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上班,生3胎,工作会丢吗?

庐江鲍菜


这社会人家敢生三的人,在乎那几千元工资吗?敢生三个的人,家里必定有足够的固定资产收入了。开除不开除都无所谓吧。


雨中彩虹


事业单位上班,生3胎,工作很危险,但也不是百分之百会丢,还有一些特殊情况。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时候,正是全国执行计划生育的时候,我在东北出生,一胎,也是爸妈唯一的一胎。

东北的计划生育政策尤其严格,我爸妈都是国企工人,单位管的很严。我妈生完我之后又不小心怀了个小弟弟,应该是后来流掉了。

我身边的同学基本都是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小学同学不是,家里有个弟弟,听说被罚了很多钱,爸爸也被开除了公职。

所以说,政策还是执行的非常严格的。

但是也有例外。我上大学时室友是吉林的,比我大一岁,但是有个小她八岁的弟弟。我问她你们那计划生育不严吗?你怎么会有弟弟?

她说因为她眼睛有一点残疾,她父母去当地医院开了证明,跟双方单位打了报告,请示了一大圈,特批的可以生二胎。

同理,到了现今时代,二孩政策已经普及。但是想生三娃的,仍然需要有合理的理由。

当时计划生育的年代,为了多生个孩子,有请长假的,孩子一生下来就送到乡下去;也有表现好没有开除公职但是被调到穷乡僻壤的;也有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躲避了的。

总结】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最好不要带头违法乱纪不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否则可能就要接受丢掉工作的结果。除非有特殊情况,或者是刚好运气不错,三娃出生之前国家政策又宽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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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经历过此事,我明确告诉你生三胎工作不会丢。下面我结合自己的情况谈谈这个问题。

一、三胎生下来面临的问题。

1、罚款。因为目前三胎还没有放开,所以你如果生下来就会被罚钱,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工作的话,数额是两人全年工资的2~3倍。

2、单位处罚。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夫妻二人在提干、职称晋升方面会受到影响,还有可能工资会降级。

二、堕胎面临的问题。

1、堕胎不是想堕就堕的,它也有一定的程序。如果确定不要这个孩子的话,写出书面申请,拿B超单、结婚证、及户口本到当地街道办事处让人家出具证明,然后到卫生局盖章。否则医院不接收。

2、堕胎需趁早,月份越大风险越大。

一般三个月内可以流产,三个月以上可以引产,因为胎儿已经成形,所以引产有一定风险。引产时先用药物引产,不行再考虑剖腹产,和生小孩一样,引产后需休息一段时间不然会落下病。另外引产手术费是不给报销的。

总之,此事需赶快决断,不可犹豫不决。


教育黄金眼


根据目前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三胎有九成概率会丢工作,如最近网上热议的广东云浮市某民警和其当老师的妻子因为生三胎分别被公安局和教育局辞退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但也还有一成可能不会丢工作。下面分别阐述。

其一,会丢工作的原因是什么?

一是尽管国家已经放开二孩政策,鼓励老百姓生育两个孩子,但计划生育仍是基本国策,这个并未改变,定期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计生考核也未终止,“一票否决”依然有效。

二是尽管二孩政策实施后,老百姓的生育愿望并不如预期中强烈,人口出生率并未大幅度上升,已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但只要国家未放开三孩政策或全面放开生育,生三胎依然属于违规行为,必然要受到相应处罚。对于体制内人员来说,开除公职或者辞退仍是通行做法。

三是国家实施二孩政策其实也有严格限制,切记二孩政策不等同于二胎政策。比如夫妻双方虽只生育了一胎,但属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也是不能再生育的。又如夫妻双方名下已有两个孩子的,即使属于再婚未共同生育情况,也不能再生育。违反了这些限制性要求,也是不折不扣的超生行为,受处罚不可避免。

其二,不会丢工作的情况有哪些?

