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朋友分手三年了,現在在一家公司上班,碰見一個竟然跟她長得很像的女同事,怎麼辦?

樂少啊瘋


怎麼辦?能怎麼辦?不上班啦還是咋滴?

首先你的明白你是因為什麼失去的她,如果是她拋棄了你,那你是不是無法面對你的女同事了?如果你已經把她忘了,這話當我沒說,因為你把她忘了也不會在這裡問東問西?那就是放不下咯。

放不下的原因肯定就是自己的過錯,因為她造成的過錯的話你早就放下了。

所以建議你好好上班,別一天天的東想西想的,好賴不知!

既然分手了,就翻篇了。

沒有誰與誰像,誰也不是誰的替代品。如果你對這個女同事有興趣就去追咯。愛情來了就別錯過,好好把握吧小夥子,人生最美好的就是這種時候。


天橋瞎子說


無意間刷到這個問題,一下子把我的思緒拉到20年前。。。。

當時在小城裡打工,有次去充電話卡,營業小姐姐阿娟很好看,就加了qq,每天下班就去她那裡坐著聊聊天。可是她已經有男朋友了,就是對面開照相館的阿圖,我各種追求但是她不願意分手跟我。

傷心之餘我離開小城,到中山找工作,心裡有怨,就入行影樓,立志也當一個攝影師。

因為我努力,每天下班學習技能到二三點,不怕苦不怕罵的學技術,三個月就出師當師傅。

工資給我從400塊漲到2000,這在那時候屬於高工資,我領到的時候很開心,決定自己去吃個印度甩餅獎勵自己。

在飯店,看到對面網吧有個熟悉的身影。

於是不顧一切跑上去,發現認錯了人。她不是阿娟,長很像,又可以說更漂亮,叫阿嬌。

我邀請她來一起吃甩餅,她被熱情打動就向老闆請假過來了。我又點了支酒,叫了幾個菜,向她訴說我的哀愁,動情之處,拉著她的手不捨放開,她又好心的擁我在懷裡讓我盡情釋放。

飯後,她怕我還是很傷心,就請我到她家裡休息,在她溫馨的小房間,她不斷安慰我,告訴我別活在過去,要以這種傷痛為動力,化為上進心,追求更好的明天。

通過一整晚的寬慰,我的心情好了很多,也徹底放下了牽掛三個多月的心結。

但是阿嬌這個時候家裡已經有相親對象,很快要結婚了。不過我己經看開,以後只要是好朋友就可以了,不一定非要天天在一起。

所以題主,祝願你也可以早日解脫心結,放開自己。


全球生活美學


題主問大家:跟女朋友分手三年了,現在在一家公司上班,碰見一個竟然跟她長得很像的女同事,怎麼辦?

哈哈哈,大週末的,閒著也是閒著,就給題主順便來支兩招吧!

如果當初是女友甩了你,你到現在還是愛她——愛到刻骨銘心!

哇,題主,皇天不負有心人!

你的愛感天動地啊,最終老天竟然讓你遇見了一位和你的女友長得很像的人!

趕緊追啊!

1、一追就發現,她脾氣性格工作家庭——哪哪都比你的前女友好!

她還對你一見鍾情,對你百依百順,非你莫嫁!

哈哈哈,恭喜題主!你的愛感天動地,沒追回前女友,卻追到一個和前女友長一樣,但卻比前女友好無數倍的愛人!

2、一追卻發現,她空有皮囊,其他啥啥都不好!

題主沒有愛屋及烏,卻是恨屋及烏!

連帶著以前還時不時出現在夢裡的前女友——你現在都有些討厭了,你現在竟然再也不會夢見前女友了!

哈哈哈,同樣恭喜題主,你的愛感天動地,老天爺——讓你從此走出陰影,走向新生活了!

如果當初是你甩了前女友,你為此還——後悔莫及到如今!

哇,題主,同樣恭喜你,老天讓你彌補的機會來了!

廢話少說,追她啊!

結果不用說了吧,同上啊——喜歡或者討厭!

我的回答題主滿意不?

如果不滿意,再給你一個答案——公司同事,和前女友長的像,與你何干?

上你的班,把小心臟放回肚子裡去吧!

少想有用沒用的,多為老闆幹活——才對得起老闆出的工資啊!

我是張薔薇,一位從醫嘮叨主婦。

喜歡我可以關注我,每天聽我講述世間故事,分享人生經驗。


張薔薇啊


沒想到也有朋友遇到了這種情況,當初和男朋友分手後,情緒一直都不好,是因為誤解而分的多少帶些遺憾,原本活潑開朗的性格也變得孤僻了。偶然一次遇到長得很像他的一個人,然後整個人都振奮了,於是面試到他工作的地方,心想著不能和男朋友在一起,能看著和他長得相似的人也好,哪怕只是遠遠地看著也心滿意足了,誰知後來分到了他的部門,每天都能看到他,也能聽到他說話,沒想到的是:他的聲音居然和前男友的聲音都那麼像,在工作中對我也很照顧,我知道自己把他當成前男友的替身了,也開始喜歡他,只不過自己把這種喜歡偷偷放心裡,從未表現出來,後來因為一些原因離開了工作的地方,也離開了那座城市。

其實若有緣的話,也可試試看可否交往,不管結果怎樣,別讓自己留下遺憾!


就是愛隨拍


跟女朋友分手三年了,現在在一家公司上班,竟然碰見一個跟她長得很像的女同事,這讓你覺得很震驚,怎麼會有長得這麼像的人?

