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判腰斬的死刑犯知道自己一定要死,為何他們還要笑著賄賂劊子手?

瘋癲冬瓜


腰斬最早是周朝的三種死刑之一,從“斬”字結構上可看出,這種刑罰與斧頭有關,就是要用斧或鉞把人的肢體給分開。腰斬在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的處死囚犯的殘酷刑罰之一。

被判腰斬的人為何要賄賂劊子手呢?

腰斬在早期,行刑的工具主要是用木砧和斧子,隨著工具的慢慢進步,開始使用鍘刀和鍘床。但不管哪種工具,其行刑的結果都是要把人從腰部砍斷或鍘斷,最後至死亡。

用斧子來行刑,犯人所受的痛苦要遠遠大於鍘刀,斧鉞雖然砍著有力度,但是接觸面太小且不鋒利,期間犯人要承受劇痛。鍘刀雖然一下可以斬斷,但囚犯不會立即死去。

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包公虎頭銅鍘斬人的故事,死在這口鍘刀下的有國舅、陳世美及包公的侄子包勉。故事雖然只是民間傳說,但其使用的刑罰就是腰斬之刑。

腰斬在行刑時,要求犯人必須脫光衣服,要把腰部裸露出來,爬在鍘床或木、鐵的砧板之上,然後將犯人截成兩段。犯人能否減輕痛苦或者能否很快斃命,主要取決於行刑者的手法和意願。

人體的重要器官都位於上半身,犯人在被從腰部砍成兩截之後,他的大腦其實是處於清醒狀態,由於沒有傷到重要器官,所以一時半會不會死去。如果行刑者將腰斬的位置往上靠一些,傷到重要器官犯人會立即死去。

腰斬如按正常程序執行,那犯人通常是由於失血過多而死亡,所以在這一過程中犯人要承受難以忍受的身體和心理痛苦。被判腰斬的犯人家屬,往往會私下賄賂行刑者,他會在行刑時從身體靠上部位動刀,可使犯人痛快的死去。

還有一種情形是有人想要犯人更加痛苦或者多受些罪,同樣也會賄賂行刑者從靠下面的部位動刀,有些行刑者的手法很少高明,他能使犯人腰斬後很少出血,這樣犯人好幾個時辰之後才會死去,那可是相當痛苦。

由此可以看出,古代的行刑者其實是一個相當肥的差事,可以說是左右逢財。這便是犯人或者家屬要賄賂行刑者的目的,就是要死的痛苦些,少受點罪。但至於他們是否笑著賄賂行刑者,不得而知。

腰斬刑罰的發展過程

腰斬之刑開始於春秋時期,在商鞅變法時,腰斬是秦國主要的死刑,被判腰斬的人全家都要連坐。所以,當時遭到腰斬的人不計其數,傳說渭河的水都被染紅了。秦朝宰相李斯也是在受五刑後,被腰斬於市。

漢代律法規定,對反抗朝廷統治、被判封建禮教的人要判處腰斬。只要罪名是謀反或犯上,都要被腰斬處死。樂通侯欒大因捏造事實矇蔽聖聽被漢武帝處以腰斬,成方遂遭誣告而被漢昭帝處以腰斬。

漢代以後,只有北魏在律法中繼承了腰斬。其它朝代律法條文中雖然沒有腰斬之刑,但在具體執行的時候也經常使用腰斬。唐太宗時,代州都督劉蘭因謀反被處以腰斬。到了宋代,某些官員犯了罪,朝廷也會用腰斬來處罰他們。

遼代也用過腰斬邢,遼穆宗曾廢過腰斬,但後被遼聖宗恢復。明朝時期,朱元璋曾大量使用腰斬來處罰不肯歸附大明的儒生。清代只有俞鴻圖一例腰斬的事件,之後再沒有出現腰斬官員的情況。


野史也是史


如果不賄賂劊子手,就會落得個不得好死的下場。

腰斬酷刑

腰斬,從腰部把身體截成兩斷的酷刑。身體的主要器官都集中在上半身,當執行腰斬的時候,死刑犯並沒有立即死亡。據說這種酷刑執行完後,將上半身移到銅油板上進行止血,由於不會大量出血,會延續2-3個小時才斷氣。這個段時間是面臨著不得好死的慘痛過程,死刑犯清醒的遭受這種折磨。

