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及上级法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决策部署要求,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和审判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我院近期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2月2日期间的开庭、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延期,本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时间,并将以有效方式另行通知。其中,公告排期的案件开庭时间依法顺延至2月3日。

二、2020年2月3日上班后,根据诉讼法有关规定,如果诉讼参与人因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正在接受治疗、隔离观察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可通过电话、互联网等传输方式先行向本院申请延期审理,随后依法补充正式手续。

三、本院对已经安排近期开庭、调解、质证的诉讼案件,经办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具体情况将由案件经办人员依法另行通知。对于近期的执行案件,本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财产,非因特别需要并确保安全情况下,线下财产查控、处置及对被执行人控制等举措将延后实施。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如有纠纷需要向我院申请立案,建议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福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法院自助立案登记平台网上申请立案(操作方式附后)。


五、近期原本打算到本院办理各类诉讼、执行和司法行政事宜,若短期内尚未至期限届满的,建议延后前来办理。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我们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


六、因特殊情况,确需来我院诉讼服务窗口办理的,请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


七、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可于节后正常上班时间拨打12368热线进行咨询,或拨打电话:0597—7533144。

恳请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并支持配合工作,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漳平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附:自助立案相关入口


(一)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纠纷需向我院申请立案,建议优先通过以下4种途径立案,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以减少出行。

(二)通过当地法院的立案窗口可远程跨域办理立案手续,无需前往管辖法院。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的,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如有发热等症状及时就医。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一、福建移动微法院

请使用手机微信APP扫描识别下方小程序码或者搜索“福建移动微法院”访问“福建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通过实名认证注册后,即可以在线办理网上立案、诉讼缴费等业务。

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二、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扫描二维码,进入网页

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三、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面向律师提供诉讼事项办理服务,可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律师入口”进行跳转访问。福建省内注册律师可通过预先注册关联的手机号验证登录平台,福建省外律师在平台提交注册申请并通过认证后即可使用。

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扫描二维码,进入网页

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四、福建法院立案自助登记网站

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立案

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漳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