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小情獸TT


領導這樣做肯定是不合法的,但目前的學校大部分卻都是如此。

以我校為例。

老師請假分兩種情況扣錢。

第一:請假的課有教導處全權處理的,每天扣30元。

第一:自己找老師代課,自己調課的,每天扣15元。

這樣的請假制度導致老師們請個假也得自己調課,找人上課,因為這樣可以少扣點錢。同級的老師一般也都會積極幫忙,畢竟每個人都有請假的時候。互相照顧吧。

當然,作為孕婦,請產假是國家法定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阻止。

我想學校之所以這麼安排,無非是以下原因。

第一:你肯定是學期中間請假,學校確實不好安排。

實際孕婦在學校給你安排工作的時候,一定要事先和領導溝通好,你能堅持上到什麼時候,大概什麼時候請假,以便領導提前做好安排。畢竟找老師代課也不是一下就能找到的。

我們學校的做法是,孕婦只要請假都批准,但一定要學期開始都要和領導說明。

第二:自己和同事商量,一定是想讓同事帶你的課。

學校這個時候去外面找代課老師也不可能,也不好命令其他老師,只好讓你自己找了,讓你說服同事來代你的課。

當然,我也相信,同事代課也是有報酬的。我們學校每代一節課是10元。如果時間不太長的話,同事們一般都會幫忙的。

大多數學校對孕婦都會有所照顧的。

像我們學校,一般孕婦不帶班主任,冬天不上大課間。如果是哺乳期,上班時間可以離校給孩子餵奶等。

你說的情況我相信是存在的,因為不體恤下屬的領導比比皆是。

如果你能說服同事給你代課當然最好。如果真說服不了,直接請假回家即可。我不相信領導能把你怎麼樣?

如果領導真為難你,可以去教育局反映,老師又不是校長的奴隸,隨意被屈辱!

當然,最好不要鬧僵,畢竟你還要回來工作。盡力而為吧,實在找不到,好領導好好說話,我相信領導是不會為難一個孕婦的。

老師的工作就是這麼特殊,請個假還得考慮後續工作。學校女老師多,生二胎的也多,請假的肯定也多,領導可能也確實有困難。但那又怎麼樣?招不來男教師難道是女老師的錯嗎?

該請就請,不批准直接回家!


人生如夢LLH


你好,我是一名農村小學教師,也是在編的教師,我來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首先,別慣著你們校長。他奈何不了你,你到了休產假的日期,你就休息你的產假休足了,你再回來沒休足,你還可以再多請幾天,這都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他怎麼著也沒辦法你。

其次,你完全沒有義務去跟任何老師商量來頂替你現在的工作,因為你要請假是相當於你和學校和教育局請假。那麼你接下來的工作就應該有學校,由單位來替你安排,至於安排誰那是學校領導的事,跟你沒有任何關係。

第三。話雖如此,但是你別跟你們領導來硬的,他讓你找人你就悄悄的,不理他就行了,到了日期你就休息你的,也別跟他說狠話,他什麼辦法都沒有,做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嗎?同在一個單位,跟自己的同事或者領導鬧得很僵,也不合適。

以上是我的觀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北派二狗子


這個問題我來說一下。你請產假,校長讓你和同事商量,讓同事接下你的課程。這是毫無道理的。你請產假後,你任教的學科由誰來接手,這是學校教導處的事。

如果請一兩天的事假,你向學校請假外,是可以由你與同事商量,讓幾個同事幫忙帶一下。這倒是可以的,不少學校也是這麼做的。有的學校,也是由教導處安排另外的老師代課,有的學校代課算工作量。我退休前的學校也曾這樣操作過。學期結束,學校分別統計各老師的工作量,把替別人代課加上去。

老師也有家,有父母子女,在上班期間,所有的的老師不可能都能做到出滿勤。會有因事,因病,因直系親屬生病住院等情況需要請假。各個學校對以上的請假有不同的處理辦法,真的。有的學校較嚴,有的學校較松,這也根據學校教師的配置額有否超編。教師人少,一個蘿蔔一個坑,一旦有人請假便找不到代課。校長教導主任的確為難,這也就有了,請假自己先安排好找同事幫忙代自己的課程這種情況。

然而請產假與請事假不同,產假是受法律保護的,不會影響出勤獎,不會影響考評等的。有的學校因老師請產假,學校另外請代課教師,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可能會另外下撥代課金,可能會允許學校請代課教師。時間長的產假,老師本人也沒有辦法與同事商量代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完全由學校安排,個人不必操那個心。


笨笨潮爺1


其實長期以來,學校的請假、調課問題一直都是大難題,因為教師任課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如果有人請假,那麼別的教師就得為其分擔工作量,而一般老師的工作量都不小,誰都不願意再額外代課。也因此,很多學校就規定教師請假之前要自己先把課安排好,然後才給你批假,教務處老師每次調課遇到的阻力確實挺大的。

