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发配罪犯,来回几千里路,为何很多衙役争着去押送?

史学达人


首先需要纠正一下,押送罪犯的衙役并不是全程不变的,同一个衙役并不需来回奔波几千里的路程。

以清朝为例,比如押送罪犯从北京出发,那么到了河北地界,犯人就交由当地衙役押送了,双方只需办理一下交接手续即可,随后原先从北京出发的衙役就可以回去交差了。

同样,在河北接到罪犯的衙役只需将罪犯押送至邻县,任务就算完成。以次类推,这样一来,罪犯不变,衙役总是在变,这就减少或避免了当差人的辛劳。

如果真的来回跑上好几千里的话,那么衙役和罪犯就没什么两样了,说不准死的比罪犯还要早。到时候就没有人争着抢着去了,而是惟恐避之不及!

既然许多衙役抢着去,肯定是有利可图了,先举个例子。

清朝皇亲贵胄们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冲龙沟”,也就是我的俗称的刷牙。

古人没有牙膏,而皇帝的龙嘴又精贵,所以就会用上好的茶叶泡水漱口。

通常茶叶泡上一遍就被丢弃,皇帝自不会吝啬这点东西,所以在一旁侍候的宫女就会将泡过的茶叶凉干收起来,或是日后自己饮用,或是捣腾到外面再卖个好价钱。如此一来,就会出现争着抢着侍候皇帝“冲龙沟”的现像了!

而衙役押送罪犯也是同样的道理。

一般普通老百姓犯了重罪直接就砍头了,根本享受不到流放、发配的待遇。只有那些达官显贵,或是特殊身份的人犯了罪,才会体验到“皇恩浩荡”的机会。

汉朝前后,罪犯一般都流放到蜀地,比如吕不韦、嫪毐及其门客都被秦王赢政流放到了蜀地。宋朝前后,流放地多为岭南地区,比如岳飞被害后,妻儿老小全被发配于此。而到了清朝,犯人就会被流放到西藏或是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宁古塔,比如纪晓岚曾被流放西藏,但大多数会流放到宁古塔垦荒了。


其实,古代的流放比死刑还恐怖,因为去往的地方都苦寒的不毛之地,再加上千里迢迢,跋山涉水,远离故土,心情惆怅,许多人还没到目的地就因病痛死去了。

即便如此,罪犯还都会希望能活着到达目的地,因为如果赶上皇帝大赦天下,那么他们就有了出头之日,再说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他们就将希望寄托于衙役身上,希望路上得到照顾,或是少些虐待。因此,就少不了给他们点恩惠,而被流放者能花钱免灾,衙役又能得到时好处,彼此心照不宣,于是一条产业链形成。


所以,正是由于形成了衙役业内的潜规则,有衙役争着抢着去拔这层皮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这是一个创收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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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春秋


古代发配罪犯,在大一统王朝通常2000里起步。所以基本上大部分时间里不太会像《水浒传》里写的那样,由衙役把犯人直接押送到地头。因为在古代交通状况下,哪怕一个衙役押送一个流放犯人,来回4000里地,走个1年时间是非常正常的。


而衙役的工资通常是由县太爷发放的,所以一个县里养的衙役数量必然是有一个均衡值,不会太多。如果都按照这个逻辑,通常一个县,如果在一两年之内只要超过几十个流放犯人,那这个县衙都要停摆了。

其实从刘邦作为一个亭长也负责押送过一批劳力去修秦始皇陵的过程也可以看出,刘邦并非正式秦朝廷政府人员,但是他负责到县丞萧何处领了差旅费出发。而这个差旅费基本上对于刘邦而言,就是主要收入了。所以押送流放犯人在秦末,基本上就是一个“外包”业务。县衙负责出钱,当地的黑恶势力负责拿钱办事。