殺豬徒弟

劊子手都有一套絕活,有的能一刀斃命,讓死刑犯來個痛快。舉個例子自己看過的例子。有一次村裡的屠夫殺豬帶了個徒弟,老師傅就琢磨的讓徒弟練練手,讓徒弟來殺。徒弟拿起殺豬刀,手不停的發抖,一刀下去,結果沒有殺死,豬的那慘叫聲,整個村子的人都可以聽到。連續來了好幾下,都沒把豬殺死,那些按豬的人破口大罵。這時候老師傅拿起那把殺豬刀,一刀進去,總算了事。其實想想死刑犯就像帖板上的那頭豬,如果沒有賄賂下劊子手,不曉得這死的過程得多受多少罪,想想都可怕。

來個痛快

賄賂後,劊子手稍微往上偏一偏,這死刑犯就可以死得痛快一些,不需要忍受死亡時候的那種黑暗。在臨近鬼門關的時候,還得使勁痛苦的掙扎,久久咽不過去,在這段時間簡直是活受罪。雖然知道要死,但是還是希望痛痛快快的死。

歷史過程

腰斬應該從周朝就開始有了,起初使用的銅製的斧鉞,由於銅比較軟,會做成比較厚,這個一斧下去才能一刀兩斷。從執行的力道、角度、姿勢,就像苞丁解牛一樣,能找到置命的關鍵部位,讓死刑犯儘快死去。要不就像殺豬徒弟一樣,好幾刀都死不了,想想都可怕。到鐵器逐漸的普及後,開始用刀了;再後面發展成鍘刀,更便於操作。

所以說,雖然知道要死,打點下可以讓自己死得痛快一些。


閒玩間


古代的刑罰可以說十分的殘忍,各個都讓人很害怕,對於腰斬的酷刑,很多犯人會選擇去賄賂劊子手,主要一方面還是為了減輕自己本身的痛苦,如果不去賄賂劊子手,那麼被腰斬的人,很有可能會被劊子手用鈍刀施行,那麼犯人的痛苦就會加倍。


被實行腰斬的人,在很長的時間裡都不會死去,他們會忍受上下肢分離的痛苦,如果劊子手再使用鈍刀,無疑是加重了犯人的痛苦,所以犯人的家屬或者是犯人本人,都會選擇笑著賄賂劊子手,以此來減少行刑的痛苦,被腰斬的人最後會因為流血過多而死。

在古代追求的是全屍,所以賄賂劊子手,讓犯人的上下肢可以不完全斷開,可以獲得一個全屍,全屍是古代死刑犯的追求,也是他們的唯一要求。



腰斬這一刑罰,直到雍正皇帝在位年間才真正的廢除,當時因為考試舞弊的案件,當時主管的官員俞鴻圖被雍正皇帝判處了腰斬,當時的監斬官告訴了雍正皇帝了現場的慘狀,雍正皇帝也是有點不忍心犯人受到這樣的折磨,就下令將這個刑罰徹底的廢除了。


歷史小呆呆


腰斬位居中國古代殘忍酷刑之首,犯人除非是觸犯什麼大罪,不然不會被判腰斬之刑。

最可笑的是腰斬的發明人李斯卻死在自己的傑作上。

在古代為了維護國家法律和權威,方便劊子手操作,行刑時大多讓犯人跪著。那為什麼會有死刑犯笑著去賄賂劊子手呢?難道是為了讓劊子手對他們手下留情,放他們一條生路嗎?

古代的腰斬最開始用重斧,重斧是由青銅製作而成的,因為青銅不夠鋒利,所以只能做成斧鉞。等到鐵普及後,刀成為了主要的刑具,刀雖然鋒利,但是容易磨損。所以行刑時要看劊子手的技術了,即便是力氣很大的劊子手也不能一次搞定,如果找不準位置,會給犯人帶來極大的痛苦。所以那些被判腰斬的死刑犯希望劊子手下手又快又準。不過後來刑具有所改進,改用鍘刀,鍘刀可比大斧鋒利多了,而且可以避免二次加工。

腰斬之酷刑不能立刻讓人死亡

近代醫學說明,腦死亡才能算真正的死亡,人的器官都集中在上身,如果劊子手從腰部及腰部以下的部位砍成兩段,犯人是不會立刻死亡的,如果劊子手想讓犯人多受點罪,會選擇腰部以下的部位,這樣犯人可以存活一段時間。

如果劊子手想讓犯人受盡折磨,可以把犯人的上半身放在桐油板上,這樣犯人可以存活幾個時辰,讓人痛不欲生,有些犯人嗷嗷慘叫,悽慘之極。

這麼殘忍的酷刑是誰發明的呢?