但是,女教師請產假比較特殊一些,因為請假時間一般都是158天,5個多月時間還是比較長的,很難臨時找到一個老師來代課。所以,一般請產假之前需要給學校打個招呼,說明大概什麼時候要請產假,這樣學校也能有一個緩衝的時間,不管是外聘還是調課,都能很好的過渡。

如果學校讓請產假的教師自己和同事商量,找到頂課的老師才給批假,那就有些不厚道了。萬一找不到頂課的老師又如何?難道還不能請產假了?!其他的病假、事假都好說,都有餘地,但產假有沒有商量的餘地,非情不可,這調課的工作只能由學校教務處來做了。

總之,如果女教師要請產假,需要提前給學校打招呼,並且儘量讓教務處老師出面協調上課的事情。


師說新語


編者按:現在那些領導一個個沒人情味,找他們簽字,蓋章像欠他們幾百萬一樣,臉色,語氣都不好看,要不是看在不得不有求於他們的問題上,我才懶得跟他們打交道。



我最近也在請護理假。請之前學校副校長單獨問我說:“你請假後,你覺得誰接你上課最合適?”,我想都沒想,直接回答她說“你最合適!”,女副校長一臉苦瓜像。一主任馬上拍馬屁說“人家校長會議那麼多,怎麼去上課?”,我反駁說“魏書生之前也是校長,人家也能做到,當校長沒這個能力就不要當了。”,她不得不答應。

順便討論一個問題:國家法定職工可以享受1-3天的婚假可以補請嗎?

今天早上9時20分,我嚴格按照請假制度到教育局人事股請假。人事股裡有兩個陌生的工作人員,一男一女。我報告後,男的工作人員接待了我。

我簡單說明來意,男工作人員說文件規定“婚假,護理假,產假”等由學校單位審批就行,不用到教育局來。 我說問題不在此,問題在於學校不知道要給不給我批婚假。男工作人員聽聞,叫我拿材料給他看,他說:“孩子都出生了,還沒結婚嗎?現在還請婚假?”。

我反駁他說:“孩子出生不結婚的也有,難道孩子出生就一定結婚了嗎?再說,很多人滿月酒,婚酒擺一起擺的多了去。”,男工作人員只得沉默一下,又說按道理應該不給。 我又反駁說:“按道理,還是按法律?”,男工人員就不說了。

另一位女工作人員接著說,你過這邊來,拿材料過來。她給我拿出文件解讀,說“婚假,護理假等由單位申批,我幫你算你什麼時候上班”。算了一下,她說週末,法定節假日都不扣除,叫我6月14日上班,問我有沒有問題。我說這個沒問題,問題是我的婚假怎麼批給我。她問我說,你登記多久了?孩子準備生了,這個婚假按理說不給請。我又聲明瞭一下

,“法律重要,還是你的道理重要?”。

女工作人員又說,當初我結婚也沒請假,現在請的話,你是領導你批嗎?我笑著回答:“我一定批,再說當初你不請是你不想享受這個假期的權利,現在請也可以的!”,女工作人員還想說什麼,我就說,“你拿出不給補請婚假的文件給我看吧!要是有文件明說不給補請的話,我就不請了。”,………我又補充一句“我老婆那邊也是給補請婚假的,為什麼我們這邊不給,我想知道原因。”

女工作人員無話可說,就說“今天審批假期的梁老師不在,明天他出差回來你再打電話過來諮詢他。我們也沒說不給你請,先弄清楚再請可以嗎?我們不是專管這個的,可能研究,解讀文件方面也沒他深,做不了決定。不過,你這個護理假你先回去享受就得了。明天打電話過來諮詢就行了,電話是”520xxx7。

至此,我也沒什麼話好說,只能謝過,返回醫院明天再做打算。事情經過就是這樣,等我明天弄清楚這個婚假我再回去跟學校領導請示一下這個婚假的補請事情。 歡迎大家來討論這個有意義的問題,希望有類似事情,懂這方法律的網友給我一些建議啊!


孖無悔觀教育


女教師生孩子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就應該無條件準其產假,這種讓請產假老師自己找人頂課的校長不是一個以人為本的好校長,更不是一個體恤下屬校長。

產假受法律保護,不應受到他人為難

如果老師找不到人頂替,難道就不能請產假了嗎?這不是在有意為難老師嗎?產假沒有四五個月是不行的,憑自己的私人關係請同事頂幾天課還行,但頂四五個月課恐怕就沒有人會答應了,更何況這是學校的事,應該由學校統一安排,而不是教師私下聯繫,這樣只會讓老師感到心寒。

如何緩解老師請產假後的緊缺狀況?