而到了唐朝,李世民正是因为看穿了这些问题。所以对流刑准许“花钱赎买”、或者以劳役代替。


这里有一个重点,押送流刑犯人,这里面是有固定收入的,这与被流放的犯人本身有钱无钱无关。衙门给的补贴是足以考虑到押送人员在这押送时间内,差旅费用和误工费用的。

而到了宋朝之后,士大夫阶层的崛起,导致了“流刑”反而成了普通百姓犯不起的刑法,而成为了士大夫们“专属刑法”。流放甚至成了一种政治资本。

这样一来,押送这些流放的士大夫们,那几乎就成了大美差了。因为这些流放犯人身份地位都比较特殊,最关键的一点是不差钱。大多数都是因为“新旧党争”等因素,而被流放的。


而且宋朝的国境面积并不大,流放的路程相对其他大一统时期,要短得多。宋朝被流放的名人很多,包括我们熟悉的寇准、胡旦、苏轼、苏辙、黄庭坚、蔡京等等。这些人实际上并非去坐牢,一路上游山玩水,跟着他们基本上算是公费旅游。而且他们随时可能还会被起复,回到朝廷。所以这又是个赚人情的大买卖。

即便像《水浒传》里那样,押送个宋江到江州,一路上跟他吃香的喝辣的,还有人送银子拜托衙役照顾好宋江。此等好事,跟着出去旅游一趟,赚一笔钱回来,这个账哪个衙役都是玩挤破头的。所谓路上道阻且长,瘴疠横行,这都不是事。


到了清朝,朝廷已经明文规定,衙役将犯人押送出省境,交换文件,换当地的衙役再继续执行下一程的押送任务,到地方后,核对押送凭证,交差了事。程序改了以后,虽然本质上是为了防止押送流放犯人的衙役长期霸占利益渠道,但最终就变成了利益均沾了。害怕去宁古塔受罪,需要打通的关节就更多了,抢着去押送犯人的衙役就没有以前那么积极了。


炒米视角


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

瞅着这题目,估计大家伙口水都要喷在屏幕上了。这不就是造谣吗?哥几个这题主脑壳壳不会是漏风了吧。

毕竟大家伙都知道,搁过去,这要是人犯被整个流放,二千里这就是个起步价,没这价码,您也别谈啥流放不流放的。

这衙役要是陪着犯人走上这么一遭,来回可就是四千里,哎呦,就这路,您没个一年半载的压根就回来不来呀。

毕竟那会还没有啥高速公路不是,绿皮火车头他也没有,全凭俩大脚丫子硬趟。

而且这流放地,哪里荒芜,皇帝就喜欢往那里流放,瘴气呀,蚊虫呀,老虎呀,豺狼呀,这要是不小心让叮上一口,您也就不用回了,死那埋那也就算了。

就这工作环境,还抢着去,这不是造谣是啥?骗骗小孩子就得了,还跑这嘚瑟,这也太过分了。

呵呵!一口气整这么多反对意见。

说道这里估计有人就要说了:“上边这说的对不对呢?”

这上边说的,他对也不对。

“拉倒吧!这都整成顺口溜了,到底对还是不对?”

听俺给大家伙分析分析这个事。

话说,这搁过去,衙门口那扶着水火棍杵在屋子里的人,虽然也穿着国家发放的统一制服,但朝廷压根就不负责他们的薪水问题。

每个月领的薪水,那都是由县大老爷统筹发放。

如果要按照这个流程来看,这衙门口一年撞上三五个流放的犯人,县大老爷,这就要哭了,脾气暴躁的这就要抽自己个大嘴巴,为嘛要整这么多流放,弄个斩立决这多省事。

毕竟出这么一趟差,路上的消耗,那就是个大数,再加上出差你也得发薪水,这一进一出钱没了不说,这干活的人也少了不是。

这要是来五个流放的,二五一十,这就是十个拿水火棍撑场面的人没了,你还谈啥威严不威严的,这事就不能整啊!

那么真要遇到流放的,这咋办呢?

简单就俩字——外包。

有了要流放的案子,这就从财政上出钱(县大老爷不掏腰包),画一个杠杠,召集当地的地痞流氓来办这趟差。

话说那会说的地痞流氓,他也没个正经的收入来源,就是一帮子无业游民,跑这么一趟,有钱赚,这当然都乐意啊,所以就抢着去。

说道这里,估计就有人要问了:“这事不是衙役办的吗?咋又跑到地痞流氓的身上了?”

