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诛灭九族是哪九族?方孝孺诛十族,十族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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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九族的说法有很多种。

无非就是犯事的人各种各样亲戚如何被皇帝株连的事而已。

首先请大家来看上面这张《本宗九族五服图》。

这就是其中一种九族的标准,将九族限定为以自己为中心的直系五服亲属范围内。

这种标准只是清朝时期的法律规定,其他时期情况并非如此。

例如,南宋时期的王应麟就认为:女儿也要算在九族内。他提出的九族标准是——

九族者,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紫梅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也。

两者以谁为准呢?恐怕这是要分时期来讨论的。

至于所谓的十族,其实是明朝时期的事了。

在靖难之役后,建文帝被明成祖朱棣推翻,朱棣要求建文的忠臣方孝孺为他起草即位诏书。

然而,方孝孺宁死不从,朱棣便以诛九族来威胁他,结果方孝孺视死如归地回答道:

便是诛我十族又如何?

果不其然,朱棣便把他的门生和朋友归入第十族,与九族的亲属一起诛杀,最终有873人死于非命。

这就是诛九族和十族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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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诛灭九族是哪九族?方孝孺诛十族,十族又是什么?

  封建时代,皇权是最触不得的东西,一旦触及,不但自身要被消灭,就连亲属都得跟着,被诛除,胜利者斩草除根,彻底除去子孙报仇的可能,哪怕是一丁点的后患都不能留。失败者真是要后悔生出来,这狠的招,就叫诛九族。

  诛九族是从夷三族变化而来,哪九族呢?有两种比较主流的说法。

  其一: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这种说法的代表人物是许慎。他们认为九族应该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里面包括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其子),出嫁的姐妹(其子),出嫁的女儿(其子),母族即外祖父一家,外祖母娘家,姨母(其子),妻族即指岳父一家,岳母娘家。对于统治者来说,这种说法非常好,利用血缘姻亲,把有关系的人全部抓在手里,一把拔起来,最大限度地控制着某个人。元朝无名氏的《赚蒯通》里写道:“律法有云:‘一人造反,九族全诛。’”有血缘的,有姻亲的,有报仇可能的,全部消灭。这个在明朝,有个很合适的名字叫“瓜蔓抄”。

  其二:九族者,由己上至高祖及玄孙之亲。就是咱们说的,从自己开始,往上数四代,再往下数四代,总共九代人的亲属,称为九族。郑玄在《诗·王风·葛荔序》里,他对“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的一个注解。(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类:“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

  这种说法的代表人物除了郑玄之外,还有马融,孔安国等,他们认为九族仅限于父宗,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直系亲属。其实这种说法,还是比较合乎古代宗法伦理的,所以唐宋以前是默认,唐宋以后就国家律法正式确认,到了明清两朝,干脆直接规定,九族专指父宗。

  为什么只算父宗?咱们很长时间,都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因为继承关系,不会跑到别的姓去,而母族妻族,都是外姓。服丧服的,也只有五服,从自己往上数四代,要服丧服,再往下数四代,也要服丧服,所以,前后加起来,就都是五服之内的亲了。

  方孝孺诛十族,是怎么一回事?

  按某些野史的说法,就是方先生在咱们说的九族的基础上,又加了一族,即门生之门生。故事编得挺好,但咱们还是要分得清。

  故事很精彩:

  方孝孺是建文朝大忠臣,姚广孝跪求朱棣不要杀方孝孺,否则天下的读书种子就绝了,朱棣答应了。南京被攻下后,方孝孺日日痛哭,要为建文帝服丧,朱棣派人强迫他归顺,方孝孺不听,明成祖要写即位诏书,方孝孺不听,一番劝说后,两方火起,朱棣老羞成怒:“即死,独不顾九族乎?”方孝孺声音更大:“便十族奈我何?”于是乎,再加了一族,凡是当过他学生的,就都被连累,一时间,因此事牵连被杀的873人,入狱充军数达几千。

  几个疑点:

  方孝孺死后,他的尸首是他的学生廖镛廖铭兄弟亲赴刑场,‘检遗骸瘗聚宝门外山上’。其中廖镛后来又活了70多年。这是怎么回事?门生都应该被杀了吗?能去收尸的,恐怕是最亲近的门生吧?传说中的诛十族呢?