李斯出生於公元前284年上蔡縣(河南上蔡)的貧窮人家,是秦朝著名的丞相,協助秦始皇統一六國的忠臣。

李斯其實是一個非常有抱負的人,為了幹出一番事業,來到秦國,秦相呂不韋非常器重他,在秦國還當上了小官。秦王下定決心統一六國時,李斯為秦王出謀劃策,得到秦王的重用,所以說李斯是秦始皇統一六國的功臣,為秦國立下汗馬功勞。

秦始皇有個非常寵信的權臣趙高,趙高是出了名的奸臣,他獨攬朝綱,把秦朝的暴虐政策推向巔峰,加速了秦王朝的滅亡,秦朝滅亡跟他有非常大的關係。

秦始皇去世後,趙高想擁立胡亥(秦二世)為帝,所以想拉攏李斯,李斯是開國元老,又跟隨秦始皇多年,在朝廷有良好的聲譽。趙高認為想要篡位,必須得到李斯的支持。公元前210年趙高與李斯發動“沙丘之變”,篡改秦始皇遺詔,逼迫公子扶蘇自殺。

後來趙高與李斯爭權,趙高設計陷害李斯,公元前208年李斯被腰斬於咸陽鬧市,並被滅三族。趙高是非常殘忍的,迫害同僚李斯,用丹藥迷惑秦二世,最後讓李斯受腰斬之刑,腰斬的酷刑就是李斯發明的。

衛長公主受腰斬之時,由於太美劊子手不忍下手

衛長公主是漢武帝劉徹與衛子夫的女兒,也是漢武帝最寵愛的女兒,是歷史上唯一一位被腰斬的公主。

衛長公主家族勢力雄厚,舅舅是衛青,表兄是霍去病,衛長公主非常有福氣,他的兩任丈夫都是俊才,所以她是集萬千寵愛於一身。漢武帝晚年疑心病非常重,總是覺得有人要殺他,而且還相信鬼神,詛咒之類的事情。

一次漢武帝做了一個夢,夢裡很多人用木頭棍打他,漢武帝認為是有人在詛咒他,就派人去查,結果查出來是衛長公主幹的,漢武帝腦袋迷糊覺得衛長公主在詛咒他,所以下令將衛長公主腰斬,劊子手在行刑時,發現衛長公主太美了,下不了手,換了三個劊子手才腰斬成功,為了讓美女公主不受折磨,劊子手下手既快又準。

後來漢武帝發現是自己迷失了心智,錯殺自己的女兒,不過關於衛長公主被腰斬,史料沒有明確記載。後來酷刑腰斬被雍正廢除。


小龍談歷史


沒辦法,疼啊,死也有個快死和慢死的死法啊!賄賂賄賂劊子手,讓自己少受點罪直接死去,比飽受疼痛,折磨致死強太多了!



腰斬,古代慘無人道的刑法之一,正常人看過一次行刑現場,一個月以後還會覺得噁心難受!據說腰斬是李斯發明的,可笑的是他最後也享受到了腰斬的待遇,真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自作孽不可活!腰斬大約是在雍正時期才被取消的,原因好像雍正現場觀看了一次腰斬行刑,覺得太過於殘忍了!



人活一世,明知必死,深受折磨還不如早死早超生為好!

你想吧,有人打你一下,疼嗎?疼!可是疼這一下便慢慢緩解疼痛了!有人一直打你,你便會一直疼!腰斬和這個道理是一樣的,大家都知道人體的主要構造都位於上半身,腰斬時,刀具越偏上人死的越快,越早脫離折磨!倘若你沒賄賂劊子手,劊子手從腰部著手,刀具還專門慢慢下落,就像切豆腐一樣緩緩的,你雖痛苦,越是越清醒,你在痛苦中看到自己身體分離,看到自己的五臟六腑伴隨著血留了一地,精神刺激加上身體折磨,這是何等的遭罪!



