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住了二十年的房子沒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只有當年政府的一個收據。怎麼辦?

qzuser2198881


農村老百姓在村裡修房蓋屋,按規定是應該走許多流程的,首先要根據自己的實際住房情況,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委會初審認為符合要求,向鄉鎮上報,鄉鎮到村實際查看認為符合規定發放審核表,並且村委會進行公示無異後,發放修建通知書。



農村這幾年修房蓋屋事實上非常混亂,像我們這裡修房者只要自己選擇一個地方,四鄰沒有啥意見,和村幹部說一聲,村委像鄉(鎮)打聲招呼,基本上就能修了。修起以後,房主也不去辦證,有關部門也不給辦。十幾年的都沒有證就這麼住著。前幾年有關部門來進行房屋確權登記,不管你有無土地使用權,一律登記。不過幾年過去了,一直到現在也沒有進行宅基地確權。




農村過去修房需要交耕地佔用稅,集體土地使用費,如果超佔還要罰款,那時辦證就比較好辦。農村修房最近幾年進行了許多改造,農民修房也不在交費和收稅了,有關部門辦證就不那麼積極了。

現在農村房子修好後十幾年沒有領證的挺多,原因可能是有關部門因為不向建房者收費收稅了,尤其是罰款,沒有了利益驅使,農民辦證不辦證對他們來說沒有多大光沾,無所謂,再加上農民自已去辦,有時你去十次八次都不搭理,辦證的農民積極性也就不大了,辦與不辦人多著呢,反正我能住就行。


題主所提問題就是農村普遍存在的問題。只要你手中握有政府開具的收據,就說明政府是允許你修房的不違法。這次宅基地也應該給你確權。所以你也不必但心,放心好住了。等集體統一進行宅基地確權時,也就給你確權發證了。

最後告訴你要時刻關心農村宅基地確權工作,集體需要什麼手續資料要及時上交,不要莫不關心以免耽誤。


手機用戶王竹清


這一點你完全不用擔心,你要問怎麼辦的基礎,是害怕當做違建拆除,那麼我估計你是聽到了拆遷的風聲。那麼恭喜你,立馬就要成為拆遷過程中的受益者了。

說說我這邊的真實情況,我們這裡屬於標準的城鄉結合處,拆遷的信息傳了將近5年了,而在這5年裡,幾乎家家戶戶都進行了不同形式的加蓋,拓建,甚至在新蓋房屋,我就在自家後院新蓋了三層小樓。幾乎家家如此。而與此同時,宣傳車天天要從村裡來回好幾趟,大喇叭反覆宣傳違建拆除,但是農民照樣蓋的風生水起。

而從去年底開始,村領導開始和大家談了,主要是方案,一家一個政策,保密機制,主要是針對新蓋的房屋,而有本本的老房子農民才不會跟你談,主要就是這些沒有本本的樓房,只要價格合適就行。

所以對於有沒有本本不重要的,國家不會強制拆除,這一點比以前好多了,所以樓主完全不要擔心,等到那時候估計你們村其他村民都蓋上了新房,這些房子都是妥妥的沒本子的。



陝南雨農


農村住了二十年的房子,沒有土地使用證也沒有房屋產權證,只有當年政府的一個收據。現在房主問怎麼辦,大概意思是,能不能夠確權,會不會被當做違章建築拆除?在這裡,我們只能根據這當年政府的一個收據來分析。

題主沒有交待明白,這個收據是什麼收據?是政府把公房賣給了私人,私人交錢後政府開了一個收據?還是農民需要宅基地時沒有按政策依法申請宅基地,實施了未批先建的行為,被政府進行了行政處理,給予罰款,開具的罰款收據?不管是哪種收據,只要這收據確實是針對這房子的,那麼晏子以為,這房子屬於題主私有財產無疑,任何人不會給你當作違章建築拆除,而是應該依法予以確認,辦理產權證明。