这事也好解释,那会衙役虽然是公务员,但他也有高低贵贱之分,那衙门口的衙役,他分两类——内班和外班。

这内班就是给衙门口提供服务的,比如车夫,做饭的老头。

这外班有壮班,皂班,快班,这就是所谓的三班衙役。那么这壮班他属于民壮掌管缉盗的事,比那俩班要高一级。

剩下这俩班,那都是来自于市井无赖,有事就临时召集一下,没事回去当你的平头百姓,属于贱役。当然平时维持几个人在,还行,但要是一直维持,这县大老爷他也不答应。

所以后来这就成了,天天蹲衙门口领薪水的衙役,手底下就带着那么几个不领薪水的白役。

您就说吧,就这种组织结构,一个领薪水的衙役他从县大老爷哪里也就能领到一天的口粮,他再带几个人,搁那养活这几个人呢?

所以欺压老百姓的事可就出来了,那么能欺压老百姓的事,是一般老百姓能干的吗?不能啊,所以这帮人基本上都是市井无赖。

这也就是为嘛,有时候咱看历史中有些小人物,本来身份就是一流氓,居然能走进衙门口弄套公务员的差事,原因就在这里。

据说满清的时候,搁四川有一个叫巴县的地方,那衙门口的衙役,都达到了七千多人。

这都赶上一个师的编制了,他一个县大老爷能养活的了吗?当然不能了,其实这里边更多的是白役,压根就没啥薪水可领的。

所以这要是碰上出一趟流放的差,那打破了脑袋的要去,毕竟衙门口发钱不说,那犯人的家里边,还要给他们打点一番。

这可都是收入啊!不去才见鬼了呢?运气好的话,去这么一趟都够好几年花销的了。

毕竟能整个流放的罪名,大多数情况下,这主的家庭环境不会太差。

到了满清的时候,就为这事,还做了明文规定,这要是整流放,这趟差不再是一波人一整到底,而是将犯人押出了省,由下一个省的的衙役代劳过境。

由于需要打通的关节变多了,犯人的家属他也负担不起,所以这事衙役们的热情下降了不少,但抢着去的还有,毕竟蹲在当地也没几个钱可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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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师说历史


古代的的罪犯有一种处罚是发配边疆,也称流放。这种刑罚表面看是去很远的地方执行苦役,但是在这之前,还有一道坎要过。

那就是千里万里的距离,这样的距离在古代,是一道很难逾越的鸿沟。能够成功到达流放的地方,已经成功,毕竟在这段路程之中,无数人死亡,而他们的死亡,不值一提,就像这世界少了一只蚂蚁。

这段路程,对于带着枷锁的犯人是一场炼狱,对于押送的衙役也是一种考验,毕竟这段漫长旅行带来的痛苦,对谁都很公平,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衙役不用带枷锁。

押送流放犯人的苦差事,大家肯定以为没人愿意干,实事恰好相反,押送流放犯人的活儿衙役都会抢着干。原因很简单,我给大家讲讲。

衙役的活儿,或许在各位的眼中类似今天的公务员,其实不然,衙役的工作并不那么美好。他们一天赚的钱没多少,够吃饭养家已经不错了,没有什么存款的机会,衙役不是什么六扇门之类的高级特警,只是底层的劳役。他们每天需要执行公务,甚至一些长官私人的活他们也得干。

枯燥劳累的工作,微薄的工资,让他们不满意现状,又没有更好的工作,于是,当有流放犯人押送的活儿,尽管很累很累,但是他们还是会争抢着干。

流放犯人的活儿缺点很明显,路程远,耗时长。但是好处也很诱人。

第一,押送犯人当旅游

时间久了一些,但是也是好事儿啊!这样的话就可以在外边混,不用在衙门里当差了,虽然有时间限制,但是一般都很充足,每天赶路可以看到不少风景,好歹也算是一场旅游。

一次押送的差事,能够躲开不少衙门的活,在外没人说没人管,在行动方面比较自由。

第二、有钱赚

咱们出来干活儿为了啥呀?当然是赚钱了,在衙门当差没什么钱赚,出差押送犯人却可以赚更多的钱。

多赚的钱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罪犯家人的打点钱;一个是差旅费。

一般衙役押送犯人,在路上对待犯人都很苛刻,不拿犯人当人看,在《水浒传》中大家对林冲一定印象深刻。当时林冲被流放,衙役拿了打点钱,同时还拿了杀林冲的钱,赚起钱来衙役失去了人性,好在被鲁智深救起。