開放二胎後各校生二胎的女老師也越來越多,很多中小學校出現了教師嚴重缺乏的現象。但校長可以通過這些方式緩解教師不足的現象:

1、向教育局申請支教人員。

2、向社會招聘代教。

3、通過支付一定的超課時費用,來激勵其他老師分擔請假老師的課。

總之,通過讓請假老師自己找人頂課的方法來解決教師緊缺的方法是極不合理的。


教育黃金眼


你是一個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懷孕了,想要歇產假。可是在學校,你想享受產假的待遇,確實是很難的呀。

我們這裡的做法是,你到臨產的時候,首先要找好代課的教師,為你頂課帶班。代課教師的工資呢?也得由你自己出。一般的時候,允許你休息半年。如果你想休息的時間再長一些,那就必須再請假,讓代課教師再代你幾天。

像這種情況,全國大部分學校都是這樣。一個碗一個勺,一個蘿蔔一個窯。沒有多出的老師,你不找代課的頂替?誰能頂替你啊。如果代課教師的費用讓學校出,一個是學校沒有那麼多的經費,就是有經費,學校也捨不得出啊!

人人都知道這樣違背勞動法,可是誰也沒有辦法。別的老師都是這樣,你能提出特殊的要求嗎?這樣,就把不正常變成正常的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產假是國家勞動法賦予的一項權利,校長應依法准假。

至於你原來接授的課程,由誰代班頂課,那是學校的事,由校長和其它老師商量,而不是讓你自己和同事商量。

如果校長因為你沒找到同事頂課就不批准產假,那麼這肯定是不合法了。你可以向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反映或直接向其請假,我想他們應該會幫你解決的。




百姓茶館話人生


校長讓你找代課教師,實在不妥

女職工休產假。是勞動法規定的 必須執行的。我們單位一般女教師休產假的時間在半年左右。休產假期間的各項福利待遇可能跟在崗差不多,只是在績效考核上你肯定 是學校最低的。其他福利待遇跟原來在職是相同的。

你要休產假,校長對你可能有些心裡不滿,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作為校長來講,有老師休產假,必須由老師來把所空缺的位置頂上來,讓誰來頂。這不是你所考慮的,是他一個校長應該考慮的事情,他把這樣的責任轉嫁給你,我覺得不妥。而且沒有做到一個校長應該做的職責。

自己作為校長,固然對職工休產假心生不滿,但是也不能如此直白表露出來,找誰代課,自己去想辦法。跟休產假的老師毫無關係。學校中一些中小學女教師居多,這些年二胎政策的放開,女教師扎堆兒休產的假現象。確實比較讓校長們頭疼,但是頭疼歸頭疼到,都在想辦法解決教師缺口問題,有的是外聘教師,有的是讓中老年教師臨時頂崗上課。

讓老師自己找人代課,這樣的事情我是第一次聽到。讓人覺得這位校長不太近人情,缺少對教師的人文化關懷。我們的領導應該是讓我們非常慶幸的,老師也是人老師也食人間煙火,事假,病假,產假,可能大家都會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學校每學期每個人有兩天的親情假。

我認為:你如果對這樣的方式表示不理解,不滿, 可以找校長再去溝通,找人代課的事情不是你應該解決的事,他本人應該想辦法解決的。如果校長還一意孤行,堅決這樣做。你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去申訴。我想經過溝通,這樣的問題應該是可以解決的。因為休產假女教師並不是你一個,全國各地都有,沒有聽說讓誰去找代課教師這樣的事情。


匯智坊


恭喜你即將做媽媽了!你到了待產時間,校長讓你自己找人商量代課,我覺得是變相不批你產假,我認為不僅違法而且連做人最起碼的常識都沒有,這樣的人真不知道是怎麼走上領導崗位的。

你若確定到了預產期前15天,或因其他原因醫囑需要提前休假的,若你校長不同意你休假,你可以直接向更高部門反映情況,你沒有自己找人接替自己工作的義務和職責。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這是國家政策明文規定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和剝奪女職工生育所應該享受的權利。

現在,很多單位越來越不願意招工女職工,原因很清楚,二胎政策開放,很多女性要生二胎,這樣不可避免給單位日常工作帶來一些壓力和困擾,這是實際情況。

現在不管是以效益為中心的企業,還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用人都是精簡整編,每個崗位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女職工生產其工作必然要有其他同事分擔,其他人工作已經滿負荷,即便自己曾經或將來也有同樣的經歷,但眼下不是自己,難免不樂意分擔外來的工作。

這樣,一旦有女職工生育請假,領導安排其工作來難度可以想象。

但身為領導,你必須承擔責任,必須履行職責,你不應該也不可能把職工的正當權益,當著皮球一樣踢來踢去。

這樣沒有擔當的領導,你做他的下屬也算是很悲哀了,如今又遇到這種事,你沒必要考慮上下級關係問題,當然,你產後還要回崗位工作,現在找一份工作也不容易,所以,你還是先禮後兵,和校長好好溝通一下。

若他執意堅持他的說法,那你可以直接對他說,你要找上級領導反應和解決這個問題。

人是相互尊重的,既然他不義,豈怪你不仁,是吧……

是你的權益你一定要大膽去爭取,你越是軟弱就越容易被人欺負。

大不了不在他手下供職,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我就不相信,有理不能行天下。

但願你的問題能夠得到圓滿解決。祝一切安好。

這是我的一點看法,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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