最近的一則新聞,臺灣的一位主持人飽受癌症折磨,選擇了安樂死,也是同樣的道理!其明知必死選擇了體面的死法!而被實行腰斬的罪犯明知要“享受”最慘無人道的刑法,當然也想死的痛快一些,最好是剎那間自己就死去知覺,一了百了!

總結:中華上下五千年,從野蠻到文明的人類進程!

我們是瀚海自媒體工作室,歷史的記憶由我們為您講述,如果你喜歡我們的文章,希望留下您的點贊+關注,謝謝!


瀚海說史


古代被判腰斬,是一件很殘忍的事,因為,斬在腰部以下,當時不會死的,最多也就昏迷了過去,醒來後,犯人的心和腦都還是清醒的,看著自己身體上的血,慢慢的流乾,忍受的那種無以言表的痛。一時半會的死不了。每個劊子手,都有自己的一套絕活,決定犯人死得快慢。如果死的慢,犯人,則會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犯人的痛苦就會長一點,如果死得快,那麼犯人的痛苦就會少一點。

腰斬和斬首,倒是沒有太多的說法,劊子手也沒太多勒索。因為行刑都是要求一刀,沒法勒索。但是劊子手還會要求留下屍首作為抵押,尤其是需要梟首的還要押下頭顱。人體的重要器官都在身體上半部分,所以當犯人被腰斬時,越接近上半身,死的也就越痛快。反之,犯人需要承受的痛苦也就越多。如果犯人想要少受痛苦,那必須要笑著賄賂劊子手,尋求一個比較痛快的死法。

所以會經常賄賂劊子手,期望可以少受些痛苦!


道家經典


多圖預警 多圖預警 多圖預警


中國古代的刑法是很殘忍的,酷刑也多是給罪大惡極的人施用,重視刑罰的震懾作用。像上面提到的腰斬便是古代酷刑之一。

腰斬顧名思義就是把人一刀兩段,手足異處。

古時酷刑,將犯人從腰部斬為兩截。《史記·商君列傳》

腰斬出現於周,廢止於清雍正時。

最初使用青銅斧鉞行刑,後來鐵器時代使用刀,鐵刀不易磨損,且鋒利。劊子手結合人體腰椎骨骼知識能做到一刀人兩截。人各不同,畢竟有笨蛋,有的劊子手行刑沒斬好,一刀下去人沒斷開還得來第二刀,有損劊子手的職業操守,就改用鍘刀了。


腰斬行刑式要求犯人脫光衣服,露出腰部,俯或側臥在鍘刀旁,有點刀俎魚肉的意思。

腰斬殘忍,它不同於斬首,一刀下去人頭落地,當場死亡,一了百了。

因為人的主要器官都在腰部以上,腰斬行刑斬於腰部人不會立即死亡,還會保持頭腦清醒,掙扎一段時間待血流盡而死,期間慘痛,可以感想下。所以腰斬行刑前都會由罪犯家人給劊子手一些銀兩,請求行刑時刀口往腰部上側移,讓犯人早解脫。

相反如果有人使壞,想讓犯人受罪,也能賄賂劊子手,行刑時斬於腰下方,或者刀上塗抹桐油讓犯人血不得流出,多掙扎三四個時辰在死,殘忍至極。

最著名的被處以腰斬極刑的人物有李斯,晁錯,辯機和尚,方孝孺和俞宏圖。

李斯

李斯相秦,居功甚偉。滅諸侯,成霸業。始皇帝的千古大業,至少有李斯議一半功勞。

可是這位極人臣,功爍古今的秦相也不得不低頭於指鹿為馬的宦官趙高,且在上柬時被趙高誣陷, 判處以腰斬極刑,夷滅三族。

在腰斬行刑前看著共赴黃泉的兒子,頓時悲愴徹悟,說出願放棄一切與兒子再次追逐狡兔的話。

晁錯

漢景帝時,因為錯綜複雜的歷史原因,諸王侯的勢力強大,屢屢與王庭對抗。

御史大夫晁錯提出削藩政策,一刀切死藩王,徹底觸怒諸王利益。

景帝三年(前154年)正月,吳王劉濞首先在都城廣陵(今江蘇揚州市)起兵叛亂,並向各諸侯王國發出了宣言書,以“清君側”為名,攻擊晁錯“侵奪諸侯封地,專以劾治汙辱諸侯為事,不以諸侯人君之禮對待劉氏骨肉,所以要舉兵誅之”等等。