這也勾起了你和前女友的美好回憶。想到以後每天要面對一個長得很像前女友的人,讓你變得不知所措起來。

話說你跟前女友已經分手三年了,她現在已經是你的前任女友了,跟你也沒有任何關係了,你還這麼在意她幹嘛呢?是不是你心裡還放不下她?還放不下這段感情?

如果實在放不下她,那就試著找回她,看她現在是不是還單身,看你們還有沒有機會重新在一起?如果可以的話,重新追求。如果她已經有了新的幸福,那就祝福她,把這段感情埋藏在心裡。

你的女同事跟她長得像,但並不是她,最好不要造成女同事的困擾。這世上長得相像的人何其多?

沒必要,自討苦吃,放開心胸,好好上你的班吧。難道你還因為女同事跟前女友長得像,就貿然辭職嗎?那就有點可笑了。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我給你的只是建議,至於你想怎麼做,那是你的事,自己樂意就好。


琪琪寫情感


首先可以肯定,你還是忘不了她,忘不了你可以直接聯繫她,問問她當前的狀態,單身還是已經有了伴侶,若依然是單身我想應該心裡還是放不下你,你可以主動給她試好,畢竟有個愛你的人不容易,至於公司得同事長的像,那只是你心裡的影子,你愛你前女友而已。


Joe焦


大概是相由心生,因為你忘不了那個人,因此看到跟她年紀差不多、或者身材差不多、聲音有點相似,或者僅僅是穿一件同樣款式的衣服,你也會覺得兩人長得很像。事實上,如果把兩人放在一起,就會發覺,其實這兩人根本就沒什麼相像的,完全是你的心理作用。那麼,你現在應該怎麼辦呢?

1、忘掉前女友。

因為你們已經分手三年,因此,儘管你忘不掉她,也不建議你再去把她追回來,三年時間對戀愛的人來說,已經夠久了,中間可能發生無數想不到的事情,即使兩人再重逢,也已經時過境遷,不是當年那回事了。

2、試著接觸女同事。

既然你能夠感覺女同事像你的前女友,說明你對這個女同事是有好感的,所以不妨試著接觸一下,加深瞭解。當然,在接觸過程中,也不要總想著前女友,而應該以一顆真誠的心去對待她。過去的人和事,都讓她過去,過好當下才是最重要的。

3、讓你的新女友趕走記憶中的前女友。

在你的新的戀愛過程中,如果不能成功驅趕走記憶中的前女友,說明還是不成功的,如果有了新女友而忘掉前女友,那麼說明你已經從舊感情中走出來,接受了新的感情,那麼離你的幸福就不遠了。

總之,這個像你前女友的同事也好,其他女子也好,只要遇見了就是緣分,就應該去試著接觸一下,勇敢去進行新的感情,莫要沉湎於過去的感情裡,那樣於你無益,於事無補。


情感微雕大師


題主如果未婚,那個女同事也沒有男朋友的話,而題主又很喜歡這個女同事,那就去追求她啊。

在追求她之前,題主可以多瞭解一下彼此的興趣、愛好,以及性格、生活方式是否合得來。不能想當然地認為,那個女同事就是自己以前的女朋友。

說不定你瞭解她後,就會發現其實這個女同事跟你以前的女朋友一點也不一樣。

此外,如果題主已經有了對象,兩人相處得也挺好的,那就不要再有這樣的念頭了,好好本分地過自己的日子,不要打擾他人,也是一種美德。

以上便是我的見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我是夏菡說,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歡迎各位朋友關注我,與我共同探討情感故事!

夏菡說


日子總是要往前看的,你跟你前女友都分手三年了該開始新的生活了。

因為我們也不瞭解你們是什麼原因分手的,如果當時是因為你的原因造成分手,而你現在有悔改之意而且念念不忘的,你前女友也在單身的情況下,那就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展示一個全新的自己,重新去追求你前女友,告訴她你已經改好了, 希望她再給你一次機會。如果你前女友明確表示拒絕,告訴你已經回不到過去了,這下你該死心了,千萬不要死纏爛打。

如果當時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嫌你窮,工資低等客觀原因,而你現在也沒多大成就的話,那就別再浪費時間了,她不適合你該放下了,找一個能和你同甘共苦的女朋友。

至於你公司的同事跟你前女友長得很像,如果只是相貌有點像。不要盲目去追求,因為沒有女孩子想做別人的替代品,她一旦知道她只是你前女友的影子以後,你就算追求成功以後也不會幸福,她會為此事耿耿於懷,直接會影響你們倆的感情。而且兩個相貌像的人在性格,價值觀,處事方式上也會有很大的不同,也許你會發現在她身上找不到你和前女友在一起的感覺了

當然如果你和你的同事能在工作中日久生情,而不是她和你前女友長得像的緣故,那豈不是皆大歡喜?


你是好好姑娘


首先,我來回答一下你的疑問:碰見一個和女朋友長得很相似的女孩,你該如何面對?

假如我是你,我會考量我究竟有沒有徹底放下這段感情。

假如我已經放下,那麼即使遇見,我也不會忐忑,假如沒放下,那麼即使遇見也會忐忑不安。

那麼你究竟在忐忑什麼呢?其實答案只有你自己知道。

我和初戀分開十二年有餘,每次我在街上走著,我都希望那是她,結果 不是,有很多長得很相像的人,這是一種正常現象。

為何我們會通過這些長得異常相似的人,想起自己的往事,以及自己分手的前任呢?

因為回憶容易勾起,至於你覺得怎麼辦?我認為此事情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坦然面對,別不相信這句話,只有坦然接受,才有更好的未來!

如果你真的放不下,大可去重新挽回女友。

不過,還是建議你別想太多,長得像不意味著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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