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帶孩子去銀行辦事,小孩扒填單臺被砸身亡,銀行應該負全責嗎?

風謎


家長帶孩子去銀行辦事,小孩扒填單臺被砸身亡,銀行應該負全責嗎?

這件事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不搞清狀況,直接就開火,認定銀行需要負全責,那是情緒化的發洩,而不是理性的分析!

2017年4月,河南信陽,廖先生帶著2歲的女兒到銀行辦理業務,期間孩子一直坐在廖先生腿上。待業務辦好,廖先生將孩子放下,起身收拾東西準備離開,不想孩子卻奔向大廳裡的填單臺,並用雙手拉住填單臺的邊緣,臺子隨之倒下砸中孩子,雖經搶救,但還是無力還天。

為了更清楚地釐清其中的責任關係,我們試將事件的地點改一下,放在一個居民家中,那麼大家會不會認為居民應該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呢?我想很多人肯定會說,居民何錯之有,家中的桌子是好是壞跟其他人有什麼關係,如果家長把孩子看好,孩子不去碰桌子,又怎麼會發生這種事呢?就跟村民對家中院子裡的桃樹打藥一樣,有小孩翻牆進去偷吃而中毒,難道也是村民的過錯嗎?

同樣的道理,如果家長看護好孩子,不讓她去碰臺子,那麼臺子就不會倒,孩子也就不會被砸身亡,這才是此事故的主要因果關係。

看到有人說,家長沒有注意到孩子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但是要知道,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負有保護其人身安全的義務,這是誰都無法替代的義務。就像逛商場一樣,自動扶梯也有安全隱患,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釀成事故,不過商場只要盡到了提醒、提示的義務,就可以免除責任。這種情形下,責任由誰承擔呢?當然是家長!

為什麼發生安全事故,私人場所不用承擔責任,而銀行、商場等公共場所卻要承擔責任呢?

因為這是法律的規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銀行的填單臺確實存在安全隱患,且也沒有盡到安全提示義務,應該承擔次要責任。


打虎拍蠅


事情發生在河南某地,廖先生帶著2歲左右女孩在銀行大廳辦業務。起初廖某讓孩子坐在自己腿上,之後可能是需要填寫單據,就把孩子放了下來。孩子獨自一人跑到一旁的填單臺旁玩耍,她雙手攀附填單臺,結果填單臺瞬間倒下砸到孩子身上,孩子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過現場勘查,銀行安置的填單臺存在不明顯安全隱患,如果成年人趴在上面,雙腳可以作為支撐點是非常穩固的,但是小孩雙腳離地,全身重點壓在填單臺上,很容易傾倒。同時,銀行營業廳安全和管理人員也沒有及時發現和制止兒童行為,存在管理過失。

雖然銀行設施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管理也存在漏洞,銀行以應該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不能是全部責任。

這起悲劇發生主要原因還是監護人疏忽大意,兩歲孩子完全沒有安全意識,家長廖某放任孩子獨自玩耍本身就是很危險事情。即使不是在銀行出事,父母這樣粗心大意,未來孩子同意存在危險。

這件事情父母還是要多反思,自己有責任就不能獅子大開口,銀行有錢也不是冤大頭,希望最好能夠妥善協商解決。

事情出了,父母悲憤心情肯定能夠理解,銀行該承擔什麼責任,該賠多少,自有法律裁決。

我想說的是,父母對於孩子安全教育和關注一定不能放鬆。尤其是特別小的孩子真的一刻都離不開大人視線範圍!都是血的教訓,家長一定要多留意!


民間那些事兒


您好。陳群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幫到您。

您的問題是:

家長帶孩子去銀行辦事,孩子扒填單臺被砸身亡,銀行該負全責嗎?