体制内人员生三胎而不会丢工作的情况也有,而不是凡生了三胎的都会被开除或辞退。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见,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第一胎和第二胎均为单胎,也就是只生育了两个小孩。

二是有相关医疗机构出具所生的两个孩子均存在重大生理疾病或智力、精神障碍的证明,经向卫生计生部门提出生三孩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方可生三胎。

综上,计划生育政策仍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在国家没有实施三孩政策或者全面放开生育之前,最好不要去触犯,尤其是体制内人员,违反了计生政策就有丢工作的风险,除非存在前面所说的特殊情况,但也得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放心大胆生三胎,千万不能轻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口头答复,没有主管部门白纸黑纸盖了公章的批准同意书,其余概不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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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违规生育三胎,会被开除公职吗?答案是否定的。国家已经开放了二胎生育政策,意味着每对夫妻可以正常生育二胎。如果违规生育三胎,对于国家正式职工来讲,肯定会受到应有的处罚决定,包括党纪、政纪处罚,也包括经济处罚措施,但却不会到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地步。

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最近有报道称,民警生育三胎,夫妻双方均被开除公职呢?如果仔细注意后续报道,大家就会知道,官方给出的结果,是“不单单是违规生育的问题,开除公职主要是因违规生育引发的衍生问题”。这个答案,配合该夫妻生育前询问计生部门工作人员的结果,称“违规生育不一定会被开除”,证明单纯的“生育三胎”,并没有达到“开除公职”的程度,只不过我们现在还不了解,到底这个导致该夫妻二人被开除公职的“衍生问题”,到底是个什么问题。

回到计划生育时代,大力倡导“独生子女光荣”的时代,二胎还没有开放之前,违规生育二胎,也不会必然导致开除。公职人员违规生育二胎,会被降级、降职,也会被处以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农村两胎都是女孩的“纯女户”,如果实行计划生育措施,还会有奖励。当然,公职人员违规生育多胎,就有可能会被开除公职。除此而外,广东、云南等地部分市县,违规生育二胎也会被明确“开除公职”。在开放二胎生育之前,全国人大还专门向这些省份发出意见建议,认为其执行的“违规生育二胎即开除公职”的措施过于严厉,不符合政策要求,建议其及时纠正。可见从最高权力机构到普罗大众,都认为仅仅是违规生育二胎,并不需要被开除公职。依此类推,开放二胎后,仅仅是违规生育三胎,肯定也不到开除公职的境地。

当然,计划生育政策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实施意见,对违规生育三胎到底是开除公职,还是仅做处罚后,保留公职,到底什么程度够得上开除公职,什么情况下仅做处罚,还没有一个明确、具体、详细的规定。因而该夫妻到底是因为违规生育三胎被开除,还是确实是有什么“衍生问题”导致其双双被开除公职,公众都拿捏不准。想生育三胎的,也不知道会不会因为生育三胎被开除公职,没人敢拿自己的前途去尝试。因而企盼卫健委及各级政府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界定,让公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即就是“死”,也能死个明明白白。


职言管语


人口出生率普遍偏低问题,近几年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实施,社会上普遍认为国家很快会全面放开生育。特别是这一年来,传言更盛。很多人甚至言之凿凿说,国家已经放开生育,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在国家机构改革计生委被撤销相关职能并入卫健委,不少地方计生处罚政策松动,比如不再主张超生“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大背景下,这样的传言可信度的确不小,以致于误导了一部分人。这两天,广东云浮市一位民警和当老师的爱人因为超生三胎,被当地公安局和教育局辞退,成为网络热点。这对夫妻之所以敢生三胎,按照新闻报道,也是因为他们咨询了卫健部门,被告知“可以将孩子生下来,按照现在的情况一般不会开除公职”,才铤而走险生下三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这么认为,由此可见计生政策已经没有生存的群众土壤。

然而实际上,国家目前只放开了二孩政策,注意,是二孩而不是二胎。也就是说,在目前阶段,生两个孩子是合理合法的(一胎是单孩二胎是双胞胎,属于特殊情况),比如一胎是双胞胎,那么就不能再生二胎。除此之外,生育超过二胎(或者二孩),都是计划外的,按照计划生育法都属于违法行为,必须接收处罚,并缴纳社会抚养费。

换而言之,计划生育目前不是不存在了,它仍然存在,并且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特别是体制内人,更加不能触碰不得。尽管现在有些地方对于计划生育的处罚政策有所松动,比如不再一刀切开除公职,但红线毕竟是红线,触犯了仍然要接受处罚。如果强行超生,对体制人来说很不明智,或许闹大了也会出现前述云浮民警的遭遇。