当然了,衙役不一定都这样恶毒,犯人呢也不一定都林冲这样的好汉,更多的犯人还是罪有应得,所以,在路上衙役对犯人打压也很正常。

犯人的家人为了让犯人在路上能舒服一点,不至于受虐待死在半路,于是会孝敬打点钱给衙役,衙役拿了打点钱,自然会对犯人好点儿,有的犯人还会在吃饭的时候去除枷锁,如果是有钱人家的犯人,路上还会有肉吃,有酒喝,毕竟衙役也想跟着打打牙祭。


当然,也有衙役赚杀人越货的钱,有的犯人仇家很有钱,出钱买他性命也是常有的事情,这样的差事谁敢干,谁才能接,一般人就不会接了,毕竟这种钱有命赚不一定有命花。

第二种钱的来源就是差旅费。出门在外,没有盘缠肯定不行,去押送犯人自然有差旅费拿,如果节省一点或者错过了宿头,有时候就在破庙对付一夜,这样也能省出不少钱来。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押送犯人不是真的旅游,如果犯人跑了,那可吃不了兜着走。所以在住宿的时候,他们还是要看好犯人为主,不敢有丝毫懈怠,也不敢过多喝酒。



但是在返程的时候,衙役哥俩就可以宽松一点了,睡个好觉,做个好梦,喝点小酒儿,带着节省下来的钱,回到家媳妇儿还开心,何乐不为呢。

其实古代的衙役,并没大家想象的好,古代所谓的盛世,也就是可以一天吃饱饭,和今天无法比。尽管押送犯人的差事辛苦,但是为了养家,都想走一趟赚点钱,不过这种活不多,能不能抢到还是两说。但是争抢一番,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野史日记


说到押送犯人,水浒传想来大家一定都看过,水浒中有很多押送犯人的场面,比如林冲被刺配沧州,武松发配孟州,就是把犯了法的犯人从一个地方押送到边疆等偏远的地方去服役充军等,途中为防止犯人逃跑,政府会派官差一路押解护送犯人到目的地,押送犯人通常一名罪犯由两名衙役押送,犯人一路要披枷带锁,衙役虽无需带枷,但和犯人一样,都必须步行到边关,忍受长途跋涉,风餐露宿的折磨。

押送目的都是当时极为偏远的地区,好像宋朝时网红流放点沧州、海南等,明朝多为云贵地区,清朝则是宁古塔,这些地方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偏远,人烟稀少,来回大都数都是需要几个月乃至半年之久,古代的交通又极为不便,没有火车飞机大轮船,这一路上就像“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一般。

在很多人看来这的确是件苦差事,按理说应该不会有人愿意去做,可是现实却恰恰相反,古代押送犯人其实是件挺受欢迎的事,可算是个肥差,有很多衙役都会争着去做,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押送犯人“油水很大”!

古代的衙役其实是一件很辛苦的工作,衙门里的各种体力活就先不说,还要经常冒着生命危险抓捕逃犯,县太爷家里的私事也经常要劳烦衙役,而衙役获得的回报却与付出的劳力根本不成正比。压抑属于古代衙门中的最底层,收入极其微薄,每天几文钱的收入,一年也就几两的收入,养家糊口都难,所以对于一些有好处的差事,衙役们自然都不会拒绝。

押送犯人虽然要经历一些长途跋涉之苦,但却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最直接的好处就是金钱,看过水浒就知道,很多犯人的家属为了让犯人少受些苦,通常会给衙役一些报酬,用钱贿赂负责押解的衙役,让衙役一路上对犯人好点,犯人的亲属会给衙役一些好处,或者这些犯人本身就很有钱会给衙役一些金银货物,而这些报酬通常比衙役在衙门里的工资要高很多。

如果碰到家里比较有钱的犯人,那就更舒服了,一些有钱的家属为让犯人少受点罪,甚至会打点好犯人一路的行程,出门用马车,不用步行跋涉,到了比较繁华的城镇,住客栈,喝好酒,吃好菜好肉,伙食不知道要好多少,这就相当于一趟免费的旅游,比呆在衙门里的待遇要好得多。

不仅免了衙门里乱七八糟的体力活,还被好吃好喝招待,还有更多的收入,而且出门在外,不用受衙门里条条框框的约束,是相对自由很多的,虽然要忍受些奔波之苦,但相比而言利要远远大于弊,衙役们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押送犯人也是一件肥差啊!