  方孝孺的叔叔方克家也还活得好好的,方孝孺的表弟和侄子们,也全都没有被杀。民国《鄞县志》上载述:方孝孺长子中愈之后方九成,自明万历年间,由慈溪迁至鄞县,居于白岳乡方家。在慈溪时姓朱,到鄞县后复姓方,方九成为此始祖。方孝孺有一嫡亲叔叔,叫方克家,其子方孝复于洪武二十五年被流放到庆远(今广西宜山一带)充军,以军籍获免。方孝复的儿子方琬,后来也得释为民。——天子之怒是开玩笑的吗?说好的诛十族呢?经办的官员不怕自己办得不好要掉脑袋?

  具体时间上其实也对不上号。

  第一版《明史》中记录:“丁丑,杀齐泰、黄子澄、方孝孺,并夷其族”十五字。

  “四库”版《明史本纪》中记述:“丁丑,召方孝孺草登基诏,孝孺投笔,且哭且骂。帝大怒,泰、子澄亦抗辩不屈。遂与孝孺同磔于市,皆夷其族”。

  一四零二年六月十二日,南京城破,建文帝自焚,方孝孺被抓,十三日,朱棣撤出南京城,驻龙潭,十四日,文官集体入营劝朱棣登基,十五日,武将集体入营劝朱棣登基,十六日,诸王孙入营劝朱棣登基,十七日,朱棣祭拜朱元璋陵正式登基称帝。二十五日,凌迟齐泰,黄子澄,方孝孺等。这个时间,朱棣都当了一周皇帝了,还要一个钦定的奸臣来写登基诏书,是不是有点不靠谱?

  《明史》是满清皇帝审的稿,《明史》的完成,花了康熙直到乾隆等几代皇帝近百年的时间,这中间在干什么?要知道元修《宋史》两年多,明修《元史》花了两年,清修《明史》花了近一百年,这里面的水有多深,可想而知吧。

  诚然,永乐帝的确采取了血腥的“瓜蔓抄”来清除建文余党,没法无视。他也不是个善良的老好人,既除就要除干净,免得春风吹又生。方孝孺的确是被杀了,但到底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还不好说,后人嘛,总是要塑造出几个有骨气的英雄形象的,否则全都是懦弱无能的文臣,岂不是要笑掉人大牙?其实南京城破,是有殉节的大臣的,而且不止一个,但是没有方孝孺,在后人心中,作为江南士人精神领袖的他,怎么可以不殉节呢?他必须殉啊,不但要殉,还要殉得特殊,殉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于是乎,方孝孺的故事,由最初的简单几个字,变得越来越精彩了。民间需要一个英雄形象,而统治者也需要——你看看,看看,我再残暴,不至于诛人十族吧,好好做我大清的子民吧,就酱!

  历史总是这个样子的吧,任人打扮,是真是假,谁又说得清呢?(文/宛如清扬)


宛如清扬


欢迎打开历史宝藏。(约400字,阅读需2分)


诛九族是古代比较常见的一个罪罚。

对于那些十恶不赦的罪行,一般会用到这个可怕的惩罚。

诛九族,就是诛九族的“九族”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古时称从本身下数第八世孙为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另一说是父族四(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儿之子、己之同族)、母族三(母之父、母、子)、妻族二(岳父、岳母)。

一旦被诛九族,基本上就宣告一直血脉的消失,这在古代还是很有震撼力的。

犯罪者,不考虑自己的生死,也好考虑身边一大家子的生命。

而历史上还有一个更残暴的,也是唯一的一次,就是“诛十族的故事”。

据说这件事发生在明成祖时期,朱棣靖难为号打下南京后,赶走建文帝,当上了皇帝,但是这时候有个明朝的大儒方孝孺,不在屋檐下低头,坚持认为朱棣是篡位。

朱棣还就和他杠上了,拿刀架在他脖子上,让他帮忙写一个上位诏书。方孝孺宁死不写,最后边骂边写四个字“燕贼篡位”!朱棣气的眼冒金星,对方孝孺说,在不好好写,老子诛你九族!方孝孺杠上一句:即使诛我十族又怎样?!

