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尉偷了鄰居的老婆最後還殺了她,校尉說了什麼,朱元璋不僅沒處罰他還忍不住誇了他?

瘋言瘋語瘋史


這個故事叫做《床下義氣》,出自明代小說《前聞記》,作者是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的祝枝山,也就是那位唐伯虎的好基友。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故事和潘金蓮的故事有著異曲同工之妙,但情節卻比它要精彩和複雜太多。

據說,在明朝洪武年間,京城有個校尉,他的鄰居是一對年輕夫婦,丈夫經常早出晚歸,妻子可能因為寂寞,所以和這個校尉勾搭上。校尉恰好是單身狗一枚,所以這等好事哪會拒絕,於是二人你來我往,就這麼過上了偷情的好日子。

一天凌晨,天色尚暗,這位校尉正好下班,路過這對夫婦家門時,看到其丈夫挑了個挑子,出門賣炊餅去了。於是他就偷偷蹩進婦人的家,爬上她的床。婦人一看,便高興的說:“大寶貝怎麼來的這麼早?被窩還暖,趕緊進來暖暖身子。”

就在校尉剛脫衣服準備鑽進被窩那一刻,只聽見門嘎吱一聲又開了。校尉嚇得頓時鑽進床底。原來是這位婦人的丈夫回來,莫非她的丈夫發現了自己進門?校尉頓時捏緊了鋼刀,要是事情敗露了,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將其殺人滅口。



這時婦人勉強鎮定,然後責問丈夫道:“不是剛才出門了嗎,怎麼這麼快又回來了?”

只聽她丈夫說道:“我出門後,感到天氣特冷,忽然想起你還在熟睡之中,雙腳露在被子外面,怕你冷,就回來給你蓋被子。”說完,隨手替她押了押緊被窩,便又出門了。

丈夫剛出門,這位婦人就迫不及待地對著床下校尉喊道:”大寶貝,床下冷不?趕緊上來進被窩。死鬼已經走了。”

但此時躲在床下的校尉,卻陷入一陣沉思:“這位丈夫如此關愛體貼自己的妻子,但是這個女人卻一點都不知感恩,她又怎麼忍心辜負丈而與我私通呢?”

隨後,校尉得出一個結論:“這位婦人就是一個薄情寡義的婊子,不單單是辜負了自己的丈夫,還陷我於不義。”

於是,校尉越想越氣不過,遂惡向膽邊生,抽出鋼刀,翻身上床,一刀結果了這位婦人,然後徑直離去。這位婦人估計還沒想明白是咋回事?就已經一命嗚呼。



過了個把時辰,天已大亮,外面也開始熱鬧起來,各種叫賣聲此起彼伏,這時有個賣菜的老頭來到婦人家門口。往常他只要在門口一喊:“賣菜咯!”婦人就會拿著銅錢和籃子走出門來,挑挑揀揀,買些菜,順便摸摸小手揩下油,這已經成為他們約定成俗的習慣。

但今天,老頭在門口喊了半天,卻始終沒有人回應,這時他用手輕輕敲了下門,結果門開了。

老頭想了想,還是決定進去一看究竟,萬一有什麼豔遇呢?於是他便挎著一籃子菜進到裡屋。結果剛一進去,頓時就被嚇傻,只見婦人衣衫半露的躺在床上,身旁一灘血。

這老頭哪裡見過這種架勢,於是大叫一聲,發瘋似的往外跑,結果很快就引起了周邊鄰居們的注意,大家進來一看,發現死人了,再看看老頭的瘋狂舉動,再加上現場沒有其他人,於是大家便合力將老頭五花大綁,送到了縣府衙門。



因為這老頭無法給自己洗清嫌疑,而官府又希望快點結案,於是幾頓殺威棒下來,老頭很快就屈打成招,他承認是自己貪圖婦人的美色,想趁機玷汙他,結果婦人在反抗時不小心被自己給弄死。於是,老頭被官府判處秋後問斬。

後來校尉知道此事後,心中各種忐忑不安,經過幾天的思想鬥爭,校尉還是決定主動站出來,他來到官府為老頭喊冤,並將眾人殺死婦人的前因後果全盤托出。再後來這個案子被朱元璋知道後,就決定親自提審校尉。

校尉告訴朱元璋:“婦人是我殺的,不幹老漢之事。我見她頗有姿色,遂和她私通。那天我見她丈夫如此愛她,她卻如此無情無義,一時氣憤不過,這才殺了她。我不敢讓別人受冤,更不敢欺騙陛下,希望陛下賜我死罪。”

然後,朱元璋在聽完校尉的陳述後,卻說:“你殺死一個無義的婦人,卻救活一個無辜的老人。這是好事,應該受到嘉獎,為何要殺你呢?”於是朱元璋便下令赦免了校尉的死罪。

到此,這個故事就結束了。至於這個故事是不是真的,已經很難考證,不過祝枝山之所以寫下這篇故事,就如同這篇故事的題目一樣,只是為當時的社會弘揚義氣這種價值觀。

其實,這一點在《水滸傳》裡也體現的非常明確,宋江殺閻婆惜、武松殺潘金蓮、石秀殺潘巧雲,甚至盧俊義殺老婆賈氏,都變成是“高大上”的行為,可見這也是當時社會的一種普遍價值觀。