总的来说,押解犯人这门差事虽然看着很苦, 但其中的好处也是很多的,起码比呆在衙门里要强的多。在衙门里被捕头、县太爷呼来喝去还不如押送犯人。

在押送路上两个衙役押着一个披枷带锁的犯人,危险系数很低,不用冒着生命危险追捕逃犯,并能得到平日里根本没有的不少的额外收入,一路伙食也挺好,不受衙门拘束,自由,而且时间也很长,唯一可能要忍忍的就是跑路的幸苦,孰轻孰重衙役们不会分不清,所以这门差事是很受衙役欢迎的。

衙役和监狱典狱官是一样的,看起来是一个苦差事,可是实际上却是一个肥差,你想在监狱里面犯人想要过得好一点不就就要像衙役一样“贿赂”典狱官,家里有钱的上下打点打点监狱里犯人的生活会好过不少。

在衙役押送犯人之时也是需要打点一二,这小小的“贿赂”可能就抵得上小衙役的一年的俸禄。谁不想既轻松又能赚到钱呢?


无笔


古代发配罪犯,犯人会被发配几千里,而衙役并不会跟随犯人走几千里。至于很多衙役会挣着去押送的情况,很多人以为是有利可图,不过由于缺乏资料,我们也只能推测。



流放在古代称之为流刑,犯人被流放的时候,会由衙役押解到边疆戍边,或者是被送到蛮荒烟瘴之地开发荒地。很多犯人为了避免在路上受到折磨,会尽量的给押解的差役一定的好处,这也就是衙役们争抢押解的原因。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以唐朝为例,唐代的流刑按远近距离分为三种;分别为两千里、两千五百里、三千里。这些犯人有一些会被增加一定的劳役工作,称之为“加役流”。

唐朝的衙役押解犯人的时候,应该不会敲诈勒索犯人。原因在于唐朝的流刑是可以赎买的,类似于和珅发明的“赎罪银”。



具体方法为;流放两千里,花费八十斤铜免刑。流放两千五百里,需要九十斤。三千里则需要一百斤。按照这种刑罚赎买的政策推断的话,如果犯人有钱的话,估计都会用来免罪,押送的衙役根本捞不到多少油水。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说,如果在押解的路上没有财物贿赂衙役,衙役很可能为了轻松完成任务而杀人灭口,所以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很多人会留下一定的财物贿赂衙役。不过这种说法根本无从考证,只能说是真假难辨。

唐朝以后,几乎所有的朝代都延续了唐朝的做法,基本上都可以用财物免除流放的刑罚。因此被流放的人大体只有两种,一种是穷困潦倒的底层百姓,一种则是被特批的政治犯。



以正常理论推测,没有前途的政治犯应该是敲诈勒索的对象。

清朝时期,林则徐虎门销烟之后,由于清军对英国人作战失利,道光帝拿林则徐做了出气筒,下旨将其流放新疆。林则徐在6月28日接到圣旨之后,于7月14日开始出发。这一路完全是自费,所以林则徐需要自己准备财物和必需品。

一路之上,各省的官吏会派遣衙役负责押送,当然这些衙役是不会出省的,只负责本省境内的押送任务,所以不会存在来回几千里的路程的问题。



当然在此期间,路上与林则徐有旧的官员也会特殊照顾一下。至于这些押解的衙役会不会敲诈勒索,或者是林则徐会不会打赏一下,就完全看两者的心情和所处的环境了。

除了林则徐之外,清朝流放的官员还有很多,比如光绪时期的张荫桓以及毓贤。这些人都有一定的积蓄,而且被发配之后等同于判处了无期徒刑,前途暗淡,按照常理来说,很有可能会被敲诈勒索,或者是破财免灾。

