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買的房子,如果發現房價降了該怎麼辦?

微片段


現在一個普遍現象,房子儼然已經成為了一個家庭經濟實力的象徵了。我們和朋友同事聊天,房子幾乎是一個必聊話題:你家有幾套房子,現在又漲價了吧,是哪個學區的,面積多大,等等諸如此類。買了房子的人都希望漲,其實只要買的早,做過仔細調查的,一般買過後價格都會漲。但是假如你的房子掉價了,你也不必過分擔憂,請考慮如下幾點:如果你是買來自己住的,就不要過於看價格了,價高你也不會馬上出售,價低也可能只是暫時的,出現價格波動也是正常的,先住著唄;如果你是用來投資的,那你就要弄清楚降價的原因,如果只是開發商降價促銷,就不要心慌,因為可能是開發商資金短缺了想快速回籠資金,並不是房子本身的問題。

普通人買套房子是不容易的,省吃儉用好多年,還要花光積蓄,問銀行借一大筆錢💰慢慢還。所以買房子一定得考慮好,在哪裡買,買多大的,買了有什麼用,現在相關政策是怎麼規定的等等,弄清楚這些再買就會理智一些了。千萬別盲目買,更別全相信鋪天蓋地的廣告,要自己去看,去調查。





青苔階


剛買的房子如果發現降價了怎麼辦?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要看降價的幅度大小、還款時間長短,以總價100萬的房子,首付30萬,貸款70萬,款期20年,利率5.39%,等額本息還貸(累計還款金額1145239.20元)為例:

1、假如剛買到手就降價30%的話,房子價值還剩70萬,而你剛好欠銀行70萬,但你不會選擇棄房斷供,因為棄房不僅房子沒了,首付也沒了,再要是裝修過了,那連裝修錢也沒了,而且銀行也不可能把房子按照70萬衝賬,拍賣的話可能賣不了70萬,那你還要再掏一部分錢還銀行,你更不願意了,肯定要想盡辦法繼續還貸也要保住房子。

2、假如買到手3年以後房子降價50%的話,此時房子只值50萬,而你已經支付本息171785.88元,還差銀行973453.32元,資不抵債的情況下,你可能會想到棄房斷供,因為首付、本息、裝潢錢沒了不說,還差銀行47萬多。但是不好意思,銀行此時不怕你不要房子,因為房子殘值加上你已經付給銀行的本息,銀行可以收回不到70萬,拍賣時再適當操作下,銀行完全可以收回借款成本。

因此,你所擔心房子買到手就降價的可能性很小,完全是杞人憂天。銀行不是傻瓜,銀行是誰的?這就是房價不會、也不能大跌的根本原因,起碼在你買房以後的3年內不會大跌。


抽時間來看看


剛買的房子,轉眼間房價就下降了,這是何等令人心痛的事件,甚至可以稱得上是年度十大悲劇事件了,那麼如果現實中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最好的方式當然是退房重買了,那我們有沒有機會退房呢?畢竟現實中可是有過房價大幅度上漲,結果開發商舉報自己違規,已銷售的合同失效的情況的。

什麼情況下可以退房?

現實中由於開發商相比普通的購買者而言,往往處於強勢的地位,所以普通的購買者要想退房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不容易不代表沒有可能,如果你商品房買賣的過程中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你是可以申請退房的。

1、五證件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如果開發商的五證不全,那麼開發商賣房就是不合法的,這屬於違規操作,購買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籤訂了購房合同,那麼這個合同時無效的,購買方可以要求開發商全額退款並且歸還在這段時間內購房款產生的利息。

房地產的五證,具體指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2、開發商原因導致無法貸款

我們購買商品房,在產權證辦理出來之前,按揭款是需要開發商承擔階段性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如果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銀行或者公積金中心貸款審核不通過,那麼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款。

3、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14條:(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因此如果你最終交房的測量面積與你簽訂的購房合同面積超過3%的,你可以要求退房。

4、房屋建築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或更改設計

開發商的建築如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比如樓體出現傾斜、地基沉降超允許值、鋼筋混凝土結構變形等影響正常居住的情況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不過這個概率不高,因為現實中在房子竣工時都會需要驗收,一般的問題,驗收單位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過了,但是重大的質量問題或者開發商擅自更改建築的設計那麼是無法驗收通過的。

5、延遲交付或無法取得產權證

如果開發商的交付時間超過約定的期限的3個月,購買方可以要求退款(不過這條也很難,開發商往往會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比如天氣等)導致延遲交付的,不負責任,過分點的開發商,整個建設期中的雨天都能給你算入天氣因素);

