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善良的小豬
朋友,到目前為止,應該是從你沒有履行按期還款開始的。另外你也要尊重法律,聽從法院的判決。如果非要相信自己不應該給這筆錢,你可以嘗試上訴。結果有兩個,一個是維持原判,你又多花了一筆上訴費。另一個就是,你滿意打贏,不用給銀行這筆費用。試試吧,就是錢的事,也不讓自己遺憾。
賈俊彤
本人目前在銀行從事法務工作,這個問題我還是比較瞭解的,下面給大家解答一下:
在銀行起訴法院以後,客戶若想調解的話,可以與銀行協商。走正常手續的話,調解退一半訴訟費,也就是說銀行與客戶各承擔一半;若客戶堅決不償還信用卡逾期貸款的話,將會被法院判定敗訴且採取強制執行個人財產的方式,此時訴訟費應全部由客戶承擔;若銀行與客戶私下達成和解協議,銀行向法院申請撤訴的話,訴訟費由誰承擔是雙方自行決定的,一般來說由客戶出,當然要是能說服銀行的話也是自己的本事!
信用卡逾期不還屬於財產類民事訴訟案件,即便客戶被銀行起訴並敗訴的話,也不會上徵信黑名單,但是如果法院強制執行以後也不償還欠款的話,那百分之百一定會上徵信黑名單。如果真到了這種地步,我認為客戶還是老老實實將逾期欠款如數還上比較好,而且信用卡逾期的訴訟案件受理費並不算多,十萬欠款也只需要繳納2300元的訴訟費,簡易程序、調解或者撤訴的話只需要繳納一半,也就是1150元而已。
綜上所述,客戶在信用卡長期逾期不還的情況下被銀行起訴到法院,我的建議是積極與銀行協商溝通,儘量讓銀行撤訴或者調解,這樣對雙方都有好處,銀行通情達理的話甚至能免除客戶的訴訟費或者逾期利息,那就看客戶自己的談判本領了!
奇葩財經說
信用卡逾期在m1~m3階段也就是逾期時間在3個月內,基本都是銀行自己進行催收,逾期4-6個月的話,有的銀行還是自己催收,有的銀行就把催收任務轉給三方了,7個月以上都是三方催收進行了。在這一催收階段,銀行不會採取法律措施,只是徵信上難看點,以後申請房貸之類的難點而已,問題不大,當前前提是在這個階段要還錢。
在三方催收手上經過一段時間一般是6個月左右也沒催到錢的話,會再次轉回銀行,由銀行法務部門接手,根據逾期金額及時間,還有催收記錄等各種資料證據,法務部門會做出到底事通過民事訴訟還是直接以涉嫌信用卡詐騙報經偵的決定。要記住 信用卡逾期惡意不還是可能入刑的
用戶61565658631
律師答疑:從法理而言,是合理的,因為你的逾期行為導致了銀行要通過起訴到法院來追回欠款,你的嚴重逾期還款增加了銀行的成本,訴訟費由你承擔當然是合理的。但是,在司法實踐中,這筆訴訟費是完全可以不用支付的,前提是你懂得如何走程序。
很多銀行會在起訴狀中把訴訟費以及律師費都計入訴訟成本中要求逾期還款方承擔,如果法院出具判決書,大概率會支持作為原告的銀行的訴訟請求。而你如果在接到起訴狀時已有能力還款,又不想負擔多出的訴訟費用。可以通過法院調解的方式,法院每年都有調解率的要求,因此,當被告有強烈的調解意願時,法院往往是樂於調解的,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因為能夠不通過強制執行而提早收回錢,也是樂於讓步的。會談判的,不僅可以把訴訟費抹掉,利息都是完全可以砍掉一部分的。
而你的情況是,沒有經過法院主持的調解程序就自動把錢還清了,喪失了談判的主動權,這才導致銀行方得理不饒人,要求你繼續支付訴訟費才撤訴,這種情況下你確實很被動了。
當然,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這個時候你依然可以請求法院進行調解,由於你已經把錢還清,請求法院來主持工作說服銀行放棄索要訴訟費,假如銀行依舊態度強硬,法院會做一些技巧性的處理,相當於你不用支付或者象徵性的支付一筆訴訟費的。
陳豪俊律師
大家都知道,到法院訴訟的話,是需要支付給法院一筆錢的,叫做訴訟費,所以說法院並不是免費服務的地方。沒錢的人,想要去法院起訴都存在一定的困難,先不說高額的律師費用,單單就敗訴後的訴訟費,就是一筆不小的金額(單指涉及財產的案件,其餘的案件訴訟費較低,涉及財產的按百分比抽成,所以現實中涉及大額財產案件的,幾十上百萬的訴訟費比比皆是,法院確實好賺),我國的訴訟費由誰繳納呢?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根據我國2006年頒佈,2007年執行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條規定,對於訴訟費的具體承擔規定如下:
1、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2、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3、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銀行起訴你信用卡,很顯然,你絕對妥妥的是敗訴,因為銀行信用卡是先消費後還款的,所以責任肯定在你這邊,對於敗訴的行為,按照《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的規定:你就要承擔起這個訴訟費用,畢竟銀行可不是慈善單位,不可能替你承擔起這個費用。
總結
綜上所述,銀行通知你要繳納訴訟費後才可給撤訴是合法合規的,無任何過錯,而你也必須履行。
鯉行者
問:什麼情況欠信用卡會負刑事責任?
答:刑法196條些的很清楚(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問:非法佔有為目的是指什麼?