我是趙帥鍋


這件故事說起來還是蠻有趣的,事情就發生在朱元璋在位的時期,那時候“校尉”只是一個很小的官職,就相當於六品的官員。據說,有一個校尉跟鄰居一個大10歲的婦女在偷情,這個婦女的名聲非常不好,她是因為之前跟自己姐夫偷情然後被趕出家門的。然後迫於生計,這才嫁給了一個賣饅頭的老王。

老王原本是一個農民,之後一個人來到了城裡賣饅頭,他是一個很老實巴交的人,好不容易娶到了一個這麼漂亮的老婆,別提有多珍惜了,每天就像貢寶似得養著她,對她照顧的無微不至。然而,這個婦女卻依舊是個水性楊花的主,雖然老王對他很好,但是她依舊是紅杏出牆了。


這個故事跟武大郎的一樣,都是一個老實巴交的人僥倖娶到了美女,結果卻因為憨厚老實,所以被戴綠帽了。

那是一個天氣很好的早晨,陽光明媚,老王嚮往常那樣挑著一旦子饅頭去做生意,結果老王前腳剛出門,那個二十來歲的年輕校尉就迫不及待的鑽進了美婦人的被窩。這個校尉剛準備來一場“水戲鴛鴦”的時候,結果老王突然又折了回來。

這一下可不得了了,校尉聽到開門的聲音,立馬就嚇了一大跳,趕忙又躲進了床底下,唯恐被他發現了。美婦人倒是不以為意,僅僅只是收拾了一下表情,就不鹹不淡的問老王,怎麼了?是不是忘記帶什麼東西了?

老王說,我出門前忘記問你今天喜歡吃什麼菜了,我怕到時候回來買的飯菜你不喜歡吃。美婦人這時候已經不耐煩了,擺了擺手道:“我喜歡吃什麼,在一起這麼久了你還不清楚麼?真是一個不懂風情的男人,我怎麼嫁給了你,唉,算了,你趕緊走吧。”

老王被這麼一通罵搞的很難為情,低下頭表示歉意之後,便帶上門就離開了,美婦人確定老王走後,便趕緊又催促校尉趕緊上床來快活。結果校尉這時候的臉卻漸漸冷了下來,他發現面前這個女人實在是太過分了,老王對他這麼好,結果這個美婦人還這麼對他,於是,校尉便不想再搭理她,正準備回去。

就在校尉正準備動身離開的時候,這個美婦人又在那裡自顧自的嘀咕道:“這個老王還真是煩人,改天老孃一定要把他給狠狠的收拾了,”校尉聽到這句話之後,瞪大了眼睛,原本就很冷的臉色一下子就佈滿了寒霜,連忙握緊了拳頭。

之後,他看見這個美婦人還在那裡自言自語,於是便下定決心從懷裡掏出了刀子,一把將美婦人給殺了。他覺得,美婦人並配做女人,更不配活著。老王這麼好的一個男人,對她噓寒問暖的,結果她卻不僅不知道珍惜,而且還嫌他壞自己的好事,校尉作為一個正義感很強的人,自然是容忍不了。

校尉殺完了人之後,就趕緊逃離了這個地方,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很快,他又察覺到這個事情的嚴重性,因為人命關天,一旦自己被人發現了,那麼必定是要償命的!校尉可不願意因為這個女人就搭上自己的性命,可一時之間又不知道如何是好。

美婦人的屍體很快就被鄰居的老張發現,這個老張原本是想找這個美婦人借點東西的,結果卻沒想到進去之後卻發現了她的屍體。老張報官,由於這個是出來人命的案子,所以官府對此十分的重視,開始揖拿兇手。

老張認為,只有送菜的老趙頭嫌疑最大,因為老趙頭知道老王每天都會做很多菜給美婦人吃,所以經常會故意路過她的家門,官府得到提議之後,連忙就抓走了老趙頭,在重刑之下,老趙頭很快就屈打成招,表示自己是因為垂涎美婦人的美貌,結果美婦人不肯,所以才會殺死了她的。

校尉聽說此事後,便良心發現,到官府去自首了,他認為自己所犯下的過錯,不應該要讓無辜的人來承擔,於是便請求官府手下留人,表示自己才是真正的殺人兇手。

這件事傳到朱元璋耳裡,他聽說此事之後,便大感其光明磊落,最終放過校尉,並且還給了他一些獎勵,讓大家都以後向其學習,學習他的光明磊落,勇於承擔錯誤。

當然這個並沒有正史記載,野史故事,作為茶餘飯後的談資。


貓眼觀史


校尉偷了鄰居的老婆,最後還殺了她,校尉說了什麼,朱元璋不僅沒有處罰他,還忍不住誇了他?