之後其餘六王響應,開始起兵叛亂,向西進發。史稱“七王之亂”

外亂內惑的情景之下,景帝不得已要殺晁錯以平息叛亂。

於是假借請晁錯上朝議事為由騙去長安東市,宣讀詔書,判處腰斬。

為漢室鞠躬盡瘁的晁錯就如此下場。


其他人物的事蹟大家感興趣可以去自行看一看。


史料拓展——古代酷刑


1 剝皮、2 腰斬、3 車裂、4 俱五刑、5 凌遲、 6 縊首、7 宮刑、8 刖刑、9 插針、10活埋、11 鴆毒 、12 棍刑、13 鋸割、 14 斷椎、15 灌鉛 、16 刷洗、17 彈琵琶 、18 抽腸、19 騎木驢


筆白書雄


同樣是死刑,卻也有善刑與惡刑之分:絞死、毒死都是善刑,畢竟死得體面且有全屍;斬首、腰斬、凌遲、剝皮等則是惡刑,死前會讓犯人受盡苦楚且不得全屍。如果不幸被判了惡刑,那麼也要想方設法早點斷氣,因為不斷氣就會承受更多的痛苦。那麼誰能讓犯人快速斷氣呢,這個分寸就把控在劊子手的手中。比如斬首之刑,厲害的劊子手一刀斷頭,幾十秒鐘人就斷氣了;要折磨人的話,就會用鈍刀,砍三五下才把頭斬下來,這樣犯人就會承受更多的痛苦。比如慈禧太后就曾下旨對於戊戌變法六君子,要用鈍刀執行斬首之刑,讓他們死前多受些活罪。

腰斬俗稱一刀兩斷,是先秦時代的法定刑罰,就是從人的腰部把人砍為兩段,上部分集中了人體的大量器官,下部分則只有少部分器官,這樣就會讓犯人受刑後十多分鐘才死亡,甚至一兩個小時才徹底斷氣。判了腰斬之刑後,可以通過賄賂劊子手下刀時靠近上部一些,這樣人就會斷氣快一些,受的活罪就少一些。死則死矣,如果死前讓你受許多世間難以想像的痛苦,那麼這種死法就會讓許多的人恐懼。著名的一代丞相李斯死前備受折磨,他的兒子跟他一起上的刑場,且要先處死他的兒子,然後對李斯用了俱五刑的刑罰,最後才一刀兩斷,在地上呻吟了半個時辰才徹底斷氣。

劊子手經常執行腰斬之刑,因此他們深知如何下刀才能讓犯人少受些活罪,如何下刀可以讓犯人多受些活罪。劊子手是一個低賤的職業,一向被人們看不起,劊子手多數不會結婚生子,他們的手藝都是通過師父帶徒弟的方式傳承下去。所以劊子手十分的貪財,他們受人歧視,只能多賺錢享受生活。被判死刑的犯人的家屬為了讓自己的親人死前少受點活罪,都會笑者向劊子手行賄,希望他們能下手狠準穩,最好一刀將犯人斃命,這樣犯人就可以少些活罪了。劊子手一般拿了錢就會認真辦事,保證犯人儘早的斷氣,這樣冤魂也不會來纏他們,還可以得兩份收入,實在是一筆劃算的買賣!