奉劝题主,在事业单位上班最好不要违法超生。这是底线问题,除非你不想在事业单位干了。


80后小公


我是职场赢家,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国家目前是全面放开二胎,虽然有呼声全面放开生育,但就目前来说,生育三胎仍然是违法的,至于工作是否会丢,这个不好说,要看各地掌握的尺度。

前些日子,广东云浮前民警薛某某在网上发布文章,称其因生三胎被单位辞退,其在当地某小学任教的妻子谢某则被开除。

据薛某某称,其之所以生育三胎:

一是因为注意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了修改,没有了“超生会被辞退”的明确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评选先进、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予以否决。”

二是其曾咨询当地卫计部门,被告知“可以将孩子生下来,按照现有的情况可以继续留在单位工作”。

对于薛某某所提的第一条原因,只能说他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虽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没有明确“开除”之规定,但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里还有这方面的规定,“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里也有类似的规定。

对于薛某某提到的第二条原因,那说明他不懂机关运作流程,纪律处分方面的权限,那是在任免机关、用人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他向卫计部门咨询,那是问错了地方。

从相关规定来看,确实不是“一刀切”,不是所有超生都要开除或辞退,但是相关规定赋予了相关部门自由裁量权,怎么操作,那真的不好预测。

所以,生与不生,还是要妥善考虑,是否能够承受不菲的养育成本,是否能够承受失去工作的风险。


职场赢家


能生三胎的还在乎什么工作啊,必定不会是一般人,开就开了,自己主动辞职才对。有经济实力才养得起娃


豆豆龙969


事业单位违规生育3胎,工作肯定不会丢,但会受到党政纪处罚,一般还会被免去领导职务。

事业单位职务提拔都会审查计划生育情况,违反规定期间肯定不能提拔为领导职务。

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肯定是要遵守计划生育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但会被处以缴纳社会抚养金,还会受到相应的党政纪处罚。大家知道,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提拔的时候,一定会审查两个情况,一个是廉洁自律情况,另一个就是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不论是违反纪律处分还是计划生育政策,都是不符合提拔任职条件的。不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后,一般都已经做过处罚,已经处罚的就再受影响了。

事业单位生三胎,如果前两胎合规,或者已经接受处罚,那么生第三胎肯定是不会被开除的。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生育第三胎的情况,一般属于情节较重以上的情况,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也就是是说,在事业单位工作,生育第三胎的,如果前两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那么生育第三胎的行为顶多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况,最多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也就相当于降低职称、降低岗位、降低工资,处分期过后,仍然可以继续聘任职称或者晋升岗位,肯定是不会被开除公职的。

总之,事业单位生育第三胎,工作肯定不会丢,但肯定会受到处分。


中省直遴选


【公职人员生三胎依法依规应开除】

“你只要敢超生,工人立马变农民。”多年以来,一直是体制内“铁饭碗”人员的口头馋,不敢触碰的禁区。

“超生即开除”,一段时间还直接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回头来看,可以说此现象是法规文书不健全的表现,以法律条款代替了行政处分条文。

进入新时代,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超生处分”代替“超生开除”,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也就是公职人员违反计生法,应由组织或单位按照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如今,公职人员不仅要遵守法律,还有国家对他们提出的更高的遵守纪律要求。

处分也明确规定。即处分一般分为警告、记过,直至开除。

对于超生者,违法必违纪,按照计生法,是公职人员的应予以处分。

组织单位处理时,是给警告处分?是给记过处分?

显然,违法是最严重的违纪行为,当然受到开除处分。

所以,计生法修订前后精神是一致的,原来称开除,现今职责分明,由组织和单位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换了一个说法,文字表述规范了,仅此而已。

从现实来看,想违法生三胎的公职人员大有人在。

如今,还未出现过、也不可能出现“超生不开除”的先例。

试想一下,假如有一天有一人违法生育没有给予开除处分,那么违法生育的公职人员将会向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所以,公职人员违法超生,依法依规理应受到开除处分。

一句话,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全国上下一个尺子量到底,一切按照法律法规办,就没有任何问题。

同理反过来讲,假如有人违法生育了,没有受过开除处分,而是给予警告、记过等轻处分,那就是件稀奇事,更值得全国人民讨论深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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