這故事說起來還挺曲折的,故事發生在朱元璋時期,校尉是個官職,相當於六品官員。

據說,校尉比鄰居家老婆小個10歲左右,是個20來歲的小夥子。鄰居家老婆小蓮名聲不太好,本來住在姐姐家的她,因為和姐夫偷情,被姐姐趕出了家門。

後來迫於生計嫁給了賣饅頭的隔壁老王,但是小蓮是個水性楊花的主,雖然老王對她很好,但是她還是紅杏出牆。

估計老王就像水滸傳裡的武大郎一樣,僥倖娶了嬌妻,自己憨厚老實,只知道過日子,就是自己被老婆夥同情夫被毒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那種。



那日一早,老王帶著饅頭,冒著風雪出去做生意賣饅頭。老王前腳剛出門,校尉聽到老王出門的聲音,翻院牆直接鑽進了小蓮的被窩。

哪料好戲還沒開始,老王又折了回來。聽到大門聲響,校尉一下子鑽到了床底下。

小蓮收拾一下表情,假裝關心的問老王,是不舒服?怎麼又回來了?

老王說,外面天很冷,走的時候看小蓮睡得正香,覺得被子薄,所以回來給她加一床被子蓋上。

小蓮說,好了好了,我一個大人還不知道冷熱嗎?你快去吧。小蓮很不耐煩,像趕蒼蠅一樣把老王趕走了。



這邊,小蓮對老王的噓寒問暖,無動於衷,嫌他婆婆媽媽,嫌他壞自己的好事。

那邊,床下校尉卻早已被老王感動的五味雜陳,稀里嘩啦,多麼好的一個男人,卻不懂得珍惜。小蓮不配做女人,不配活著。

這邊,小蓮趕緊招呼校尉上床,繼續好事。同時還不忘了發恨,改天老孃一定收拾了這個不識時務的老王。

那邊,校尉聽得瞪大了眼睛,同時握緊了拳頭,下定了決心。校尉從床下鑽出來,直接拿刀結果了小蓮。

校尉又趕緊翻院牆回到自己家中,這時才想起事件的嚴重性,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太陽出來之後,經常給小蓮家送菜的老趙頭,連喊幾聲,結果小蓮沒有出來。

結果驚動了小蓮另一邊的鄰居老張。老張出來說,小蓮可能睡懶覺呢,就放在那裡吧。



誰知一直到下午,小蓮家裡還沒有動靜,老張媳婦去找小蓮借東西,發現了小蓮早已沒了呼吸。

出了人命案子,官府開始揖拿兇手。老張作證,送菜的老趙頭嫌疑最大。重刑之下,屈打成招,老趙頭簽字畫押,承認自己垂涎小蓮的美貌,小蓮不肯,於是殺死了小蓮。

就在老趙頭被押赴刑場,行刑的時候。校尉良心發現,到官府自首,請求手下留人,說自己才是真正的兇手。

此案撲朔迷離,校尉又是國家的官員,一級級上報,驚動了朱元璋。



朱元璋親自審理此案,問校尉為何這麼做?校尉說了什麼呢?

校尉說,自己是真兇,自己與小蓮偷情在先,但是看到小蓮丈夫,老王對小蓮的無微不至的關愛,大受感動,覺得小蓮不配得到老王的關愛。而且小蓮還流露出要收拾老王的念頭。自己是激情殺人。同時,不願看到老趙頭代自己受冤。不忍心讓事情錯上加錯,所以出來自首。

朱元璋說,本來老趙頭死了,以後死無對證,你也就成了自由身了,為何傻傻的還要自首呢?

校慰說是良心,自己的良心要求自己必須去自首。



就這樣,朱元璋對校尉知錯,並敢於承擔的做法,表示由衷的讚賞,最後特別赦免了校尉。

結合這個故事,我們可以看出,朱元璋並不是冷血動物。他也能體恤民情,洞察人的內心。

作為校尉,與人偷情不對,殺人更不對。但是他不想連累無辜,讓老趙頭喪命,最終選擇自首,這是值得肯定的一點。

而作為禍水的小蓮,不懂得珍惜老王對她的愛,並且蛇蠍心腸,還要後續收拾老王。但是不論如何,她不至於喪命。

當然,這只是野史,只是虛擬的歷史故事。但是從校尉最後自首的這個情節上來看,從老趙頭被釋放的結局上來看,正義終究會得到伸張,雖然偶爾會遲到,但是不會缺席。


歷史漫談君


朱元璋(1328年~1398)是明朝的開國皇帝,由於他從小受過苦,知道老百姓生活不易,因此稱帝后,對於為非作歹、貪汙腐化的的官員進行了雷霆打擊,無論官職多高,絕不姑息手軟,“鐵腕治國”是老朱一生的亮點。

然而,就在洪武六年,有一個校尉和他鄰居的老婆有染,最後還殺了這個女人,依照法律,校尉死定了,畢竟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令人大跌眼鏡的是,朱元璋得知內情後,不僅沒有殺校尉,反而對他大加稱讚,老朱為何這樣做呢?這和他之前的“風格”截然相反。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話說小武在錦衣衛當差,他是一個校尉(相當於連長)小夥功夫好並且長得英俊瀟灑,是許多姑娘追求的對象。