大秦鐵鷹劍士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大家也許不知道,古代最黑暗的地方就是監獄。

劊子手則是油水非常大的工作。

滿清時期,死刑犯被處決之前,劊子手都會得到大筆的賄賂。

為啥?不想死前受苦。

比如絞刑,如果你行賄了,劊子手就一下把你勒死,速度很快,痛苦少。

如果你不給錢,劊子手就故意延長你死亡時間,折磨你半死不活。

在比如凌遲,如果你行賄了,劊子手割上一二十刀,就偷偷刺你的心臟,把你刺死,不讓你多受罪。

如果你不給錢,就按照規矩一刀刀慢慢割,割傷幾百刀也不讓你死。

再說腰斬和斬首,倒是沒有太多的說法,劊子手也沒太多勒索。因為行刑都是要求一刀,沒法勒索。但是劊子手還會要求留下屍首作為抵押,尤其是需要梟首的還要押下頭顱。

所以,一般腰斬和斬首的犯人也要提前打點,不然過不了這關。


其實大家看看小說水滸就知道,施耐庵是明代的人,曾經參加過監獄管理。

水滸裡面的監獄就黑暗之極,武松沒有行賄,差點小命不保。

再看看,如果不是李逵照顧入獄的宋江吃飯,怕是等不到行刑就餓死在裡面。


薩沙


腰斬之刑,雖說殘酷,但是卻也死的快。


但是頗為講究的是,想要死的快,還要取決於劊子手的腰斬方式。在古代,那麼被宣告腰斬之刑的人,往往都會面臨著巨大的痛苦,很少有人能夠減輕最新。因為往往承受腰斬之刑的人,大多為位極人臣的權臣,或者是皇族子嗣謀逆,才會被使用的罪行。


腰斬其實並不是一種酷刑,但是卻在古代被定義成為了一種酷刑。


腰斬之刑的講究全在劊子手的身上。劊子手這個職業比較特殊,很少人願意幹,但是卻能夠撈不著的外快,因為一般而言,這些被判腰斬之刑的家屬往往都會賄賂一下劊子手,為自己家人減輕痛苦。


但是,這些賄賂之人絕對不可能是被斬本人,而是被斬之人的家屬。


對於劊子手來說,腰斬之所以能夠成為酷刑,是因為全部的技巧都在刀工上。人的重要的器官其實都在上半身,所以這也決定了腰斬上半身很可能瞬間斃命,以此來減輕犯人的痛苦。可是,有些劊子手會專門腰斬腰部考下一點的位置,這樣的位置,雖然也能夠讓犯人致命。


但是,這樣的位置卻不能夠讓犯人瞬間致命,這種處理方式往往是為了讓犯人承受較大的痛苦而死。


因為,腰斬之刑的技巧在後來劊子手中也成為了一種斂財的工具,他們怎麼斂財?


誰給的錢多聽誰的!!!


賄賂劊子手的不僅僅有犯人的家屬,還有犯人的政敵。這些犯人的政敵往往都是官僚士紳,他們有大把的錢去賄賂劊子手,就是為了能夠讓自己曾經的政敵能夠受盡折磨而死。


而犯人的家屬則不同,他們更多的希望自己的親人能夠減少酷刑的折磨。如果劊子手在行刑的時候,鍘刀往下一點,對於刑犯來說可以是痛不欲生,這些人往往都不會一下子就死去,而是會受盡折磨和痛苦而死。


其實,說的簡單點,就是疼死的!!!


賄賂錢財僅僅是為了減輕折磨,古代封建王朝的殘酷性正在於此,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無論你是士族官紳,還是貧民百姓,在帶有濃厚王權色彩的刑罰面前,真正的人權其實是不復存在的。赤貧出身的朱元璋在登上帝位之後,可以說是把古代的各種酷刑發揮到了極致,為了能夠整治貪官汙吏,他加大了各種各樣的酷刑力度。


就拿千刀萬剮來說,雖然這個刑罰是以前王朝共有的,但是在元朝之前,並沒有達到千刀萬剮,那個時候的千刀萬剮之刑只有120刀,也就是在120刀以後就可以直接處死了。


但是到了朱元璋的時候,真正的實現了千刀萬剮,足足活剮3000多刀才能死去。那些劊子手加入沒有活剮3000多刀讓這些罪犯死去,自己就能位置殉葬。


今天的我們雖然無法從隻言片語中尋得古代酷刑的殘酷性,但是那個時代的人們其實並沒有真正的人權,所謂的人權也僅僅是掌握在帝王的手中,除此之外,別無他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