果你們家欠了很多錢怎麼辦?我和你女兒也是一個家了也要過日子哪來的錢給你們還債!再說這個錢是我還沒和她結婚你們家就欠了,作為不知情的人也沒有理由還。房子蓋了你們在住我們卻要還錢。

我覺得既然結婚了作為一家人還是應該幫忙,以後的日子還長不能做的太無情。人要有感情不能鐵石心腸,你的老婆看到你的作為後會影響到你們的夫妻生活。作為男人要有擔當,娶了媳婦就要對她家人負責!做一個男子漢!加油!





犇淼淼


這個問題在農村是很普遍的,假如男方父母沒有償還能力,上了年紀,打不了工,掙不來錢的情況下,只能你們夫妻償還,俗話說:父債子還。現在這個社會,農村給兒子蓋房與結婚彩禮已經到了不能接受的地步,農民又沒有太多的收入,女方又要的太多,敗壞社會風氣,自己種的苦瓜只能自己享受。


只照強哥


結婚前婆家蓋房欠的錢誰來還,談談我個人觀點。

要是發生在我家,這個問題問的都多餘,我是男的,不管什麼時候欠的我都會還,不需要理由,不容女方有半點措辭。我的父母我不愛誰愛,承擔責任義不容辭。至於承擔多少那是個人能力問題,態度首先必須端正。是非面前不容當縮頭烏龜。親情不能隨意踐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