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縱3
難道沒有拘留嗎?
運城一男子無證駕駛未懸掛號牌車輛被查。按交法規定,未懸掛號先扣車,再扣12分,罰200。無證駕駛拘留15日,罰2000元。那麼,該男子合計罰款2200元,應該拘留15天。
還好未發生交通事故,否則更麻煩了。保險也不賠,而該男子是借的車,那麼借車人也會倒楣的。因為他人無證而借車是要負連帶責任的。
法律是嚴肅的。無證駕駛千萬使不得。不要有僥倖心裡。這實際上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是挑戰交法。
沒有駕駛證就沒有駕駛資質。沒有懸掛號牌就是違法。這兩條都有了,拘留你已不需要證據了。
不知是誰借你的膽子。難道交警大隊是你家的嗎?真弄不明白。
沒證的人不懂交法,難道車輛所以人也不知道無證不能開車,無牌不能上路嗎?
估計車輛所有人與該男子有仇,特意借車給他,因為他知道無證開車要拘留喲。
得償所願了。為什麼這樣害他呢?也不至於這麼深仇大恨吧?
汽車機械事故鑑定
不看不看,過年了,忙得很,淨弄些破事來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