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訴訟及相關事項的通告

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訴訟及相關事項的通告

為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市和上級法院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保障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現對疫情防控期間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優先選擇安徽法院訴訟服務網或銅陵中院門戶網站(網上立案平臺)、移動微法院平臺等渠道進行網上登記立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需聯繫法官或相關人員瞭解案件辦理進展的,請優先選擇電話、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方式(異地加撥銅陵區號0562)。

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我院決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已經排期(含公告)的庭審、調解、質證等訴訟活動,其中公告排期庭審依法順延到2月3日,其他庭審及訴訟活動我院將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期間,公開庭審的案件,公眾請優先選擇登錄中國庭審公開網通過互聯網觀看庭審。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療隔離、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參加庭審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依法向我院申請延期開庭。

四、我院將積極通過短信、電話、微信、電子郵件、移動執行APP等方式通知相關事項;即時在中國審判流程公開網和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公佈案件審理、執行進展。執行案件的財產查控處置將優先委託辦理,通過“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進行統一查控,但對被執行人等採取強制措施會受到一定程度影響。在此期間拒不履行、逃避執行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予以嚴厲追究。

五、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訴訟服務中心及法庭等公共區域的衛生安全,確實需要來院參加訴訟的人員,請佩戴口罩,並在安檢口接受體溫檢測;體溫異常的,務請先行就診。

六、

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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