此外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且期滿後超過一年,仍沒有取得產權證的,購房者就有權要求退房。

總結

上述幾條案例中,現實中最常見的就兩款:一是五證不全,不少小開發商為了資金迴流在未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情況就會通過內部私下預售;二是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但是現實中因為這個退款的用戶其實也很少。

綜上所述,真的遇到剛買房就降價的情況,那麼你只能祈誥你的房子出現上述中的問題,否則基本不可能退房成功。商品房、商品房,商品二字就本身就說明了房子的性質了,所以有漲有跌也屬於正常的事件,平常心看待就好。特別是剛需的,其實買完後漲跌與你已經無關了,不要在去特意的關注,漲了,除了開心一點沒啥用,你又沒多餘的房子可以賣,跌了可能還一直影響你的心情。


鯉行者


你好朋友!

如果剛買房不久,剛樓盤的房價下跌了,我們應該怎麼辦?一般大家會要求開發商賠償“差價”導致的損失,也有部分人要求退房,那麼這些要求是否合理呢?

我國商品房買賣想要退房需要滿足的條件:

1、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

2、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

3、房屋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

4、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5、約定期限內購房人未能拿到產權證;

6、房子產權不清楚。

所以,僅僅因為房價下跌就想退房是無法獲得法律支持的。


我是康樂


剛買的房子,如果發現房價降了怎麼辦?答曰:涼拌!

從情感上來說,誰也不願意自己的房子掉價,這是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理解。想想看,今天去售樓處花100萬買了房子,花了這麼多錢,雖然有些肉疼,但心裡還是沾沾自喜的,覺得自己做了一筆劃算的投資,帶著對未來美好的憧憬,期望這個房子漲價,漲價,再漲價......

可是,隔了幾天,你發現,突然之間,這個樓盤房價降了,這可真是晴天霹靂啊!才幾天時間,你的房子賬面價值,理論上就虧損了幾萬甚至十幾萬,這種事攤在誰身上都不舒服,畢竟買房子要耗用大筆資金,是很多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投資,大家都是十分看重的。

而今,突然間,你這個房子掉價了,虧損的不但是血汗錢,更是對心理自信,對未來的希望的打擊。那種沮喪心情,誰攤上誰知道。

所以,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房價跌了,購房者第一反應就是去售樓處鬧,甚至打砸售樓處,這方面的新聞屢見不鮮。

但是,房子是一種商品,有賬就有跌,沒有滯漲不跌的商品,同樣,也沒有隻漲不跌的房子。房子跌價在國外是很正常的,沒看見有購房者去鬧事,在我國就不正常的,我覺得關鍵是缺乏契約意識。

買房時候,我們在購房合同上簽字,實際上就是一種承諾,承諾將來這個房子無論是漲還是跌,我們都來承受,和開發商無關。可是,很多國人並沒有契約意識,漲價了沾沾自喜,沒見過給開發商補差價,跌價了,就去售樓處鬧。

究其原因,一方面缺少契約意識,法制觀念淡薄,另一方面我國的住房自從商品化改革以來,總的趨勢是上漲的,中間偶有回調,幅度也有限,很多人通過炒房,賺了大錢,實現了財富自由,因而,讓大家養成了房子會一直漲價的思維慣性,一旦跌價了,就覺得不正常。

所以,如果房價降了,雖然有些難受,但是應該接受現實,不要怨天尤人,尤其不要去售樓處鬧,除非開發商當初銷售時候有欺詐行為,否則我認為還是接受事實為好。

房子終究是一種商品,有漲有跌很正常,而且預期不遠的將來,我相信房價降了的現象會越來越普遍。


李中東


剛買的房子,不到一個月發現房價降了不少,內心悔恨,要是遲些買就好。其實房價漲跌對房子增值有影響,除非打算套現,它再漲再跌,與我們無關。房子只是用來住的,影響只是心裡層面的。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以超然態度看邊身邊這些漲漲跌跌。

購房前提前做好規劃,包括對房價下跌預期。房子是大宗商品,為購房可能動用六個錢包,親朋好友幫忙,才湊足首付。購買後,當然希望能大漲,才顯得自已購買,不僅滿足居住要求,而且客觀上家庭財富進行增值投資,居住投資兩不誤,最理想結果。

