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餐饮店2月8日24时前不得营业,企业2月3日前禁止开工

石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号)

石门:餐饮店2月8日24时前不得营业,企业2月3日前禁止开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公告如下:

  1.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起正式上班;

  2.县内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3.县内所有餐饮店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24时以前不得营业,具体恢复营业时间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

  4.县域内所有企业和建设项目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前禁止开工,具体开工时间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通知。

  石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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