首先,如果是政府20年前將政府公有舊房賣給了你,給你開了收據,但沒有依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這屬於政府的失誤,不影響你對房子的所有權。但是,政府欠你一個產權證明。正常情況下,政府將房子賣給你,有責任證明自己的房產是正常房產,沒有爭議,應該可以正常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交錢開了發票以後,政府有責任協助你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也就是說,當時政府沒有辦理,是他們的失誤,你現在有權根據收錢的收據,要求他們辦理產權手續,給你合法的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

20年前,當時還沒有出臺農村一戶一宅的政策,很多農戶在自己有房子的情況下,為了存儲藏農具和其他用途,在政府或村隊處理公有房產時,以叫行或其他方式購買了公房。這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即使超出一戶一宅的範圍,責任也不在農民,應該尊重歷史事實,給以辦理產權手續。

如果此房屋是題主自己在20年前建設的,當時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但在沒有依法申請的情況下私自建設,被當時的政府發現,給予罰款處理,並開具了收據。那麼,說明當時政府承認你可以建房子,只是違背了相關手續,給予你相關的處罰。處罰後,政府就應該承認你的房產,應該允許你補辦相關手續,將違章建設的房屋轉為合法房產。所以,政府的處罰實際上是認同了你對房子的所有權,在尊重現實情況的現實下,應該允許你補辦手續。即使當時未辦,現在面臨房子確權,也可以根據當時的處罰決定,重新補辦手續,依法確定權屬。


齊東晏子


只有當年政府一個收據。?

這裡是重點,圈起來要考!

那麼對於這個問題呢,我們先提出幾點質疑。

農村房屋在農村裡面居住了20年,對於目前的情況來說,這個房子如果是蓋了20年,那麼就是在1999年的時候開這個房子的

到如今剛好20年,所以在20年前,在農村裡面蓋房子是可以辦理這個相關的證件,所以為什麼不能夠辦理相關的證件?可能農村裡面的複雜問題我們就去過多的去解讀。

實際居住這麼長時間,歸屬權應該是你的

實際上你已經居住了20年之久,所以對於這個房子基本上歸屬村在農村裡面或者在這個的確傳裡面,就應該是歸屬到你的名下,只要沒有人有異議。

所以這種情況我們覺得是可以通過現在申請確權補辦相關的證件。

每個地方可能辦理這些相關的證件,過常流常會不一樣,所需要的要求也會不一樣。

那麼今天我來說說我們這邊對於這些房屋申請退錢的時候需要什麼樣的相關手續。


申請補辦宅基地和房產證

在我們這邊農村裡面,很多房屋或者我們的老房子,基本上這些都是沒有宅基地證沒有土地證的。

所以現在已經不斷的加強對農村裡面住宅管理的時候,我們可以申請辦理這個房產證和宅基地證

在我們這邊呢,如果想要辦理這個證件就必須自己申請。自己寫申請了就要找到村委出證明,證明這個房子是我們的,證明我們對他擁有合法的使用權。

然後拿著這個申請表和村委的證明,再到派出所裡面開一個證明。去派出所的時候要帶上戶口本,因為證明的時候需要你擁有這個農村的戶口本

看完這兩個相關證明,就到國土局裡面申請辦理。在三個工作日之內,國土局裡面對於這個情況會詢問村裡面和派出所,那麼得到確認的時候他們就會在7個工作日之內派工作人員來進行測量。

測量完成之後就要交一定的製作費用和成本,這種情況那就很快的解決掉這個房產證的問題和宅基地證的問題



一戶一宅制的問題有沒有牽涉到裡面?

其實農村裡面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現在推行的一戶一宅制的問題。農村裡面有很多人以前的老房子是沒有辦理這個證件的,那麼現在新蓋的新房子反而申請宅基地辦理了相關的證件

那麼老房子這個時候又想去穿,又想辦理證件可不可以呢?

