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了,前妻回來了,要看孩子,離婚後她以各種理由不拿撫養費,應該給她看嗎?

洪偉書畫培訓中心天隨緣


都離婚了。還要什麼扶養費。我兒子跟兒媳離婚。兒媳要一個孩子。我和我兒子堅決不給。因為離婚是兒媳(花心)和提出的。所以不給她孩子,也不要一分撫養費。為了讓孫子孫女生活好一點。我竟然辭掉在深圳打工八年的廠裡的工作。回家照孫子孫女上學和生活起居。一個男人要有擔當和責任。子女是跟你姓。大了是孝敬你。幹嗎要扶養費呢?活出個人樣給自己看,也要給離婚的妻子看。我沒有你(前妻),照樣生活得好好的。並且把子女扶養成人。這才是男人的風格。不管什麼理由對與錯都沒有阻止前妻去看孩子,畢竟前妻是孩子的母親。孩子是她的親骨肉。是我和兒子做法是歡迎兒媳來看看。讓她後悔也買不到後悔藥。即使你前妻跟你離了婚。擁有的一切都比你富有。但她丟掉和失去的親情永遠無法挽回和再擁有。這就要看你是不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人了。那些拋夫棄子的離婚女人終究會受到良心的指責。如果你小肚雞腸不讓前妻看孩子。反而顯得你沒有男人胸。反而你會受到指責。千萬不覺得你虧了。你失去妻子卻擁有孩子。你妻子卻什麼也沒擁有屬於你的一切。也沒能帶走一切。她帶走的是她一輩子受到良心道德的遣責和被兒女痛恨。人間最珍貴的兒女親情是永遠無法彌補和挽回的。更是失去了就不再屬於你的了!





影視留痕


我的情況和你是一樣的,所以我比較有發言權。

我女兒幾個月時候我們就離婚了,現在女兒十三歲,前妻這麼多年沒有給過撫養費,也沒有來看過,去年開始偷摸去學校看孩子(怕我們家不讓看),孩子回來和我說了她媽媽去看她,當時女兒都不認識她媽媽,她媽媽還給孩子一個小紙條,留個電話號,我給她媽媽打電話,告訴她,以後不用偷摸去學校看,想看大大方方的來家裡看。

我前妻去年開始看孩子以後,也沒有給過生活費,我也沒有因此阻止她不讓看,因為我覺得看孩子是她的權利,最主要的我也想讓女兒能得到母愛,這是最重要的。

至於有的人因為前妻不給撫養費,就不讓看孩子,我覺得沒必要,作為男人心胸開闊點還是好的,不讓前妻看孩子,對孩子也不公平。

也有的是怕前妻看孩子,等孩子長大了,孩子和她媽媽親不和自己親了,這個也沒必要擔心,是誰把她養大,孩子心裡記得,孩子是不會忘記養育之恩的,另外從情感上也是比較依賴陪伴她長大的親人,所以不要有顧慮,應該讓前妻看孩子。


人生路203


個人經歷,我也是今年剛離的,她家人不講理,直接說不給撫養費,我家人也同意了,當時我就想剝奪她監護人的資格。但律師說她要看孩子,我們得配合,這是法律規定。拋去法律不談,孩子也會在心裡思念媽媽,畢竟過年別的孩子都有爸爸媽媽陪著。如果你的撫養費當時離婚時法院要求她給並且她也答應了,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如果她入不敷出,(法院)那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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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給不給撫養費,她都是孩子媽。你是孩子爸,承擔孩子的撫養費也應該。至於是非功過,孩子會懂的。我懷孕七個月時,孩子爸爸離家出走,到現在仍音訊全無,誰給撫養費?但孩子就不養了嗎?我從沒在孩子面前說過他一句不好的話,十七年了,現在我和女兒每週六還去她爺爺奶奶家吃飯,我總是告訴女兒,要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好點,對我可以不回報任何東西,但要感恩四位老人。我對她是有義務的,而他們並不是必須要照顧她的。我只是建議所有不管什麼原因分開的父母,都不要給孩子灌輸恨,那樣對孩子真的很不好。曾經有個女孩和我聊天,說父母離婚是因為媽媽外面有人了,跟別人跑了,所以她恨她,小女孩甚至不肯再用“媽媽”這個詞來稱呼她,只說“那個女人”。我對她說,不論她媽媽怎樣讓她傷心難過覺得被傷害,但不能改變的是她懷胎十月生下你,至少,你是因為愛才來到這個世界,所以不要恨,可以平淡,甚至淡忘,但不要恨。😁好像有點說太多了,只是想表達不要讓孩子因為大人的情緒而改變自己的感受,讓孩子自己選擇,你可以徵求孩子的意見,見就見,不見就不見,和前妻也好好溝通,事情已經過去,各自向前看,不要再為了曾經的傷害而破壞現在的生活。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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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一個男的都不出撫養費,以各種理由怕要開車接送孩子上下學,偶爾也打電話給孩子要他去吃個飯,我還是讓孩子去見他爸,已經離婚對孩子傷害最大,他爸也不愛孩子,還是讓孩子他爸想見一下就見下,孩子也知道盡量坐公交車上下學,硬是趕時間偶爾叫下滴滴,從不會打電話給他爸開車接送上下學。


