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驾车致对方死亡,对方全责,此人最后拒绝任何赔偿,法律层面如何判决?

_半吊子学长_


某人驾车致对方死亡,对方全责,此人最后拒绝任何赔偿,法律层面如何判决?

首先说明一下,司法实践中,除了碰瓷和自杀,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行人全责的情况非常少见。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对方全责的话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赔偿的话,本方的交强险按照无责赔偿,最多12100元,其中死亡伤残分项11000元,医药费分项限额1000元,财产分项限额100元。

另外,法院有可能判本方承担对方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

也就是说,机动车方承担的赔偿是:

最多12100元的交强险赔偿+(总损失-交强险赔偿限额)x(0-10%)。

如果死者是城镇户口,总的赔偿额在最多10万左右,如果是农村户口,大概最多4万左右。

至于这个赔偿合理不合理,争论很多。看起来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

机动车一方说:交警已经定责了,你方的全责,我们没有任何责任,你们违章给我们造成了一堆麻烦,还要赔偿,有什么天理?

死者一方说:法律有规定,除了有证据故意制造事故的,无责方应当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的合理性,《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都有规定,具体条文不再赘述,法律如此规定,是考虑到在交通活动中,机动车危险性大,而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比而言处于“弱者”地位,因此在同等条件下,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该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和民事责任。用最通俗的话说说无责少量赔偿的道理--假定世界上没有机动车,行人再怎么违章,不会伤残死亡,机动车的出现,加大了众人的危险性,所以这些场合会加大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个人看法,既然事故已经出了,机动车一方无责,的确挺倒霉,但是比起对方死亡,自己还算是幸运,多少拿点,送死者一程,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显得自己一方大度善良,无妨。

至于有人说,这样鼓励行人违章----死亡了获得最多四到十万,真的能鼓励违章?有谁愿意拿生命换取几万元?

最后回到本题主题。违章者死亡了,但是机动车一方拒绝赔偿,如何解决?

本案即使赔偿,数额的不大,因此解决的难度并不大。要么双方协商一下,要么通过诉讼解决,几万块钱,多数不难解决。

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淮北日月升


某人驾车致对方死亡,对方全责,此人最后拒绝人和赔偿,法律层面如何判决?

这种情况虽然对方是全责,但是毕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一般还是要做点补偿的。

不过仅仅是处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同情弱者,死者为大。

再说了,你开车上路撞死了人,你赔点钱自己心里也舒坦一点。

不然总会感觉有点阴霾蒙着,开车也心不在焉,说不定什么时候碰上了奇怪的事儿就往灵异事件方面想,自己吓自己了。

鬼神论这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开车只是图个方便。

平安最重要,遇到这事情也要意思意思,不然到时候理得了,心不安。

在一般交通事故中,若是没有过错,也有可能会判不高于10%的过错,承担一定的赔偿。

不过,撞死人这些事情也不会总让一个人碰上,所以,碰上了花点钱也是应该的。

就当做是给死者家属的一点安慰,毕竟是自己车撞的。


秘语相传


首先来说,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相撞致人死亡,直接就定行人或非机动车方全责,在交通事故定责案例中微乎其微。

交警定事故责任是非常复杂的事,特别是有死亡发生的。交通法的本身也强调照顾弱者。所以在因行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且行人需负全责的情况下,实践中都会看机动车是否还有其他过错。比如,是否减速瞭望?是否超速?车辆性能是否有问题?有死亡案件车辆检测性能是必须的。

所以,只从违章角度认为行人全责的,最后认定不一定全责,有可能定主责。

即使找不出机动车一点过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至少10%的赔偿责任。

交警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肯定适用该条款,法院在审理查清事实时也会注意到,最后肯定会判决机动车承担至少10%的责任(一般就是10%)。并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而在交强险范围内是100%赔偿。所以从法律角度照顾了弱者。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死者家属不放弃赔偿,可以求助法律。法律一定会支持。


法律人9205


对方全责,因无责方驾驶机动车,因此无责方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进行赔付。交强险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限额100元。


律政园


从法律上涮出所谓弱势,让行人骑电动车的人都要好好遵守交规。


用户5131447119434


如果要是愿自己哪就该国家给个安葬费。


天上飞8671


修车的钱对方不赔的话可以找自己保险代位追偿。你自己保险公司会先垫付。他们再去追债


姓氏保密的刘先生


没有了公平,就不需要法律!!!谁让他不遵守法律?


21211182097


无责也赔何以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原来讹诈的根在这里


无名259478455


对方全责。。。。为毛给要什么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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