這個就得看每個地方的政策是否一致,有的地方呢,它是不允許你超出了這個規定的宅基地面積以外,不能夠再辦理其他的證件呢,

所以針對於這種情況,我們就覺得應該根據農村裡面當地的情況去時,記得諮詢一下是否符合辦理證件的條件

所以我們建議大家如果對於這個問題有疑問的,大家可以到當地的民政局或者村委裡面先去諮詢瞭解,到底是什麼情況,要需要什麼樣的資料和材料,什麼樣的相關證明,什麼樣的條件才能夠申請補辦這個相關的宅基地證和房產證?

因為每個地方的不一樣,所以我們不能夠提供每個地方不一樣的情況給大家瞭解


農人莫小道


你說的這種情況:農民的房子,沒有土地證和房產證,甚至連收據都沒有的情況,在如今的農村很普遍。但是,沒宅基地證+沒房產證≠違法≠不給確權。即使沒有任何手續,只要符合條件,也給確權。相反,即使你有手續,經過審查不符合條件,也不能給你確權。

多年來,農民自己家蓋房子的目的就是為了自己居住,也沒指望用它幹別的。村民之間相互買賣房子,多數就是寫個協議、作個紙就算數了,也不像城裡人那樣,非要辦理產權證過戶手續。

造成很多農民的房子沒有宅基地證和房產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辦證難、辦證貴,農民法律意識淡薄,以及過去農民的房子功能單一,等等。尤其是,以前農民蓋房子辦手續太麻煩,時間慢,而且還要交很多錢,甚至還要託人、請客和送禮,所以農民不願意辦。

如今,農民沒有宅基地證和房產證的房子,多數都有原始檔案,有的是當時給村裡打了申請,有的是以前歷次登記普查時作過登記。


綜上,在農村宅基地確權過程中,只要符合以下條件,都可以給確權:一是本村村民;二是一戶一宅;三是現有宅基地依法獲得(有證、有原始檔案或者有村委會證明);四是沒有違法用地、超面積等違法、違規問題;四是沒有糾紛和爭議。

對超面積的問題,也按照1982年、1987年兩個時間段,區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有的即使超面積了,也直接給確權;有的給確權,但是要在新證上標註出來。具體的,小編以前的文章中有,需要的可以過去瀏覽。


所以說,有收據,同時又符合上面說的條件,肯定會給你確權。相反,有收據,但是不符合條件,收據嗎,就跟以前的糧票和布票一樣,變成歷史回憶了。


二胡的世界


你實際居住長達20年,一般來說,只要沒有人提異議,這個房子就是你的。

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完善,如果你想要一個保障,可以通過現在申請確權補辦相關的證件。(當然,各地特色不同,可能手續也有所不同)

1、先寫一份申請書,村委會出一個證明,證明這個房子是我們的,證明我們對他擁有合法的使用權。

2、到當地的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和戶口本。

3、帶著以上的材料到國土部門,他們進行審查。

4、可能會產生工本費等。


京雲房產律師團


在之前,農村的房屋很多事沒有任何手續,而且手續呢即使有,也不完善。手續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如果是本村的村民,僅有一套房屋,加上政府的收據。完全可以認定為合法的宅基地。你的房屋也是合法的。

要拆遷的時候,這樣的房屋應該依法得到合理的補償安置。


高翠平律師


去當地的檔案管去察一下有沒有,有些二證多是沒去領,檔案管有的話是合好的還有建房證有合法


那麼滳


居住了二十年的房子,法律上定性應該叫實際財產,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拾九條規定。二年以上未被發現的不得做任何處罰。更何你家尚有收據更可認定這一點。就如有夫妻沒領證但有兒女,她們就是事實夫妻,享受有證夫妻同等的權力和義務。


山野包正


有用。

城鎮房屋主要是土地來源的問題,有了土地來源,後面就慢慢辦了,土地部門會查底檔,查閱當初這宗土地來源,後面就涉及補繳土地出讓金補辦手續問題。

農村房屋更容易,只要村組土地帳上載明是你的宅基地,就可以確權,何況你還有收據。

最難的是你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享受村民待遇,又沒有房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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