還有種情形,購房後即開始進入盤整,滯漲狀態,後進入陰跌,就象買股票,本身投資股市希望帶來投資收益,結果確事與願違。買股票不需要籤協議,成交是不能退貨的。房子一樣,購買前簽下相關購房協議,都是成人行為,為自已的選擇要負責。如果購買後,發現房價下跌,要求退房,除非買賣有欺詐行為,法律上一般不會支持退房的。

中國樓市經過二十年的長期過度繁榮,房價已經站在高位了。目前租售比,北上廣一帶僅為1.8%,這種投資收益,還沒有銀行存款收益高,可達3.5%,所以在大城市投資性購房已成為過去。目前購房主力是剛需,學區房或家庭改善性購房,剛需購房注重房子的居住功能,生活品質改善,而不看重投資功能,所以不會因為房價起起落落,影響正常生活狀態,更不會因房價下跌,非理性去售樓鬧事,要求補帖,退房等無理要求。

購房後,無論房價漲或跌,房子總是在哪裡,歸你的。漲價固可喜,跌也無妨,一切坦然面對。


看透大市


房子是商品,價值由市場需求決定。

如果剛買的房子漲價了,你一定不會問這樣的問題。同樣的道理,跌了也是一樣接受現實。

畢竟對於剛需而言,房子無論漲跌都是自住,漲再多你也不會賣,因為賣掉換其他房子也是漲過價的。那麼下跌了同樣還是自住,並沒有少一平方。

以過去幾十年來的規律來看,房地產大趨勢是持續上行的,但每一次漲幅過大都會出現衝高回落的過程。此次跌幅影響較大是因為基數偏大,總價高,所以跌起來感覺蒸發了很多市值。其實從跌幅比例來看是遠遠低於漲幅的,因此這種調整是良性的,無需過分擔憂。

任何商品的市場也沒有隻漲不跌的,既然房子是追高買的,那麼回落也只能忍著。難不成高買低賣之後,等下一次漲價時再追進去?這顯然不現實。所以該怎麼生活還怎麼生活,隨著經濟的發展,收入的增長,房價調整之後未來總歸還會緩緩上行,而不會持續下降。事已至此,無視眼前價格變化,多關注未來趨勢,這是正解。


城市發展報告


這種可能基本是不會出現的,中國大中小城市普遍上漲情況。就算有小幅度下跌,也是短暫的幾個月或者是半年,一般都能回籠。

如果你真的倒黴到頂,買了就跌那你也不用擔心。從目前的趨勢來看,漲不會太多,跌也是零時的。所以遇到這種情況請保持微笑,靜待佳音。

我所在的城市的房價就像打了雞血似的,就沒有看到跌過,雖然偶爾會看到小幅度下降,但不到兩月又漲起來,反而更增長更大。去年房價還在2萬一平的,今年都快到3萬了。所以你真的不用擔心房價的問題,只是漲多漲少的問題。買房不作投資,你就不用擔心虧,你從長遠來看絕對是值得的。




傻大蘇


降就降唄~~,反正自住,又不是炒房的~~,我這裡還是呼呼的漲~~,座標山東濰坊昌樂縣城~~,而且漲的特別快~~,當時買的期房還沒蓋,總價9折,開盤所有活動都享受,現在蓋到2層了(總共5層),9折限50個名額,兩天50個名額就滿了結束了,短短不到一個月現在一平方合計漲幅超1500~~,所以說自住的不用考慮漲跌,沒意思,將來漲跌誰也說不準~~,10年和13年買的兩套房子都翻兩番了,15年買的兩套商鋪都翻一番了,我如果顧慮漲跌,這些房子我可能都不會買~~




田愛丹


要麼退要麼買,不論選擇哪種,必然會有損失。


買下來的話,肯定你心裡會不痛快,畢竟剛買就降價,換誰都不爽,但是任何買賣行為都是自願的,只要不是強買強賣,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謂認賭服輸,買賣也一樣,很多時候也無需太在意一時的得失,還是要以自己的實際購房需求為主,房價的漲跌都很正常,既然已經購買,就沒必要為了輕微的價格浮動而糾結,當然大降價除外。

實在過不去心裡的坎,那就去找開發商/賣家退房吧,這種情況肯定會有一定的經濟虧損,定金基本不可能全部取回,雙方自願平等的買賣行為,有簽訂買賣協議的,是受法律保護的,不是一方說違約就可以不負責任的取消交易的,這種情況下還是建議買家跟賣家友好協商,取消交易,不要交惡,衝突下只會讓買家更吃虧,畢竟是自己想違約,而定金也已入對方賬戶,不是那麼輕易就可以毫無損失的取回,畢竟你的違約給對方也造成了損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