感恩的心221697575


作為母親來看女兒也是天經地義的,你應該同意她看,一方面是夫妻一場,你讓她看孩子,她心裡會感激你把孩子撫養大,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你的孩子能夠感受到母親的愛,至於撫養費那是你們大人的事,不要用來當做不讓母女相見的理由,我小舅子離婚後至今,他前妻也是沒有給過一分錢的撫養費,只是在離婚後不久來看過孩子一次,期間因為和我岳母有過幾句對話,我小舅子不愛聽就把她給攆出去了,從此她再也沒有看過一眼孩子,現在孩子已經26歲了,前期一直和我們在一起生活,我感覺還行聽苦的,從來沒有感受到母愛,我對她挺關心的,她也懂事,大年三十晚上,因為她那天上班,到了下班的時候,我讓我兒子開車去她單位接她,我也去了,孩子激動的眼睛都溼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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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議給她看,一個連撫養費都可以不給的人。不太可能對孩子有感情。如果是我會找藉口不讓見面。相對平和的現狀最好不要打破,讓孩子有不必要的負擔和想法。

離婚本身對孩子就不好。不想讓孩子的心靈創傷一次次的撕裂。尤其是相對而言年紀比較小的孩子。讓孩子平靜的成長,儘量不去觸碰曾經的傷痛。或許孩子大了懂事了,思維方式健全了。可以給孩子講以前的事。尊重孩子自己的選擇。

現在這個階段還是不見面的好。可以溝通一下最好不要再來了。對孩子的成長不利尤其心理方面。無形中給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太多的陰影。如果還有一點母親的疼愛的話,選擇默默無聞的離開,讓孩子在一個平穩舒緩的環境下成長,是對孩子最大的關愛。

但是有些事不好說,如果非得和孩子見面的話。最好還是在孩子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不要打擾孩子的平靜。如果真的愛孩子,選擇他能接受的方式,適合孩子的方法。不要再做出傷害孩子的舉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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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前妻不給小孩的撫養費,你要去法院告她,一分不少的要你的前妻給,去告她要法院強制執行,要告訴你的小孩,孩子您的母親不給撫養費養您,你的前妻不值得同情,這種女人就是人渣,沒有道德,沒有責任,還說要去看小孩,一定要到法院去告到她,不要仁慈給她,這種女人,哪個男人討到她哪個男人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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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有了孩子就要為女人負責,現在已經離婚了,孩子幼小的心靈已經受傷了了,應該想辦法彌補。前妻回來看孩子,應該感到高興,因為孩子不光應該有父愛,也應該有母愛。前妻不拿撫養費的問題,我覺得不外乎兩種原因:1.她沒有錢,離婚後過的不好;2.她覺得她拿的撫養費你們不定用在什麼地方,不能保證用在孩子身上,孩子也是她的,她也愛孩子。

至於你,我想說幾句:1.養孩子,你欠前妻那點撫養費嗎,有撫養費你就能養的好,沒有就養不好了嗎?如果你的前妻不在了,孩子還養不養?為什麼要養孩子,不是因為愛孩子嗎?難不成你把養孩子當成一種負擔,那還不如把孩子交由你前妻撫養。2.你可能要說,離婚了就應該算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的,離婚了,你們是熟悉的陌生人了,但是怎麼也不會改變她是你孩子媽的事實。先不說撫養費的問題,如果她落難,你會幫她嗎?陌生人尚可伸出援助之手,他為你生兒育女,難道你對她還不如陌生人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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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不知道你們離婚多久了,孩子對母親還有沒有印象。如果說你們離婚的時間長了,孩子當時又很小,根本對母親就沒有這個概念的話,那就最好別叫這個女人來看孩子,以免打亂孩子的正常生活,人為的增加孩子在思想上的負擔,這對孩子不利,堅決拒絕她。

耍是無論你們離婚時間長與不長,孩子對母親有很深的印象,時時想著母親,連做夢都能喊出 “ 媽媽 ” 。我希望你尊重孩子的感受,別把父母的恩怨強加在孩子的頭上,在大過年的喜慶佳節裡,實現孩子見媽媽的願望,這對孩子的成長是有益的。

如果說前妻是個自私自利,只顧自己的人,心中根本就沒有孩子,離婚以後以各種理由拒絕繳納那孩子的撫養費。如今不如意了,在過年的時候回來想看孩子,孩子對她有印象,根本和她就沒有感情的話。你可以拒絕她探視孩子,別給孩子帶來困惑。在法律上,雖然存在有監護權的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對方探視孩子的權利。但是,她不撫養孩子,拒絕履行自己的法律義務,你就有正當的理由拒絕她探視孩子。

如果說前妻離婚以後,由於身體不好,不能正常勞作,經濟收入沒有保障,連自己的生活都保證不了,根本就沒有那個能力撫養孩子。依法她就可以不繳納孩子的撫養費,過年前妻回來想看孩子,這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你就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前妻來探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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