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餐饮单位暂停营业的通告

如在禁令解除前,未按要求关闭继续营业的,或者发现私自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圈养、宰杀活禽及加工制作野生动物类肉品的行为,一经核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出现的一切后果问题,全部由餐饮单位自行负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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