小武有一個鄰居叫阿蓮,阿蓮是有夫之婦,他的丈夫大郎在南京城蒸饅頭賣饅頭養活一家人,是個老實巴交的醜漢子。

小武經常到他家裡為錦衣衛採購饅頭,一來二去就和老闆娘阿蓮熟悉了,阿蓮比小武大十歲,當時阿蓮36歲。

阿蓮長得很漂亮,有“城北一枝花”之稱,加上會捯飭,看上去很年輕。阿蓮之所以嫁給了大郎完全是出於無奈。




原來阿蓮從小失去了父母,是跟著姐姐長大的,姐姐結婚後,她住在姐姐家,天長日久,她和姐夫發生了關係。姐姐只好把她趕出了家門。

舉目無親的阿蓮,遇到了好心的大郎收留了她,不久二人鑽到一個被窩裡去了。

阿蓮本來就不是一個安分的女人,遇到了小武春情再次萌動,我們都知道,少婦對於一個懵懂情事的少男來說具有很強的殺傷力,沒費吹灰之力,小五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二人發生了關係。

如果不是一件意外事情的發生,小五和阿蓮之間的事也許永遠沒人知道。

一個冬天的早上,大郎凌晨就去城裡做生意去了,為了這個家大郎滿拼的。



這時阿蓮躺在熱被窩裡等小武來,原來阿蓮和小武頭天約好了。

這一天小武值夜班,交接好工作後,小武匆忙趕到了鄰居家中,阿蓮和小武一番纏綿,剛要入巷,突然傳來急促的敲門聲,小武慌了神。

還是阿蓮老道,她一指床下,小武心領神會,穿上衣服麻利的鑽到了床下。

阿蓮一面答應著,一面穿好了衣服,開開門看到是自己的丈夫,阿蓮沒好氣的問:“不好好做生意回來幹嘛?”

大郎憨厚的一笑說:“外面起風了,我怕你凍著,回來想給你添一床被子”。阿蓮心不在焉地說:“知道了,趕緊去做生意吧”。

當時床下的小五聽了大郎一番話很慚愧,心想“這麼好的男人上哪去找?我不該破壞人家的家庭”。



阿蓮很快打發走了大郎,小武從床下爬了出來,對阿蓮說“天底下再也找不到你丈夫這樣的好男人了,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們斷了吧。”

阿蓮認為情人吃醋了,於是恨恨地說,“早晚我要殺了他,我們做長久夫妻”。

小武一聽,天底下還有這樣蛇蠍的女人。拔出刀來,一刀砍了阿蓮,頃刻間阿蓮香消玉殞。

小武邊擦刀上的血邊說:“讓我替天下老實男人們出口氣吧!這樣沒良心的女人留在世上早晚是禍害”。

小武是錦衣衛校尉,處理這種案件門清,清理了現場後很快逃走了。

不大功夫,紫石街的老王為大郎送麵粉來了,他在院外喊了幾聲沒人理,於是就進屋了,只聽老王驚叫一聲,只見阿蓮死在了床上。

兇案驚動了官府,老王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葫蘆僧斷葫蘆案”,老王屈打成招成了殺人犯,判處秋後問斬。

小武一直在觀注著案件的進展,讓他萬萬想不到的是老王成了冤死鬼。這不是小武殺人的初衷。阿蓮不守婦道罪不可恕,可老王……

怎麼辦呢?小武心想,只有我投案自首才能洗清老王的冤屈。好漢做事好漢當,小武於是投案自首了。

小武是錦衣衛校尉,好歹是正六品的武官,案件驚動了皇上,朱元璋親自審問。

小武把殺阿蓮的經過和想法講了一遍,說自己投案自首是為了老王的清白。老朱聽罷讚道:“你做的很好,殺一人救兩人命,你沒有罪反而有功。

小武蒙圈了,他是抱定必死的決心投案的,小武以為老朱反話正說,於是小心的問:“我有什麼功呢?”




老朱爽朗笑著說:“你殺死蕩婦其實是救了她的丈夫大郎,想想看,阿蓮出軌成癮,保不齊勾搭上狠毒之人,為了保持姦情,一定會毒死大郎,歷史上這樣的案例還少嗎?

皇上就是皇上,眼光果然毒,出軌的女人有第1次就有n次,古語云“寧娶從良女,不要過牆妻”。老朱瞭解這些,不愧為平民皇帝。

“你現在自首洗脫了老王的罪名,等於救了老王,這不是有功嗎?老朱接著說道:“法理不外乎人情,在法律上說不過去,但在情理上是說得通的“。

小武激動的一個勁的磕頭,吾皇明斷,乃聖主也!親們你覺得朱元璋做的對嗎?

(聲明:文中除了朱元璋名字以外,為了保護隱私,其他均為化名)


秉燭讀春秋


故事可以隨意發揮,但歷史不能胡說。我不知此事出自哪裡,也真假難辨,但看完之後就兩個感受,要麼是有人在編撰故事黑朱元璋,要麼就是朱元璋真的不明事理。

史上昏庸無道的皇帝有的是,他們指鹿為馬,拍腦袋做決定,別人的生死全在自己的心情。但朱元璋貌似不是這樣的人,雖然他後期為了大明江山的穩固,變得有些暴戾,但他畢竟是從一個放牛娃拼搏起來的皇帝,他最反感的就是恃強凌弱之人。

迴歸本題。簡單復原事件過程。

故事情節與武大郎和潘金蓮的事無異,話說有一個在錦衣衛當差的校尉(正六品,大小也是官員),與鄰居家比他大10歲的女人偷情,這個女人本身水性楊花,此前與他姐夫有染,被他姐姐趕出家門,這才找一個老實人做接盤俠。