当然具体情况已经无从考察,我们只是根据一些律法和事件进行推测。


我是越关


这个问题其实有两个主要原因。

衙役送犯人,工作比较单纯。如果在县衙听差,他们不光要听长官呼来喝去的训令,有时甚至还要换打受罚。碰到出了人命案子,还要风里来雨里去。这是其一。

其二,衙役押送犯人,犯人家属一般会送钱送物给他们,以求他们一路上不要呵待犯人,而犯人如果身边有钱,为求得少受辛苦,也会主动出钱打点,购物孝敬衙役。看过《水浒传》的人都不会忘记,武松结识了孙二娘后,孙二娘便主动地送了不少银子给公差。

所以说公差很多人都抢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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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很好解释,我们都看过施耐庵的《水浒传》,其中有一段林冲被高衙内陷害误入白虎堂,最后刺字发配到沧州,开封府尹是这么判决的:

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


首先,发配前是要挨棍打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仗刑,林冲有孙定的照顾才没有被打断筋骨。复杂押送林冲的衙役是董超、薛霸,这两人先拿到公文,确认林冲身份,然后让林冲和家里人交代完后事准备服刑,此时在临走时的一顿饭局中,出现这么个镜头:

张教头叫酒保安排案酒果子,管待两个公人。 酒至数杯,只见张教头将出银两,赍发他两个防送公人已了

林冲的老丈人好吃好喝的招待好两位公差,然后拿出金钱贿赂。最后林冲满含冤屈、深情款款的对老婆说:

今去沧州,生死不保,诚恐误了娘子青春,今已写下几字在此。万望娘子休等小人,有好头脑,自行招嫁,莫为林冲误了贤妻。



林冲为啥还没走就知道自己生死不保?

———这是众所周知的潜规则!

因为北宋年间,东京和沧州隔着几千里不说,已经到了宋辽边境,脑袋里我们先蹦跶出这几个词:荒凉、偏远、地广人稀、气候恶劣、战乱不断、总之不适合人类生存。

这也是林冲老丈人提前打点好官差的主要原因,林冲挨了仗刑法还要徒步走上两三千里路,如果遇到什么突发疾病、野兽侵袭、恶劣天气等,没有衙役的照顾,林冲极有可能还没走到沧州,就死在到沧州的路上。


我们再往下看,林冲的家事办完了,然后两位官差也得收拾行李,交代好一家老小。这时候陆虞侯约了个饭局请这两位衙役吃饭,饭局中只见陆虞侯:

酒至数杯,那人去袖子里取出十两金子,放在桌上,说到:“二位端公,各收五两,有些小事烦及。”

陆虞侯麻烦董超、薛霸的事就是要花钱买林冲的命,到时候再:

揭取林冲脸上金印回来做表证,陆谦再包办二位十两金子相谢

此时的林冲还被一直蒙在鼓里,从被陷害到发配自己的生命已经多次易手,但最关键的命运还是掌握在董超、薛霸这两个衙役手里,毕竟发配那么远,将在外军令有所不授。董超和薛霸这两个衙役在林冲事件中是唯一的收益者,各种好处拿到手软,双方话事人是各种巴结,换做任何衙役恐怕也会抢着活干吧?

我不是易中天,只表达我看到的历史!


我不是易中天


说到古代发配罪犯,也就是流放,一般流放之地都是边远地区,属于当时的苦寒之地,朝廷将犯人流放,其一目的是统治者可以自诩仁慈,就是所谓的“不忍刑杀,流之远方”,不过这些被流放的人往往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统治者一般将他们视为眼中钉,不杀你却是想着办法折磨你,所以历代统治者都会煞费苦心的变换流放的地方,对于流放地点的选择费尽心机。

所以历代流放之地都有所不同,西北绝域、西南烟瘴、东北苦寒之地以及一些海岛都先后成为流放之地,也就是哪里人烟稀少环境恶劣,哪里就是流放的好地方,让被流放的人到那里扩充人口、防守边疆、开垦荒地。