答:非法佔有為目的去年二高會議已經解釋清楚了
2018-11中新網客戶端11月28日電(記者 付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發佈決定,對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作修改。決定指出,對於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應當綜合持卡人信用記錄、還款能力和意願、申領和透支信用卡的狀況、透支資金的用途、透支後的表現、未按規定還款的原因等情節作出判斷。不得單純依據持卡人未按規定還款的事實認定非法佔有目的。
雖然我已經不做催收這一行了,但我朋友他們還在做信用卡催收,已經做了10年了,接觸了無數的案子,真實情況只要每個月有還款記錄,(證明有還款意願,每個月幾塊錢就行了)不要故意躲避,每個月把困難情況和銀行說清楚,等以後存到了錢找銀行協商一次性解決,做到這些銀行只能提民事訴訟,最後還是協商還本金,除了影響徵信,其他什麼都不影響,黑社會的電話不用接(指第三方催收),如果遇到騷擾就12378投訴,百試百靈
不知道是誰瘋了1
不太符合程序,但這個訴訟費你還必須得付!
這裡面涉及到幾個邏輯性問題:
凡是涉及到信用卡、逾期未還的,只要銀行起訴,持卡人必輸無疑。
根據2007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相關規定,訴訟費用(含受理費、申請費等)是需要由敗訴方負擔的,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很顯然,銀行是不可能自願承擔這部分訴訟費用的!
如果原告(銀行)撤訴,根據一般性原則,訴訟費是需要銀行自己承擔的!
此時,銀行就面臨有兩個選擇:
銀行起訴——持卡人敗訴——持卡人承擔訴訟費用。
銀行撤訴——銀行自行承擔訴訟費用。
對於銀行來說,最合規的做法是選擇第1條選擇,但卻比較耽誤時間!而第2個選擇,省事、省力、省時間,但銀行得自己承擔訴訟費!
此時,銀行既想提前結束案件(撤訴),又不願意承擔額外的費用(訴訟費),最好的辦法,不就是讓持卡人承擔這一部分費用麼!
這才是,在還清信用卡欠款後,銀行還要求持卡人先支付訴訟費、再撤訴的原因及道理所在!
不過,如果銀行好好和我溝通,提前支付這點訴訟費,也並無不可,反正早晚都得付;但如果銀行態度蠻橫、言語惡劣,那麼就等法院判決之後,再行支付也不遲!
總之,無論怎麼說,這個訴訟費用,持卡人都得支付的!如果,持卡人能早點將信用卡欠錢還清,不僅沒有利息、不會影響到個人信用,還無需額外支付訴訟費。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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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者思
不用理會,等他繼續起訴你幫已經還清的證據提交給法院。他們直接敗訴,訴訟費也是他們承擔。寄答辯狀和證據去法院就行庭都不用去開。一句話本人已經把錢還清原告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就ok
不了了之73293986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特意查詢了一些律師對於這種事情的看法,他們都一致認為應該由原告來承擔這筆訴訟費,如圖:
律師之所以認為應該有原告銀行來承擔這筆費用,可能是因為起訴後又撤訴,那麼這起訴訟並未進入訴訟程序,並未成為既定事實,或者說是由原告主動撤訴的,那就應該由原告自行承擔,反過來想,如果真是由被告人來承擔這筆費用的話,那應該是由法院直接告知被告人,而不是由銀行通知你交這筆錢,銀行之所以叫你來交這筆錢,或許只是一種談判的技巧,本來法院是讓銀行交這筆錢,結果銀行又把皮球踢給你,而你由於拖欠信用卡,心理上有理虧、內疚的想法,再加上不撤訴的話對你徵信不利,所以,他們認定讓你來交這筆錢你應該能接受!
客觀地說,如果銀行不撤訴,最後告上法庭的話,作為信用卡逾期的被告一方,敗訴沒有太大的懸念,那麼到時這筆費用就是由敗訴方承擔,現在由於銀行撤訴了,這筆費用法院可能是讓原告承擔,那麼,中庸的做法就是,大家各退一步,銀行和信用卡持有人各承擔一半的費用!
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K濤資本
朋友們好!
很合理!銀行起訴你行用卡違約後,你才把錢還清了,銀行通知你繳納訴訟費,才能撤訴。這個錢不是銀行要的,而是法院收取的,因此是合理的。下面來分析一下。
訴訟費是合理的
銀行向你要訴訟費是合理的。你要是不給,那麼銀行真的打官司或者調解,一樣你也是算敗訴,訴訟費一般都是由敗訴一方繳納和承擔的,銀行肯定是不會替你承擔訴訟費用的。
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根據相關規定,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本來你欠銀行信用卡的錢,銀行估計應該通知過你,在這樣的情況下,最好是跟銀行協商還款事項,然後按照銀行要求還款,這樣就不會有其他額外的支出了。如果你堅決不還款,或者是一直拖著不還款,這樣銀行無奈之下已經起訴到法院了,銀行就已經繳納了訴訟費用,這時候你還款,銀行問你要訴訟費也是非常合理的了。
信用卡要合理使用
大家使用信用卡一定要合理消費,量入為出。這樣的話,肯定是用信用卡是可以節約一點點利息支出的,而且使用信用卡有時候也可以滿足你提前消費、提前享受的想法。
但是,在使用信用卡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量入為出,也就是要能夠還得起錢,才能夠消費,否則,信用卡欠款了以後,不僅利息非常高,而且拖欠時間長了,如果進入徵信黑名單,或者起訴你,都是不划算的事情。
像上述這樣欠銀行信用卡錢,一直不還,被銀行起訴到法院,不僅要還錢,而且肯定要承擔高額利息,而且還要承擔訴訟費,還可能進入徵信黑名單,這樣的事情真的是非常不划算的事情了。
因此,信用卡一定要合理使用,量入為出,按期歸還,這樣才是聰明的持卡人。
綜上所述,被銀行起訴,向你索要訴訟費是合理的。信用卡要合理使用,要量入為出,按期歸還,這樣才能夠讓自己更加瀟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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