她男人起早貪黑的賣饅頭,卻把他視為寶貝百般的討好,她不但不領情,卻把她男人當窩囊廢。一日天氣奇冷,這男人大清早就去賣饅頭,而她卻躺在暖哄哄的被窩裡,等他的相好校尉。就在兩人正行苟且之事時,門突然被敲響。

校尉驚慌的躲到了床下。女人去開門,原來是他老實的丈夫回來了,女人冷冷的問“你不去賣饅頭,回來做甚?”,男人說,“外面起風了,我回來提醒你添衣加被”。女人不耐煩道,“你少管閒事兒了,快去賣你的饅頭”。便匆匆打發走了男人。


女人迫不及待的要與校尉繼續快活。校尉被剛才的那番話所打動,心想這麼好的男人,我不應該再繼續破壞他的家庭。便提出與女子就此斷了,並轉身準備離開,只聽女人在背後悻悻的嘟囔著,我遲早要毒死這個窩囊廢。校尉聽的心頭火起,這麼好的人,她不珍惜,還要害死他,真是太歹毒了。於是便拔出刀把這個女人給殺了。

收拾完現場校尉就離開了,過了一會兒,給他家送面的老張來敲門,發現女人被殺了,就報了官,可是官府最後認定老張就是殺人犯。校尉聽聞後,良心發現,便主動投案。

朱元璋親自審案,校尉說了他殺人的過程後,朱元璋不但沒有懲罰他,還誇讚他殺了一人救了兩命。殺了一個蕩婦,救了他的老實男人,主動投案又救了老張,所以便放校尉去了。


但這事兒不合常理。女人雖然水性楊花,但罪不至死,就算要判,也輪不到校尉動手。再說這校尉也不是什麼好鳥,他生活作風糜爛,又動手殺了人,就算後面良心發現主動投案,但這不能掩蓋他前面的錯誤,本是死罪難逃。

大明是有律例的,官員為非做歹,還身揹人命,要是朱元璋把他草草放過,那就是徇私枉法。朱元璋連他的義子因為為非做歹都殺了,更何況只是一個區區校尉。所以我認為這事兒不實。


說史聽濤


校尉偷了鄰居的老婆最後還殺了她,校尉說了什麼,朱元璋不僅沒處罰他還忍不住誇了他?(關注葛大小姐,天天曆史故事!)


朱元璋雖然從乞丐做起,嫉惡如仇,歷經曲折,成就了皇帝之位,是一個偉大的傳奇,但每當提起他,大都覺得他特別殘暴,因為他殺功臣、定酷刑,眼裡容不得半粒傻子。但就是這一個鐵血手腕、殺伐果斷的君主,在發現自己的校尉與別人通姦且殺死通姦之人後,不但沒有震怒,治重罪以正國法,反而忍不住誇讚。這個校尉到底是何人?有何背景?如何向朱元璋解釋的呢?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評判一下吧。

事情是這樣的。據祝允明著《前聞記》之《床下義氣》記載。

洪武年間,南京城有一個校尉,和他鄰居的老婆有姦情。有一天大清早的,校尉發現他的鄰居出門了,就偷偷溜進了鄰居家。兩人剛上床,鄰居忽然回來了。校尉急忙鑽到床底下。鄰居的老婆問“你怎麼才出去就回來了啊?”丈夫答道:“我在外面走了沒幾步,感覺今兒個的天氣挺冷的。路上想到我剛才出門的時候,你睡得正香,看見你的小腳丫露在外面,怕吵醒你,沒有幫你拉被子就出門了。我在路上這一凍啊,想到你沒有蓋嚴實,怕你凍著、著了涼,就回來幫你蓋下被子。”說著,丈夫幫老婆把被子蓋好,然後才又出門。

校尉趴在床下,親耳聽聞了臥室中這一段暖心場景,他心中忽然一動,尋思到:平日裡還真是沒看出來,原來鄰居是這樣地愛自己的老婆。萬萬沒想到,鄰居這樣愛自己的老婆,他老婆竟然還會揹著自己的丈夫在和我勾搭,這女人真不是個東西!想著想著,校尉就氣上心頭。鄰居走後,校尉拿出身上的佩刀,當場就殺死了鄰居的老婆。殺完人後揚長而去。

可巧,有一個經常給鄰居家送菜的賣菜老人,一早來給鄰居家送菜。賣菜老人敲門無人應答,推門沒有上鎖,他就和往常一樣進了鄰居家。買菜老人一喊再喊,都沒有人搭腔。賣菜老人見這家的臥室門大開,想來這家人大概是已經起床,也就沒有顧忌什麼,直接去臥室門口呼喊主人,不想伸頭往臥室一看,眼前是一個非常恐怖的場面:一股子血腥味撲鼻而來,那血水從床上流得滿地都是,婦人已死在床上。

賣菜老人一驚,癱坐在地上,大聲喊道:“殺人啦!出人命了……”這家的左鄰右舍聽見呼喊,都跑過來看看,左鄰右舍進來一看,賣菜老人癱坐在臥室門口,臥室裡面從床上到地上,全是鮮紅的血,鄰居老婆倒在床上,面色蒼白。命案現場,就這一屍、一賣菜老人。

沒有辦法,為了不受牽連,大夥兒只能一起押著賣菜老人去報官。賣菜老人經不起刑訊逼供,屈認了殺人罪。

刑場上,就要開刀問斬了,那校尉忽然站了出來,說道:

“這個老人不能殺,那個女人的死,和這個老人無關。人是我殺的,我願意見皇上認罪。”

朱元璋見了校尉,問道:“你這是怎麼回事啊?”