而这些地方往往离繁华的地方距离上千里、几千里,流放的人只能徒步前往,还要披枷带锁,一步步的往目的地前进,要经受长途跋涉、餐风露宿的折磨,犯人被流放,自然要有人押解,一般是一个犯人有两个衙役押送,而这些押送犯人的衙役也只能跟着徒步前往,这来回路程经常是数月或半年,在古代这种差事可以说是一种苦差。

按理说这种苦差事避之惟恐不及,为什么还有人抢着去?这其中最主要的是有油水可捞,衙役在古代的身份是非常低的,因为他们没有官方的身份,不属于正式编制,只属于为衙门服役的性质,在古代皂、快、捕、仵、禁卒、门子这些衙役被视为贱民,与倡优奴婢同列,而且他们的薪水很低,在清朝的时候,贱民衙役平均每天薪水在两文钱左右,相当于一顿饭钱。

所以衙役为了生活,靠薪水养家糊口都很困难,只能靠一些陋规来补贴收入,这些陋规就是规费和贿赂,平常没事的时候,就没什么贿赂可言,只有发生了事情,衙役才有机会向当事人进行变相的勒索,就比如出了个命案,从堪查现场到审结案件,衙役办差就可以向当事人收取车马费、饭费茶水费等规费,这些比薪水要多的多,这些都是被官府默许的,而当事人被恐吓之后,往往会拿出更多的钱来消灾。

对于押解犯人到流放的地方,这种苦差还有人抢着去,就是前面说的有油水可捞,首先办差就可以领到一笔办差的费用,不过大头却是从犯人身上得,那些罪犯的家属为了让犯人在路上少受些苦,就会拿钱来贿赂解差,以求得衙役在路上多行些方便,给犯人一些照顾。

那些家里特有钱的,还会一路上派人照顾犯人,一路上自然也会好吃好喝的招待衙役,甚至还会弄辆马车让他们少受些苦,这就相当于出门旅游了,当然这种情况很少。

还有种情况就是犯人的仇家贿赂衙役,让他们在路上狠狠折磨犯人,一般会去当衙役的就是为了钱,那么多人明知道衙役是贱民,还要跑去当,主要的原因就是衙役可以狐假虎威,可以想方设法的从老百姓手里榨到钱,只要谁能给好处就给谁办事,也就有了吃完被告吃原告的事,而衙役想要赚取额外的收入,就必须有事情,可以从当事人手中牟取钱财,就象押送林冲的那两个,可没少得好处。


还有就是押解犯人相对来说比较自由,不象在衙门里那么受约束,让县太爷呼来喝去的使唤,他们押着犯人还可以对犯人呼来喝去,在心理上也是一种享受,很多被流放的都是以前朝廷的牛人,现在成了阶下囚,也只能默默忍受。

毕竟押解犯人要到那么远的地方,身体弱点的人肯定是不想去,这种差事只有身体强壮的人才能胜任,至于说犯人会被同党劫走,这种事发生的很少,因为流放是活罪,而去劫犯人或逃跑就是死罪,还会连累到家人,因此没多少人愿意轻易冒险,所以说押解犯人的差役,没那么多危险可言!而那些被流放的文人,为那些边远地区带去了先进的文化,也造就了诸多著名的流人聚居处


历史红尘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当衙役的也不例外。

古今往来,为了挣钱,多少大人物命可以不要,脸可以不要,亲人可以不要,朋友可以不要。

一个衙役,下九流的社会身份,平时挣的糟心钱何其多也,三瓜两枣的也往兜中揣,催粮拿人,敲诈勒索,得罪遍了乡亲们,脸!早就不要了,朋友也就剩些猪狗朋友了。

能做衙役就不会是太笨的人,他们能不明白自己的社会状况吗?明白,但是也无办法呀!自己也没有祖传土地去做大地主,做自耕农又辛苦的受不住,做生意也没有本钱也没有 那个耐心烦,只能做个衙役挣点昧良心的钱。

为什么要昧良心呢?因为当衙役并没有人给发工资,连饭也没人管的,官老爷不高兴了还打板子,地主老爷不高兴了递片子进官衙也打板子甚至砸饭碗子,不知道哪一天得罪了哪一个亡命之徒,小命丢了也未可知,何其苦也。