结果方孝孺就成了历史上唯一被诛了十族的。

方孝孺像

真是史无前例,之前最多就是砍九族的脑袋,现在加这一族,怎么加呢?

朱棣最后想了想,方孝孺不是个儒生吗,好呀,都是这帮老师同学带坏的,就把方孝孺的学生老师也给砍头了。

方孝孺像

需要注意的是,上文用的一个词是“诛十族的故事”,正史记载并非如此,《明史 方孝孺列传》:“(方孝孺)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成祖怒,命磔诸市。”所以方孝孺应该是被磔刑处死,也就是类似五马分尸的酷刑。之后方孝孺的学生还为之收了尸,所以说“诛十族”的说法,是有问题的,应该是后人夸大朱棣残暴的一种夸张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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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皇帝为巩固自己的江山社稷,把危及和伤害自己利益的人杀害,防患受害人的后人和亲属报复,有“株连九族”之说。


”九族“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其中“父族四”指:父母兄弟、姐妹、儿子,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生;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指:外祖父、外祖母的全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指:岳父、岳母的全家。
至于“诛十族”,是朱棣的杰作。

朱元璋死后,即1399年,建文元年。朱允炆(1398年即位)为维护自己的新政,首先对机构进行调整。以兵部侍郎齐泰为兵部尚书,翰林修撰黄子澄为常卿,还将方孝孺提为翰林侍讲,大为重用。在另一方面,议定削藩,削废周、齐、湘、代、岷五王。此削藩也是“靖役之难”的导火线。



朱元璋诸子中,第四子朱棣最有雄才大略,受皇帝的喜爱。有意易储,但又有些事又不合适,后打消了易储的念头。这对朱棣后来夺帝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启示,才有后来的“靖役之难”,有了明成祖朱棣。



朱棣经过四年的难苦奋战,终于夺取了帝王的宝座。为了使自己名正言顺称帝,让方子孺草拟即位诏书,遭到方子孺的拒绝。朱棣要诛他”九族”,方子孺答道:“诛十族”又如何!后朱棣怒,真就“诛十族”(另一族为他的学生)。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诛十族”的人,遇害者多达800多人。


方孝孺(1357年一1402年)浙江宁海人,明朝大臣、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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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族的说法

九族的概念,在古代主要涉及所谓“株连九族”的刑罚。关于“九族”的范围,有多种说法,主要如下:

说法一:即纵向九族。是从自己开始算,向上、下各纵向四代。分别是: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

说法二:即横向九族是围绕自己四周的亲缘——父族四(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妻族二(岳父一家、岳母的娘家)。合计九族。

说法三:因为九在中国古代史极大之数,所以燕过紫禁城更倾向于第三种说法,即“九族”并不是一成不变有固定范畴的概念,而是指与犯罪之人有亲缘关系的一切宗族,不一定是“九”族。

方孝孺之十族

明成祖朱棣靖难之役后,夺取了帝位。方孝孺拒不合作,面对朱棣威胁诛九族的话,仍然回答:“便十族,奈我何?”

于是,朱棣株连方孝孺的“十族”,除九族外还有其“门生”。此案被杀者八百余人。

方孝孺的例子是一次“极端”的特例。之所以是极端特例,就在于它突破了“亲缘”这一族诛的基本原则。以前,不论“九族”的概念如何,

都指的是有“亲缘”关系的人;而在方孝孺的案子上,则连同没有亲缘关系的“门生”也一同株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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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族的说法很多。

一,以自身为中点,上下各四代。

二,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方孝孺的十族,传说是其学生凑成一族。


四川達州


首先普及一下,诛灭九族,都是哪九族。九族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古时称从本身下数第八世孙为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基本就是自己直系上下九代人,另一种说法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之子(姨姨的子女);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相比于直系九代,我更倾向于古代诛灭九族是诛杀的第二种,这样才能达到统治者牵连众广,杀鸡儆猴的效果。

其实我一直觉得,古代诛灭九族虽然残忍至极,连累无数无辜之人,但是在当时社会,也是正常之举。之所以这么说,也同时对应的是古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现象,想想杨玉环“一朝选在君王侧”,从此“姊妹弟兄皆列土”,这就是典型古代姻亲制度呀,就像红楼梦,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之所能成为四大家族,就是盘根错节的姻亲纽带,互相帮衬,因此才会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

