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駕車致對方死亡,對方全責,此人最後拒絕任何賠償,法律層面如何判決?

_半吊子學長_


某人駕車致對方死亡,對方全責,此人最後拒絕任何賠償,法律層面如何判決?

首先說明一下,司法實踐中,除了碰瓷和自殺,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行人全責的情況非常少見。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對方全責的話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賠償的話,本方的交強險按照無責賠償,最多12100元,其中死亡傷殘分項11000元,醫藥費分項限額1000元,財產分項限額100元。

另外,法院有可能判本方承擔對方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

也就是說,機動車方承擔的賠償是:

最多12100元的交強險賠償+(總損失-交強險賠償限額)x(0-10%)。

如果死者是城鎮戶口,總的賠償額在最多10萬左右,如果是農村戶口,大概最多4萬左右。

至於這個賠償合理不合理,爭論很多。看起來雙方都有自己的道理。

機動車一方說:交警已經定責了,你方的全責,我們沒有任何責任,你們違章給我們造成了一堆麻煩,還要賠償,有什麼天理?

死者一方說:法律有規定,除了有證據故意製造事故的,無責方應當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對於這個問題的合理性,《民法通則》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此都有規定,具體條文不再贅述,法律如此規定,是考慮到在交通活動中,機動車危險性大,而行人和非機動車相比而言處於“弱者”地位,因此在同等條件下,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該承擔更重的注意義務和民事責任。用最通俗的話說說無責少量賠償的道理--假定世界上沒有機動車,行人再怎麼違章,不會傷殘死亡,機動車的出現,加大了眾人的危險性,所以這些場合會加大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個人看法,既然事故已經出了,機動車一方無責,的確挺倒黴,但是比起對方死亡,自己還算是幸運,多少拿點,送死者一程,既符合法律規定,又顯得自己一方大度善良,無妨。

至於有人說,這樣鼓勵行人違章----死亡了獲得最多四到十萬,真的能鼓勵違章?有誰願意拿生命換取幾萬元?

最後回到本題主題。違章者死亡了,但是機動車一方拒絕賠償,如何解決?

本案即使賠償,數額的不大,因此解決的難度並不大。要麼雙方協商一下,要麼通過訴訟解決,幾萬塊錢,多數不難解決。

附: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淮北日月升


某人駕車致對方死亡,對方全責,此人最後拒絕人和賠償,法律層面如何判決?

這種情況雖然對方是全責,但是畢竟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但是一般還是要做點補償的。

不過僅僅是處於人道主義的考慮,同情弱者,死者為大。

再說了,你開車上路撞死了人,你賠點錢自己心裡也舒坦一點。

不然總會感覺有點陰霾蒙著,開車也心不在焉,說不定什麼時候碰上了奇怪的事兒就往靈異事件方面想,自己嚇自己了。

鬼神論這東西,信則有,不信則無。開車只是圖個方便。

平安最重要,遇到這事情也要意思意思,不然到時候理得了,心不安。

在一般交通事故中,若是沒有過錯,也有可能會判不高於10%的過錯,承擔一定的賠償。

不過,撞死人這些事情也不會總讓一個人碰上,所以,碰上了花點錢也是應該的。

就當做是給死者家屬的一點安慰,畢竟是自己車撞的。


秘語相傳


首先來說,機動車與行人或非機動車相撞致人死亡,直接就定行人或非機動車方全責,在交通事故定責案例中微乎其微。

交警定事故責任是非常複雜的事,特別是有死亡發生的。交通法的本身也強調照顧弱者。所以在因行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且行人需負全責的情況下,實踐中都會看機動車是否還有其他過錯。比如,是否減速瞭望?是否超速?車輛性能是否有問題?有死亡案件車輛檢測性能是必須的。

所以,只從違章角度認為行人全責的,最後認定不一定全責,有可能定主責。

即使找不出機動車一點過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沒有過錯,也要承擔至少10%的賠償責任。

交警在《事故責任認定書》中肯定適用該條款,法院在審理查清事實時也會注意到,最後肯定會判決機動車承擔至少10%的責任(一般就是10%)。並且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而在交強險範圍內是100%賠償。所以從法律角度照顧了弱者。

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死者家屬不放棄賠償,可以求助法律。法律一定會支持。


法律人9205


對方全責,因無責方駕駛機動車,因此無責方在交強險無責限額內進行賠付。交強險無責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醫療費用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限額100元。


律政園


從法律上涮出所謂弱勢,讓行人騎電動車的人都要好好遵守交規。


用戶5131447119434


如果要是願自己哪就該國家給個安葬費。


天上飛8671


修車的錢對方不賠的話可以找自己保險代位追償。你自己保險公司會先墊付。他們再去追債


姓氏保密的劉先生


沒有了公平,就不需要法律!!!誰讓他不遵守法律?


21211182097


無責也賠何以體現社會主義的公平原則原來訛詐的根在這裡


無名259478455


對方全責。。。。為毛給要什麼賠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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