這真是一個慘案,但他同時是個意外事件。

不是家長不照顧孩子,更不是銀行謀害了這個孩子,而是一個意外事件。

孩子那麼小,又那麼活潑好動。

她一離開父親,就跑到填單臺。

她那麼矮的個子,卻想看看臺上是什麼,很自然地就扒了檯面。

誰知道,她一扒,臺子一倒,正好砸到這個可愛的小朋友。導致小朋友不治身亡。

從視頻裡可以看到,這張臺可能很輕,也沒有固定,小孩兒一扒,它就立馬倒啦!

好可怕!

雖說銀行不是幼兒園,不是小學,不是未成年人學習、玩樂、生活的地方,但是臺子也應該是穩當的。

一扒就倒的臺子,放置在營業場所,確實是銀行失察、失誤、有過錯,沒有提供安全、適當的營業環境為儲戶服務,因此導致損害,是應該賠償。

但是家長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父親帶孩子去銀行,本來就不是很合適,又沒有盡到監護責任,導致他小孩受傷死亡,父親也有一定過失。

因此,可以減輕銀行責任。

換句話說銀行不用負全責。


陳群律師


銀行方面應該擔主責,但孩子的監護人也有一定責任。

從網上查了查,這個問題還有真實事例。這是一則舊聞,發生在河南某地的銀行營業廳。廖先生帶著2歲左右的女兒在銀行辦理業務,期間讓孩子獨自離開身邊幾秒鐘。就是這短短几秒鐘,女孩獨自奔向旁邊的填單臺,雙手攀附了填單臺的邊緣,誰知填單臺突然被拉倒,砸到了女孩胸部,女孩經搶救無效死亡。



首先,在這件事情上,銀行的確是有主要責任的。一個兩歲的孩子能有多大力氣?只是用手扒了一下,填單臺便突然傾倒,那張肇事的填單臺顯然存在安全隱患。銀行內大人帶孩子來辦理業務的情況並不鮮見,銀行方面應該考慮到這張填單臺的安全問題。而且當時填單臺附近也沒有銀行工作人員值守,最終導致了慘劇發生。可以說,銀行方面難辭其咎。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來看,銀行也屬於公共場所,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其次,孩子的監護人也是有責任的。意外發生,最痛苦的是孩子的家長,不過,既然帶孩子出來就該花心思照顧好孩子。退一步講,此前孩子是坐在家長腿上的,期間家長本可以讓銀行工作人員幫忙照看,但他並未這樣做。慘劇就發生在短短的幾秒鐘,銀行員工也來不及反應。家長的疏忽也是導致慘劇發生的因素之一,此外,如果家長平時幫孩子養成好的習慣,估計也能避免慘劇發生。

總而言之,個人認為在這件事情上,銀行應該承擔主要責任,但也不該承擔全部責任。


夜雨如書


別瞎扯了!好意思讓銀行負全責,你以為銀行有錢就負全責?你還想把你也養老送終?想的很美,但不可能。是你帶孩子去銀行爬臺子砸死了,只怨你沒管好,責任當然在你了。再說了,你那孩子就沒教養,不坐椅子上或站在你跟前等,爬臺上找死去了!


懸濟蒼生三連張懷武705


我記得宜家的五斗櫃子就發生過類似的事情,靠牆的窄櫃應該固定,發生意外有責任。



楓神84472792


這個事件我更傾向於銀行負全責。

看到當時的監控截圖,事故發生只在幾秒的時間內,一個兩歲的孩子生命就這樣沒了,真是讓人痛心。

銀行這樣的公共場所是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所應承擔的侵權責任。

銀行的填單臺是向所有人開放的公用設施,一個兩歲孩子隨手一扒就立即發生傾塌,可以說明顯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了。

同時我認為家長不存在明顯過失不需要負責,因為家長之前一直看著孩子的,只是辦理完業務稍微低頭整理了一下材料馬上就找孩子了,孩子離開家長身邊幾秒鐘即發生了危險,當時場景是在相對比較安全的銀行,而不是危險比較大的馬路邊或者室外,我們不能苛求家長每一秒都人目不轉睛地盯著孩子。

