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婆家蓋房欠的賬誰來還?為什麼?

兩個寶媽的生活zizhu


一看就是兒媳婦問的,說來說去,還是家裡沒錢唄!有錢還計較這個嗎?如果老子,只有一個兒子,自然父債子還!如果父母還年輕,有掙錢的能力,估計也不會讓兒子為難!做人講良心,如果你的丈夫有責任心,有擔當,自然會承擔債務!往往是家和萬事興,越是團結的家庭越有錢,越是這樣分裂的家庭,越窮


尉氏小鵬哥


我和老公結婚時跟裸婚差不多。

給我們的沒有彩禮,也沒有新人紅包,連改口紅包都沒有,才叫寒酸。

老家是農村的老房子,也是垮垮的沒有修整。

沒有結婚的地方,就在鎮上 買了一個刷白的二手房,二十來年的老房子,說是用於我們結婚但房本上的名字卻不是年輕人的名字,是老人的名字。

清晰記得辦酒當天,臨時回這個二手房,手上沒有鑰匙就在門外站著等老人來開門;一套十來萬的老房子新人連一把鑰匙也沒有,這是看得有多緊張,好像隨時都可以搬走這套房一樣,這是有多窮,多見識短淺?


一來二往


看到這個問題,我來說說我個人的想法。

一般在女方同意結婚之前,不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即使不要求有什麼太多的彩禮錢,最起碼的也會要求有一處住房,用於婚後居住。這是所有人都理解的事情,誰願意讓自己的女兒找一個居無定所的人呢?這個時候,兒子不會說什麼,女方家肯定就會提出不會負擔結婚後房子的費用,當然城市裡的房子很貴,很多父母付首付,兒子兒媳付貸款也是應該的。

農村的房子一般的都是自建房,如題主所說,蓋房子已經欠了賬,說明男方父母確實經濟狀況不太好,否則怎麼會借錢蓋房子呢?農村又不同於城市,隨著父母年齡越來越大,喪失勞動能力,還款的能力也隨著喪失,也沒有養老保險金,不但不能還借款,可能還需要子女的照顧,這時候如果兒子兒媳還不顧父母的身體狀況,自己只顧著過自己婚後的小日子,把父母逼到絕境,這麼做肯定不妥。

所以我認為呢,父母借錢蓋了房子,要在結婚前和兒子的女朋友說好,他們需要承擔的債務,是全部還是一部分,具體說多少錢,如果女方同意這門婚事,那在婚後,兒子兒媳就要承擔。最怕的就是有些父母明知道自己無力償還,卻在婚前不和女方以及家人說清楚,覺得反正都結婚了,你不還也得還,這樣就造成了日後的矛盾。女方是有選擇的權利的,你讓兒子和女方還款,女方不接受,可以選擇不和你兒子結婚,也可能為了愛情選擇結婚,心甘情願甘苦與共,所以這件事情一定要坦誠,不要自作聰明,覺得結了婚變成了一家人再把兒子兒媳逼到不得不還的境地來,這麼做雖然結成了婚,但是也為以後夫妻感情,婆媳感情埋下了隱患。


愛講故事的話癆


情況交代並不具體,結婚前蓋房是不是為了結婚而蓋?是不是結婚後你們和婆家人共同生活在新房中,沒有分家出去?是不是婆家只有這麼一個兒子?當初蓋房子是不是你結婚提出的一個條件?……

這些都不得而知,你就稀裡糊塗地提出這個問題。怎麼回答你?

只能這樣估摸著說,如果蓋新房與你結婚沒太大關係,也就是說不是你提出的結婚條件;如果你老公身下還有弟弟,你們結婚後就要分出去住,而不是分得新蓋房屋的一間半間,那你自可不必去還蓋房子欠下的帳。如果情況與上面恰恰相反,蓋新房是你結婚提出的條件之一,而且你正住在新房之中,並且要一直住下去(至少要長期一段時間),即便你有小叔子,那你也是要幫助婆家還欠下的帳的,因為目前必定是一股日子。如果你再連小叔子都沒有,只是你老公獨苗一個,那更不用說了,理所應當幫婆家還賬,因為本來你們就是一家人,怎麼能分出兩個心眼呢?再說,以後房子不也還是你們的嗎!

