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土一石碑,粉碎一場千古誤談,學者:不要再抹黑李自成了

漫漫華夏三千年,文字獄之興盛,無出清朝三百年。雍正統治時期,漢人曾靜遊說,川陝總督嶽鍾琪反清。雖然失敗被捕,但是一樣引起了雍正帝的注意,於是《大義覺迷錄》一書出現了。

雍正帝編撰此書,主要有三個要點:1.大清之天下,得之於“闖賊”李自成,並非取之於大明;2.大明末年民不聊生,大清政治清明,清朝取代明朝是歷史必然;3.得國之正,無出於清朝。正是由於“反清復明”,威脅到了清朝的統治,所以雍正帝就想到了,用李自成做擋箭牌,並在《明史》中對其大加詆譭。

河南出土一石碑,粉碎一場千古誤談,學者:不要再抹黑李自成了

自成為人高顴深,鴟目曷鼻,聲如豺。性猜忍,日殺人斮足剖心為戲。所過,民皆保塢堡不下。——《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七.流賊》

在清朝“用心良苦”,修訂的《明史》中,一上來就對李自成,進行了“人身攻擊”。李自成這個人,長著高顴骨,眼睛如鷹、鼻子如蠍、聲音像豺狼。性情猜忌殘忍,每天都要看殺人取心的惡行作為遊戲。所過之處,百姓都紛紛利用堡壘,進行抵擋。這波攻擊,不可謂不狠毒,李自成直接成了嗜血的豺狼,百姓的死敵。但是,李自成歷經圍剿而不滅,最終覆滅大明朝,是不可磨滅的事實。若真如上邊描述,李自成就是這麼的不堪,他能幹掉崇禎帝,然後給清朝取天下於“闖賊”的機會嗎?

河南出土一石碑,粉碎一場千古誤談,學者:不要再抹黑李自成了

十四年正月攻河南,有營卒勾賊,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七.流賊》

當然不可能,如果李自成就如上邊所描述,他也不會成為明朝滅不掉的心腹大患了。不過,為了證明大清,是取天下於“闖賊”,是天下正統的,他們還是刻畫了一個人面獸心的李自成。他們寫道:李自成攻陷河南洛陽後,抓住了福王朱常洵。李自成命人,殺死福王朱常洵,取其血混著鹿肉醬一起品嚐,美其名曰“福祿酒”,直接將李自成刻畫成了一個吃人惡魔。此後,各種版本,逐漸繪聲繪色,就如同親眼所見一般,對李自成進行抹黑。

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兩人即其旁自縊死。 ——《明史.卷一百二十》

河南出土一石碑,粉碎一場千古誤談,學者:不要再抹黑李自成了

但是,1924年,河南省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500米處,卻挖出了福王朱常洵壙志。上邊不僅有著“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之類的溢美之詞。還指出,福王朱常洵,喪葬從優,葬於邙山之原。如果李自成,吃了福王朱常洵,那還怎麼樣厚葬啊?此外,福王朱常洵傳中,寫得很清楚:朱常洵死後,兩個承奉趴在屍體上痛哭,李自成軍讓他們離開,他們說:“王爺死了,我們也不想活了,請給口棺材安葬王爺,我們死不足惜”。李自成軍隊,為他們的忠義所感動,同意了這一請求。

河南出土一石碑,粉碎一場千古誤談,學者:不要再抹黑李自成了

從《明史.卷一百二十》福王朱常洵傳的收屍,再到孟津出土的福王朱常洵壙志,無一不說明福王朱常洵,死後被安葬了,而不是被李自成吃了。什麼時候會易子而食?只有餓得沒辦法了,人才會走這一步。可是到了這個地步,誰還有心情,將“福王”與鹿肉,配成“福祿酒”?這是很明顯的,小說家言,為黑而黑,沒有受過真正苦難的表現。此外,“自成發王邸金振饑民”。殺了福王之後,李自成還能救濟災民,就更不用說這是子虛烏有的抹黑事件了,是為了證實清朝滅的是“闖賊”。在明史專家顧誠先生的著作中,與《明史.卷一百二十》觀點基本相同,福王被捉了,但是沒有李自成烹調福王的說法。

河南出土一石碑,粉碎一場千古誤談,學者:不要再抹黑李自成了

李自成只是明朝末年,每天都要餓死的眾多百姓中的一員,他是無數反抗者中的一位,絕不是什麼食人惡魔。“迎闖王,不納糧。”李自成代表的,是一種反抗的精神,但他的隊伍缺乏士大夫階層,策略與戰略眼光,都極其有限,因此不能成事。李自成不是救世聖人,更不是食人惡魔,只是明末餓著肚子的英勇反抗者之一,是一個本不需要過分解讀的歷史人物。雍正帝的清朝,得天下於“闖賊”,明顯是忽略了努爾哈赤“七大恨”以來的所有爭端,與李自成之後,南明小朝廷的覆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