而且我覺得,就算家長當時不是在辦理業務,就是在一旁看著孩子,孩子去扒那個臺子,兩三秒的時間也是很難及時阻止的,悲劇發生的原因還是在於銀行的公共場合的公共設施存在隱患。


上林院


公共設施應保證使用者的安全,一個小女孩就能拉翻的設施,顯然具有危險性。即使是成人使用,也可能被砸傷。因此,銀行應承擔責任。任何公共安裝的設施,首先要保證使用者的安全,其次才是功能。


安達4291


說孩子家長負主要責任的,是不懂法的人,也可能是裝明白。這個事情,銀行必需負全責,而且沒一點水份。不但是孩子,就是每一個儲戶,進入銀行辦理業務,銀行都必須提供安全保障,尤其是場地硬件設施,應該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證儲戶的人身安全。大人領著孩子不是來你銀行玩耍來的,是來辦理業務的,從進你門的那一刻起,安全監護責任立刻轉換了,變成了以銀行為主要角色的責任人了,推脫不了。必需告它。



東方紅102714247


以我的經驗來分析,這件事大人有責任,作為民事行為能力人,放鬆了對小孩的看管,使小孩受到了不可逆轉的傷害。

而銀行的責任更大,不要把任何事情都推到熊孩子身上。因為,銀行作為公共場合,在設施設備的設計、安設和實驗安裝方面都有著監管和看管責任。

此次事件中,僅憑孩子一個人的力量就將填單臺扒倒,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是,填單臺的設計存在問題。填單臺的底座設計得太窄,上部太寬,有點上寬上窄的意味。上部頭大、下部腿輕,根本就是大頭兒子站不住,典型設計方面存在問題。

第二是,安裝時圖省事,沒有采取固定的措施。按照一般安裝規定,除了底部有相當的配重外,應該安裝時使用水泥釘等進行固定,防止倒下傷人。

第三是,銀行人員有瀆職行為,在設計審核方面、設備安裝階段、設施驗收階段,都要對每一步進行認真細緻的檢查與驗收。每個人都要簽字,確認,負有責任。

第四是,孩子的監護人負有看管不力的責任。應該把孩子摟在懷裡不能任其亂跑,不管是幾分鐘的時間都不應該把孩子放手。對於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孩子存在的危險性太粗心大意了。

因此,我認為此事應採取如下處理方式:

一是孩子家長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對責任進行認定,由銀行給孩子一方相應的賠償;

二是銀行內部追責,對設計方、施工方和內部驗收人員追究責任;

三是對銀行所有網點進行安全檢查,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全部固定和移除,以確保安全,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四是在孩子的安全防範方面,要加強教育,尤其要加強對家長的看管教育,絕不能再因為粗心大意導致意外的傷害。

@左右的左zuo:家長也不教小孩,出門也不守規矩,亂動別人東西,家長也是,太大意!
@存在自有道理:銀行的櫃檯沒有固定,一個兩歲小孩都能致其傾倒,國人安全意識和理念普遍淡薄!
@violetree:銀行有責任,但更主要是監護人的責任,馬路上到處是安全隱患,什麼撞欄杆撞車被路階絆倒,你要爬超市貨架都能倒下來,這又是誰的責任呢?

@哦屏又碎了:這種事也要怪家長?呵呵 明明是銀行填單臺有問題好麼??
@濤呢愛小乖:這個臺子也太不穩了吧,兩歲孩子而已。存在安全隱患。
@nuomi飯糰:所以,事實教育我們,小小孩帶出門還是裝在推車裡的好,放任他們自由活動有太多未可知的危險存在。
@Jinx的含義就是金克絲:以這小孩的重量輕輕扒一下就倒了,櫃子是肯定有問題的,換了其他人也不知道什麼就會倒,只是可憐了孩子
@用戶517478799:現在動不動說人熊孩子如何如何,已經成為一種時尚,根本不管小孩子的認知能力和安全隱患應該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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