校尉回答道:“那個被殺的女人,是我家鄰居的老婆。她長得挺好看的,我們兩個眉目之間就對上眼了。在殺那個女人之前,我和她一直在偷偷地幽會。那天早上,鄰居因為自己在外面天冷,想著出門時老婆的腳板露在外面,怕她涼著,回來給她蓋被子,正好我與那女人私會,躲在床下見證了鄰居對老婆深深的愛意,想想這娘們真不是個東西,一時氣憤就揮刀剁了她,這個事情是我做的,與賣菜老人無關,殺人償命,您就賜微臣一死吧。”賣菜老人因此撿了一條命回來。

據記載,明朝沿襲了元朝的法律,對待通姦允許私刑。《元史》·《刑法志》中說:“諸和姦者杖八十七。”且女人在受杖時要“去衣受刑”。《明律集解附例》九·刑律一,人命“殺死姦夫”,而官方刑罰:“無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比元朝多了三杖,“其婦人犯罪,應決杖者,奸罪去衣受刑。”

校尉依律當斬殺,但朱元璋把情況瞭解清楚後,反而感嘆道:“殺了一個無情無義婦人,活了一個無辜的老翁,品行可嘉!”隨後皇帝就下令從輕處罰,流放校尉到了邊疆。

由此可以看出,朱元璋對待一個通姦的校尉也可法外開恩,並非像我們平時聽到的那樣殘暴。

學過歷史的都知道,朱元璋出生在一個貧苦農民的家庭,從社會最底層的放牛娃、四處討飯的小和尚,全靠自己的奮鬥成了一個統一王朝的開國皇帝。這是中國歷史上,乃至世界歷史上絕無僅有的事情。不管是火燒慶功樓,還是雲奇告變、太祖治驕等歷史事件,都是政治的需要。他當上皇帝之後,面臨著很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他手底下的大將太厲害了,這些人物雖然暫時屈居於朱元璋的人格魅力之下,但是他們的能力卻始終並不遜色於朱元璋。另外,元王朝時期把中國的封建君主制度弄的已經零散,朱元璋想要重建秩序和法律權威,一方面他來不及這麼做,另一方面,他傳承的過程中出現了斷代的現象,新繼位的小皇帝既沒有威望,又與這些大臣們不熟悉,所以法律的斷層和皇位傳承的斷代性,使得朱元璋迫不得已只能採取最極端的方式來處理。

況且,朱元璋當上皇帝后,也沒有停止步伐,他在位三十多年,成功地建立一個強大統一的明帝國。在位期間對各個方面都進行了改革,政治上廢丞相和行中書省,設三司分掌權力,進一步的加強了中央集權, 嚴懲貪官和不法勳貴;軍事上實施衛所制度;經濟上大搞移民屯田和軍屯,興修水利,解放奴婢,減免稅負,派人到全國各地丈量土地,清查戶口等 ;文化上緊抓教育,興科舉,建立國子監培養人才;對外加強海外交流,恢復中華宗主國地位 。社會生產逐漸恢復和發展了,史稱洪武之治。

朱元璋最重要的功績是驅逐胡虜,除暴亂,拯救漢民族,平定天下,廢除了蒙古人制定的種族等級及壓迫政策,恢復了中華,帶領華夏復興。

一代偉人毛澤東曾說:“自古能軍無出李世民之右者,其次則朱元璋耳”。

不知大家看完後,如何評價乞丐皇帝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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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大小姐


這個故事倒是和潘金蓮的故事相差不大,唯一的不同之處就是武大郎被毒死,而如同西門慶的校尉卻做了一件好事,救了兩條人命。

事件發生在明朝洪武年間,女主角名叫“小蓮”,行徑倒是一點也不辜負潘金蓮的美譽。小蓮曾經寄主在姐姐家中,不僅沒有念及姐姐收養的恩情,反而是勾搭姐夫,最後兩人甚至被姐姐當場捉姦。因為聲名狼藉,小蓮再也不能以清白之身嫁人,只得遠走他鄉,尋了一個賣饅頭的漢子委身。



而校尉恰好是小蓮的鄰居,校尉不僅官職高,而且年輕容貌也是上乘。小蓮雖然年老,但是風韻猶存,那漢子大郎又是一個醜貨,小蓮怎麼可能安心做妻子。於是這一來二回,便將校尉勾搭在手,兩人揹著大郎暗度陳倉。

甚至在大郎第二日出去賣饅頭之際,校尉和小蓮特意就在前一天約好。所以在大郎前腳開走,小蓮連被子都來不得冷卻,就招呼校尉進來纏綿。但是沒有想到兩人剛剛纏綿,就聽見門外的一陣敲門聲。兩人頓時一驚,但是小蓮明顯很是擅長應付此事,趕緊就讓校尉鑽到了床底下。



