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来访工作的公告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来访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最高检、省院、市院的工作部署,康平县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场所从即日起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人民群众可通过邮寄信件、网络平台、热线电话的方式反映诉求。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复印件)、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康平县人民检察院迎宾路100号 控告申诉检察科 邮政编码:110500。

2.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3.拨打024-87332000检察服务热线。2月3日起拨打024-87332000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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