揣測著回答,給點參考,不妥勿氣勿納。


海村tzh


拋開道德層面我覺得可以從兩個方面解讀。

第一法律依據:《新婚姻法解釋三全文》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二

確定是給誰居住的。這裡只分析你婆家獨子,你們跟婆家一起居住。如果還有其他子女這比較複雜另行處理。

既然你是入門做兒媳。進了家門就是一家人。婆家蓋房子欠的錢,就算你不還。你的老公就是婆家的兒子。也不可能置之不理。如果是不管不顧。這樣的男人你放心嫁給他嗎?

做好的處理方法,又不讓大家心寒的就是你老公的錢幫忙還債。你的錢留來幫補家用。或者你們的錢一起還債。留部分家用。留個底自己自出多少就行。如果你是踏踏實實想跟男人過日子。他也不會不珍惜。

一時半會想必不太能接受。但是細想。婆家的房子,早晚還不是給你們。(獨子的情況下)少些成見,說不定老公覺得你體貼大度。婆家人覺得找了個好兒媳。一家人其樂融融豈不兩全其美。

我是鋒憨雜貨鋪,喜歡的點個關注。謝謝。


鋒憨雜貨鋪


結婚前婆家蓋房欠的錢誰來還為什麼。我個人覺得作為兒媳婦有能力的前提下還是可以支付一部分款,畢竟以後他們老了房子歸屬還是你們倆的,假如有離婚想法的這個就另外一說。如果還沒結婚的話婚前提前給婆家把話說開,這樣大家沒啥意見、


農村柒哥


婆家蓋房欠錢是在結婚前的事,而結婚後作為女婿該不該幫著還錢?其實幫著還錢是情分不幫著還錢是本分。畢竟這個錢是在你結婚之前就有的。原因如下

還錢的情分: 你老婆的孃家欠錢了,就算你不幫著還你的老婆也會幫著還,你還不如和你老婆一起幫著還。不僅讓你和你老婆感情更深,還會讓你的老丈人對你刮目相看,以後你去他們家你的待遇會非常好。為你以後的地位打下了基礎,而且作為夫妻了你們應該幫助父母償還債務,雖然不是必須的。但是作為一家人了你也不忍心看著他們家走投無路。

不還錢本分:

我作為女婿憑什麼要幫你們家還錢,如果你們家欠了很多錢怎麼辦?我和你女兒也是一個家了也要過日子哪來的錢給你們還債!再說這個錢是我還沒和她結婚你們家就欠了,作為不知情的人也沒有理由還。房子蓋了你們在住我們卻要還錢。

我覺得既然結婚了作為一家人還是應該幫忙,以後的日子還長不能做的太無情。人要有感情不能鐵石心腸,你的老婆看到你的作為後會影響到你們的夫妻生活。作為男人要有擔當,娶了媳婦就要對她家人負責!做一個男子漢!加油!





犇淼淼


結婚前婆家蓋房欠的錢誰來還,談談我個人觀點。

要是發生在我家,這個問題問的都多餘,我是男的,不管什麼時候欠的我都會還,不需要理由,不容女方有半點措辭。我的父母我不愛誰愛,承擔責任義不容辭。至於承擔多少那是個人能力問題,態度首先必須端正。是非面前不容當縮頭烏龜。親情不能隨意踐踏。



腿哥


這個問題牽撤很多的農村家庭,因為在農村的住房很單一,在農村七八十年的時候,家中有幾個兒子,要蓋幾處房子。

在農村沒有經濟來源,年到年的以種地為本,糧食賣的很少,糧價格也是不高,這樣每年的經濟成了問題。

在農村有三四個兒子的家庭,光蓋房把自己的父母累個半死不話的,蓋好房子再給兒子說媳婦結婚,給兒子結了婚,算了算還欠了一屁股債務。

等到家變時,父母一算饑荒還有,分給了兒子跟兒媳婦,沒有辦法只有兒子跟兒媳婦兒打這饑荒,因為父母為自己蓋了房,又給自己一成了家,不管怎麼說也算是對父母的恩吧。






鄉村農人陳哥


這個問題在農村是很普遍的,假如男方父母沒有償還能力,上了年紀,打不了工,掙不來錢的情況下,只能你們夫妻償還,俗話說:父債子還。現在這個社會,農村給兒子蓋房與結婚彩禮已經到了不能接受的地步,農民又沒有太多的收入,女方又要的太多,敗壞社會風氣,自己種的苦瓜只能自己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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