待小蓮將自己打扮成良家婦女的模樣之時,發現原來是去而復返的大郎回來了。好事被打擾,小蓮自然是非常生氣,自然是責問大郎突然回來做什麼。卻沒有想到,大郎是覺得天氣過冷,擔心小蓮睡在家中受到風寒,特意帶來一床被子。於是大郎馬不停蹄的放下被子,就立馬出門進城去賣饅頭了。

躲在床底的校尉聽後很是羞愧,大郎雖然容貌不如自己,但是卻對自己的妻子一心一意,而如今自己卻在這裡與人妻子偷情,實在是有愧。於是等到大郎走後,校尉決定與小蓮結束這段違背倫理的關係,並且講述了大郎的優點。但是小蓮不以為然,甚至放出了對大郎的狠話。校尉心頭一驚,害怕小蓮再生是非,於是拿劍砍死了小蓮,並且清理的現場。



但是卻沒有想到,鄰居因為給小蓮送東西卻沒人答應,於是進屋查看,被官府當成了兇手,最後被屈打成招,擇日處斬。

校尉本來是做了一件好事,但是沒有想到會變成如今的結果。出於良心,校尉主動向朱元璋揭發了自己的罪行。但是朱元璋聽後,卻沒有處斬校尉,反而是大肆褒獎。

原來朱元璋以為,校尉殺死小蓮不僅救了大郎的性命,更是救了可能會被小蓮禍害的無數人的性命,而且還主動承認自己的罪行,更是一等一的勇士。雙重的好處之下,自然校尉不僅沒有挨批,反而是得到了一大筆銀子。

不過校尉在這方面確實是一個好人,但是明知小蓮是人妻,卻是抵擋不住誘惑。在大是大非面前,或許校尉是才將。但是小事上擋不住誘惑,總會捅出一個窟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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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尉和美麗女人私通,勾搭成奸,怕事情敗露,才殺人滅口。當有一個賣菜的老頭給校尉頂罪,校尉殺女人的事,不了了之。可轉念一想,老頭冤大頭,冤死人,冤枉死了。那美麗女人的丈夫,哭天喊地,失去心愛的美人老婆,心痛死了,痛苦死了。那個校尉真的喪盡天良,硬說那女人不仁不義,不愛自已丈夫,勾引校尉,陷校尉不忠,才把那美麗女人殺害。又因校尉救了老頭一命,校尉犯了故意傷人罪,因有功,功過相抵,功大於過,救老頭一命,勝過殺死對自已丈夫不忠,陷校尉不義的美麗女人。殺人者無罪,還有功,這是什麼道理?校尉大會胡編亂造,太會編故事,黑白顛到,混淆是非。太尉的嘴,能把死人救活,能把自已活死人說成無罪,還說成有功。這是什麼道理?誰給太尉以殺人免死的權利?太尉應該殺人償命,才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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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的好:“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說”,作為一種新的文學形式,從明代開始,小說這種藝術載體得到了空前繁榮的發展,相對應得,一些歷史片段也被當時的人以小說傳記的形式顯現出來,因為其內容誇張並有較多的不確定性,故而又被稱之為“野史。”野史雖然由來已久,但是在明朝數量更多。

題目中的這個故事就是出自於野史雜文,包括像朱元璋吃西瓜殺賣瓜翁這些事情在正史上都沒有記載!下面就帶大家簡單瞭解一下題目中的小故事:

故事回顧:

說的是在明朝洪武年間,有一個小商人救了一名女子。那名女子見商人家境殷實長的也還不錯,便言救命之恩無以為報只能以身相許,於是她成為了商人的妻子。自打成親以後商人更加愛護自己的妻子,為了更好的生活小兩口還搬來了京城生活。商人矜矜業業勤勤懇懇,為了生計早出晚歸十分辛苦。

商人的妻子開到京城之後因為人生地不熟,再加上女人也不方便拋頭露面一直悶在家裡,而丈夫因為生意繁忙也有些冷落就妻子,妻子十分不高興!這時候,商人的鄰居隔壁老王出現了,隔壁老王是京城裡當官的,是一個校尉,長的自然是儀表堂堂威武不凡。因為兩家是鄰居離得比較近,一來二去也就熟悉了。商人的妻子也對這個校尉有了好感,女追男隔層紗,女人一旦主動了,那一切都是水到渠成,倆人就揹著商人開始了不正常的夫妻生活。

這天一早,天還沒亮商人就出去做生意了。鄰居校尉聽到關門聲,心中又活泛起來,想入非非!於是就翻牆溜進了商人家裡,直接進了被窩。就在這時,突然聽到大門開門的聲音,接著又聽到腳步聲傳來。校尉心中一驚,趕忙拿著自己的衣服躲在窗下。

出軌被殺

只見商人快步進到屋裡。商人的妻子擔心事情露餡故作鎮定的問:“夫君你不是剛出去嗎,怎麼又回來了?”商人說:“我剛剛出門的時候覺得天氣比較冷,想起來你正在熟睡,被子有點單薄一隻腳還漏在外面,害怕你被凍著,就先回來給你蓋上被子”。隨後商人又拿出一場被子,給商人的妻子蓋好被子就離開了。

等到商人離開,校尉從床下鑽出來,這婦人還想和校尉行未完之事共赴巫山雲雨。但是校尉聽到剛剛商人說的話,心中感慨萬千卻沒有了興趣。想著這麼好的男人,這個女人還不滿意,還給他戴綠帽子,太不是個玩意了,該殺。校尉越想越激動,於是寶刀出鞘一刀把商人的妻子給咔嚓了。突然冷靜下來的校尉也害怕了,趕忙逃走!