忽然,本地出来了一个“发配罪犯”,发配至三千里之外的烟瘴之地,需要两个衙役出差一年,一样的老规矩,官老爷既不出工钱,也不出饭钱,只给你一角公文。

这“一角公文”是什么

是银子,是大刀,是挣银子的好工具,是讹人的好利器,做交易的大本钱。

先说两个衙役“公文”到手之后,罪犯家属会来送好处求一路关照,这是为数不多的在乡亲们面前做好事挣钱呀,和以往大相径庭的挣钱经验,此时的衙役可以收获人生满足感,有人真心的在面前感恩戴德啊!因为罪犯之所以被发配和衙役没有关系。

此时的衙役不需要主动害人,只要一路之上不做坏事不做坏人也就名利双收了,何乐而不为呢?

还没有完呢,上路之后,“一角公文”在手,吃饭住行官老爷虽然没有给钱,衙役也不可能花钱的。

  1. 行在乡路之上,遇见某一家看着象有钱的土财主了,上去敲开门,吃拿卡要一番,谁敢不配合呢?

  2. 行在城镇之中,更厉害了,只说走得累了,专一的坐在某个铺门之前歇脚不走,还怕掌柜的不上来请茶送饭给盘缠吗?其他的铺面看见了,敢不来表示吗?

天下衙役是一家,本地的衙役只会帮助押送犯人的外地衙役,不会帮那些本地商人的,临走之时,分一点钱给本地衙役也许就可以知道下一个市镇的情报了呢!也许就认识下一个市镇的衙役了呢!

有“公文”在手,就是奉命讹人也!讹的还全是陌生人,不是在老家那种净讹乡亲们了,不怕有后患了,岂不大讹特讹乎!

饭菜送上,各人正吃间,十几个官兵走进店来,为首一人是名守备,店外马嘶声不绝,两名兵士自行打水饲马。一名把总大声呼喝,吩咐赶快杀鸡做饭,说道有紧急公事,要赶去京里报讯......

那守备道:“我们要连夜赶路,住什么店?掌柜的,打从今儿起一年内,包你生意大旺,得多备些好酒好菜,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那掌柜笑道:“老爷说得好。小店生意向来平常,像今天这样的生意,一个月中难得有几天,那是众位老爷和客官照顾。哪能天天有这么多贵人光临呢?”那守备笑道:“掌柜的,我教你一个乖。吴三桂造反,已打到了湖南,我们是赶到京里去呈送军文书的。这一场大仗打下来,少说也得打他三年五载。禀报军情的天天要打从这里经过,你这财是有得发了。”掌柜连声道谢,心里叫苦不迭:“你们总爷的生意有什么好做?大吃大喝下来,大方的随意赏几个小钱,凶恶的打人骂人之后,一拍屁股就走。别说三年五载,就只一年半载,我也得上吊了。”——《鹿鼎记》四十一回·渔阳鼓动天方罪 督亢图穷悔已迟

看到没有,金庸老先生也认为那些送军事公文的军官不会去驿站吃饭,而去吃商家,你们猜那军官“好心”教给店家“一个乖”之后,要不要免酒饭钱呢?

至于说沿路的驿站什么的,那些狗腿子是专一侍候当官的家伙,不会对衙役和罪犯奉承的,不是为了盖章走程序,谁个傻子愿意进去驿站呢!

所以说,跑个几千里的地的辛苦算的了什么呢,辛苦个一年,挣上三年五年的嚼谷,美的很。

一路之上,万一发了大财也是有可能的,比如发配罪犯有大仇家非常有钱,出大钱买个罪犯半路“病亡”。

谁也会生病的,是不是,旅途辛苦,心情苦闷,人生无望,罪犯日日被郁闷积心压肺,一病而亡不奇怪!

鲁智深那种一步一跟步步不离的朋友万中无一。

让罪犯一病而亡之后,还做什么衙役呢,买地做地主算球去了。

下九流的衙役一越而成地主。

对于衙役来说,千万里之遥的出差一年,辛苦是辛苦,值得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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