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房本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丈夫去世后,妻子该怎样卖房?

大正奶奶715


您好!丈夫去世后,妻子如果卖房,要分为两步,首先,要取得房子的全部产权,就是继承权。其次,过户,房本变更为妻子的名字。之后就可以处置。

分三部分简单解释一下:

常见的误区

理论上,夫妻两个人不可能同时去世。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讲,都会涉及到一方去世后的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但是,大多数家庭并没有这个意识,总觉得一方去世后,房子就“自然”归另一方所有。这就是为什么另一方也去世后,子女继承的时候发现房子不完全是孩子的,想处置处置不了,弄不好还得征求七大姑八大姨的意见。以上问题,都是因为一方去世后,没有及时办理继承造成的。

首先需要继承

丈夫去世后,注意,房子的继承人不一定只有妻子,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本来属于两个人,一方去世后,突然发现房子变成几个人的了。这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至于是否合理,我们不做探讨,毕竟已经是30多年之前颁布的法律。

下面说说如何继承:

1.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包括妻子、孩子、丈夫的父母。有几个算几个。这些人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根据题主的描述,不会涉及第二顺序继承人)。

2.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丈夫的遗产是1/2。这部分遗产由上述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既然题主提到妻子卖房(前提是,不是卖给上述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人),建议其他所有继承人放弃,全部由妻子一人继承。具体办理程序包括:(1)其他法定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妻子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有人不方便出行,可以委托;如果有人不在本地,可以异地办理放弃继承权。(2)确定继承权公证书,由妻子一人继承。

办理过户

妻子拿着继承权公证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将房产证变成妻子“单独所有”。这样房子就完全属于妻子个人。今后就可以自行处置。

其他提醒

1. 如果关于继承没有争议,采取上述方式办理。如果有争议,就只能走诉讼程序。

2.办理继承是比较麻烦的,没办法,现在办理公证就这样。主要的麻烦在于各种证明材料的开具,这里不细说了,直接问问公证处就都明白了。

3. 能不能绕过公证?可以。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提醒的是,各种材料一个不少,人全部到场,比办理公证只繁不简。好处就是省钱,省了公证费。自己取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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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着丈夫的名字的房产证,可是丈夫去去世了。面对这种情况,必须要把房产证的名字更换过来。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前一阵子我老舅舅买了一个房子。这个房子的拿户主也是去世了,名字就是这个去世人的名字。我为了给老舅把这个房子的名字过渡过来。我就去房产处和公证处都去了。房产处非常热情的告诉我说买一户这样的房产,如果户主已经过世的话,那么就到公证处去公证一下。在公证处的相关公文出来以后,再拿着这个证明到房产处去做一个房产户主更名手续。然后再由这个,遗孀作为房产的因为有人。把名字改在她的头上,然后再到税务局进行房证人名更换,更换以后,我老舅才与这个人的一双签订了一份售房合同。最后把这个房产算是过渡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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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很值得大家好好了解一下。

首先,问题中说,夫妻的房本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那么,这一句话里的意思很明确,即,房子是夫妻共有的。虽然房本上只有丈夫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只要是夫妻共有财产,房本上写一个人的名字,也不影响夫妻双方的共有属性。

其次,既然是夫妻共有,那么,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二人就是各占50%,丈夫去世后,其所持有的50%房产就是他的遗产,法定继承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继承。那么,妻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相应份额,并自行处分。

第三,上面说的是理论上的分析,具体到操作阶段,其实是比较繁琐的。第1,如果妻子想卖房,必须取得全部的房屋产权,没人愿意购买产权不完整的房子。第2,既然要产权完整,那么,妻子必须要通过法律程序完成对房屋的全部继承,如果丈夫没有父母和子女,那么,房子就可以由妻子全部继承。如果不是这样的,那么,其他继承人要做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出具公证书,这样才能将产权过户到妻子一个人的名下。第3,妻子成为房屋的唯一产权人之后,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出售房屋了。

当然,妻子也可以征求所有继承人的同意,大家都表示愿意出售房屋,此时,妻子可以作为所有继承人的代表,将房屋出售,这种方式在法律上也可以的。如果大家不嫌麻烦,每一个继承人都在卖房合同上签字,也可以。形式不限,关键点就是房屋要整体出售,不能产权分割,谁也不会买不完整产权的房屋。

最后,具体出售房屋需要哪些资料和文件,各地的建委或房地局要求有些不同,我还是建议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咨询一下,以便顺利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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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想法律


必须先办理完继承过户之后才能出售,继承过户需提供资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它凭证

3.户口本或其它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文件证明

4.继承人的身份证证明

5.如果有遗嘱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公证过的遗嘱,其它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不建议采纳)如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需要指明的,这里继承的是过世一方的份额,按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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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丈夫去世后,妻子如果卖房必须取得房子的全部产权。首先按继承处理,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只有该房的50%产权。另外50%是丈夫的。必须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继承。如果有其他继承人,而且关于继承没有争议,放弃继承权。妻子可以继承之后去过户,房本变更为妻子的名字。之后就可以处置。如果有争议,就只能走诉讼程序。


爱传承遗嘱与继承平台


丈夫去世以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要先进行遗产公证,在所有有权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在有权继承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出售处理。

有权继续人包括去世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父母去世的,所占有的遗产由其父母的子儿再继承。如果去世者有很多兄弟姐妹,那么遗产分配会很复杂。

但整体流程不会有错,先继承公证再出售。


书生长气


夫妻在世辛苦买来的房子,是感情的产物,去世一方的房产,应该全部属于老伴的。应该是有去世的配偶保管和卖买,和以房贷款和以房养老的权力,如果把配偶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继承人。哪就不相信配偶,不相信夫妻之间有过曾经的相以为命的经历。也就不相信夫妻之间的忠诚和依赖。第一继承人应该就是配偶。然后第二继承人,才是子女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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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之前的结婚证和死亡证明可以直接交易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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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房子为共同财产。妻子、丈夫各占有已付款和已偿还贷款份额的50%产权。还贷期间丈夫不幸去世,丈夫那50%产权作为遗产,妻子是最大份额的继承人,可以征得其他继承人(如子女)放弃继承,到公证处将这套房产做继承公证后,再到房管局可以做过户手续。但要注明其中已付款和已偿还贷款份额的50%产权是继承所得,妻子本身的已付款和已偿还贷款份额的50%产权,以及未偿还贷款份额份额的产权不是继承所得(这一点很重要,涉及到日後房子出让时的缴税问题,因为继承得来的房子不管何时出让,都要缴交成交额20%的个人收入所得税)。


每天学一点法律


如果这套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的话,房屋的一半是属于你的,另一半是丈夫的,丈夫去世后,他的一半份额由你和你的子女和他的父母首先你要看你丈夫有没有立遗嘱,有就按遗嘱去办理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你和你的子女,如果你丈夫的父母还健在的话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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