過了沒多久,天亮了以後,附近有個走街串巷賣菜的老翁過來給商人家送菜。他在門口叫喊了一段期間始終不見有人答應,心中疑惑就推門進去把菜放在大門下就離開了!後來,商人妻子死的事情被人發現了,就誤以為是賣菜的老頭乾的,就把他扭送到了官府。老翁百口莫辯,最後被誣告罪名坐實,擇日問斬!

校尉聽到後,良心不安最終他向官府承認了自己的殺人罪行,並說明了來龍去脈!因為是在天子腳下,又是這等“風流趣事”傳播速度自然極快,沒多久就傳到了皇帝朱元璋的耳朵裡!畢竟涉及朝廷官員,於是朱元璋親自過問了這件案子,朱元璋也覺得雖然殺人不對,但是婦人偷人就更加不對,是不忠不孝之人。而且殺了一個無情無義的婦人,卻活了一個無辜的老人!

於是,朱元璋就下令從輕處罰!這裡我還專門去查閱了關於明朝通姦罪的處罰!

明朝通姦罪:

明朝私通罪沿襲元朝法律,即丈夫可以捉姦,如果當場抓獲並殺死“姦夫淫婦”無罪《元史》一百零三卷《刑法志》中說:“諸和姦者杖八十七。”明朝又加了三棍為九十,並且去衣受刑。而作為男人來說,去了丈夫可以當場殺死姦夫外,其他處罰沒有。

結束語:其實這個故事也反映出了當時的一個社會問題——男尊女卑!如果按照當今社會來看,雖然商人的妻子有錯,但是罪不至死。故事中的她,在人們還不知道她死因的時候都積極為她討回公道,但是一旦知道她是因為出軌而死,就再沒人為她的死感到惋惜。至於商人,雖然是個暖男,雖然家境比較殷實,但是士農工商,商人在古代總歸是處於社會最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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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校尉與淫婦通姦、爾後又殺了淫婦,還得到了朱元璋的誇讚,可謂是奇聞豔事,駭人聽聞,吸人耳目。

這則奇聞豔事的講述者是與唐伯虎、文徵明、徐禎卿並稱“江南四大才子”的祝枝山。

祝枝山此人,無意仕途,好獵奇捉怪,喜作驚人語,著作有大量荒涎不經的野史筆記,如《野記》《猥談》《祝子志怪錄》《語怪四編》《前聞記》、《猥談》、《蠶衣》、《浮物》等等。

祝枝山所著野史筆記的趣味性是有的,但都是惡俗趣味,“所記多委巷之談”,因此史學、文學的地位都不高。

明人朱孟震《河上楮談》評價祝枝山所有志怪野史,說“可信者百中無一”。

所以,對祝枝山書中講述的故事,聽聽就好,不必當真,更不必投入精力去研究“為什麼這樣”、“為什麼那樣”,一切都是祝枝山拍腦袋想出的東西,您讓他本人來解釋,有時候他也編不下去。

校尉通姦殺婦的故事出自《前聞記》中的《床下義氣》。

故事情節很簡單。

說,明太祖洪武年間,京師有一美少婦橫死床上,死時衣衫不整,讓人浮想聯翩。

美少婦的丈夫外出,並不在家。

殺人者是誰呢?

鄰居回想,美少婦死前,曾有一賣菜老翁從美少婦家走出。

於是,官府將賣菜翁拘捕起來審問。

老翁供認,自己時常到少婦家供應蔬菜,當日與平常一樣,送蔬菜入屋,見裡面無人,就匆匆退出走了,對少婦死於床上之事一概不知。

老翁既不肯招認殺人,官府就動用大刑。

最終屈打成招,老翁被押上刑場斬首抵命。

午時三刻,劊子手準備動手。

突然,有一校尉跳了出來,大叫道:“少婦是我殺的,不關賣菜老翁的事!”

朱元璋看到有人肯以自己一死來換賣菜老翁之生,先大讚他“有種”、“講義氣”,然後細詢詳情。

校尉說,他長期與少婦私通,那天突然天良發現,覺得自己做這種事很缺德;而那少婦,既得丈夫寵愛,還與自己私通,就更加缺德了。想來想去,覺得不如殺掉這個少婦,替天行道,免得她辜負了她的丈夫,也禍害了自己。

非常可笑的是,校尉最後還為自己辯解了一句:“臣因念此婦忍負其夫如此,一時義氣發作按不下,就殺了她!”

先不說校尉的話是真是假,且看朱元璋的反應——朱元璋鼓掌歡呼,說:“殺一不義,生一無辜,可嘉也。”

就這麼著,朱元璋不但釋放了同時犯下了姦淫罪和殺人罪的校尉,還大大地嘉獎了這個姦夫一番,理由就是這個姦夫在床下義氣發作,殺了一個不義之人;又在刑場上義氣發作,救了一個無辜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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