因此我觉得,古代株连九族虽然残忍,波及面广,但是也是可以理解的,没有理由,你跟着家族或者仗着家族发达了,家族里有人获罪的时候,你还想着独善其身。

如果说株连九族相当残忍,那么明朝时期的方孝孺,被株连十足,可谓可怜至极,要知道,九族之内,基本就已经把一个家族弄得鸡犬不留了,何况是十族,最后竟然将其学生当做一族,强行诛杀了他十族,八百余条性命,用血泪写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被杀了十族的一个家族历史。

咱们简单的介绍一下方孝孺,他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古代儒家知识分子,注重礼仪、气节,其实他要是没赶上朱棣的清君侧的话,我觉得他会想当时许多知识分子一样,生活的很平静。

但是偏偏时势造英雄,朱棣以清君侧之名,他就造反起义了,成功打跑了建文帝后,朱棣又想名正言顺的继承帝位,因此目光聚集在了当时南京好多的知识分子身上。

我们得承认方孝孺还是十分有气节的,靖难之变后,燕帝登基,但方孝孺认为朱棣篡位,所以朱棣命其起草即位诏书,他宁死不从,更予以辱骂,于诏书上写上“燕贼篡位”。屡命不从,朱棣终以诛九族相胁,然而他仍义无反顾地说:“即使诛我十族又怎样?”终朱棣把其学生归入第十族,连同原来九族一并诛杀。最终共诛杀八百七十三人,因此事下狱及被流放充军者亦数以千计。

就这样重气节轻生死的方孝孺成为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诛杀十族的人,青史留名。

其实我们现在看,无论是诛九族还是十族,都是相当残忍,涉及之众,牵连之无辜,令人胆寒,诛杀九族,就代表着一个大家族的覆灭,上至九十九、下到刚会走,无一幸免。

可是在封建社会,为了维护统治,采取这样残忍而有效的方法,来震慑其他家族,避免家族势力过大,也是可以理解的。

补充一点,古代行刑的时候,普通百姓一般用快刀斩杀,地位越高、社会危害越大,行刑时所用的刀就越是厚,戊戌变法时杀谭嗣同,竟然祭出一把大将军到,刀锋之厚,竟然比普通的刀背都厚的多,人就是被活活剁死的,就是危害社会严重的,不能轻易不受痛苦的死去吧。

多有疏漏,烦请斧正。

我是“中匡史化”,期待您的关注!


中匡史化


九族:指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己身、子、孙、曾孙、玄孙,

也有说法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

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

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十族是门生,包括朋友学生等在内。


不言讲历史


其实没有一个皇上可以诛人家九族的,这是一个伪命题。

九族从自己开始算,向上、下各纵向四代。分别是: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

试问从一个人的高祖到他的玄孙差了一百多年,九代人怎么可能同时都存在,让你诛杀,想想就觉得好笑。

古代九大家都知道代表多的含意,不能单一理解为数字九,所以杀九族就是几乎杀光你的所有家人亲戚族人,古代历法就是连坐,致使你不敢越雷池半步。也防止你族人的复仇。为了威慑,才有诛九族的罪行!

方孝孺,为了表达自己的不屈,故意以数字十衔接九。表面这第十族为学生,其实相当于杀光了他认识的所有人!


历史摆渡人


九族都是血缘和婚姻亲属关系,第十族是师生思想传承关系。

与世界各国各民族历史相比,中国皇族特权统治有很多特色,株连九族、十族就是其中最血腥、最残暴的统治方法之一,还有太监的使用及太监干政统治成为常态,满清的君臣关系已经成为主子和奴才的关系,并直接体现在称呼上。

然而,这种极端的统治方法,产生了很多严重后果。

一是皇朝更迭频繁,中华民族陷入了建设、破坏、再建设、又破坏的恶魔诅咒的死循环。

二是极度的弱民政策使得中华民族民众懦弱、凝聚力差,经常遭受外族入侵,甚至在有据可查的、六个主要长期的皇朝、汉唐宋元明清中,有两个就是当时的外族征服统治。

三是中华民族从汉唐的超级帝国,沦落为发展中国家。

这是皇族特权统治下,世袭皇帝一代不如一代,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矛盾,造成中华民族的衰弱,甚至差一点被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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