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私人高利貸,現反而被高利貸起訴,該怎麼辦?

帕帕丁頓


我發現頭條上很多人回答問題都不過過腦子,都照著法律條款原搬下來,這利率那利率的有什麼用?

你借別人三萬塊一個月三千塊錢利息,也就是月息一毛的利息,說實話你這利息不算最高的,這在社會上也算是市場價,因為高利貸金額借的越低利息就越高,如果你借三十萬利息肯定不會這麼高,也就五六分差不多。賭場裡面的利息都是論天算的,各地區還不一樣,有一萬一天兩百利息的,還有五百的,所以你這利息還不算是真正的高炮!

那麼放高利貸的人如果起訴你人家肯定有把握勝訴,這只不過是民間借貸,要債期間也沒有采用威脅暴力手段,走的是法律程序所以你也沒辦法。在什麼情況下你會敗訴呢?

1、你給人家的利息雖然是一毛,但是欠條上寫的利息確是法定利率之內

2、別人給你要利息的時候要的是現金不是轉賬,而人家借給你錢的時候卻是轉賬

如果上訴兩點你都符合基本你已經敗訴了,反之如果你付對方利息的時候都是轉賬,況且已經超過了本金,那對方起訴你肯定敗訴,超出年利率36%的利息法院還要強制讓對方退還給你,因為都有轉賬憑證。既然人家能起訴你肯定有贏的把握,放高利貸的沒幾個是傻子!

如果你還有什麼疑惑可以關注我給我留言,有問必答!





石頭聊案件


我覺得你是認識這些放高利貸的那些人的,而且當初你在借的時候也知道這個利息,只是當時急需用錢沒有其他辦法才出此下策。當時你的想法也覺得能夠儘快還上的。寫下這個借條也是迫於無奈,或者放高利貸的人也有一定的背景,亦或是混社會的人,你也得罪不起。這個借條也只有你和給你放貸的人最清楚。借條肯定是正規的(放高利貸的人這些套路都懂得)。所以對方法院起訴的時候法院也會受理的。難就難在這裡。假如你有還給你對方的轉賬記錄或者其他憑證,還的已經超出了本金加上法律支持的利息,那麼你就是應訴,和法官說清楚事實。這樣子會更好!


凌晨的風兒


綜合你提供的信息來看,確實涉嫌高利貸,年化利率高達120%。利率高得離譜,但你一直在自願還款,也是按照之前的約定來還款,可以基本排除對方套路貸的可能。

面對高額利息,現今已經還不上,對方還把你告上了法庭,首先要恭喜你啊,這是好事,在法院的中立調查下,在法律的陽光爆曬下,真相必將還原,你可以就此請求法院將利息調整到合法範圍內。

01

我們先來算一下,你目前償還的情況,多還了多少錢

你借款本金3萬元,月還利息3000元,已經持續還了18個月,總還款5.4萬元,短短一年半的時間還款利息已經接近本金的兩倍。

按照國家規定民間借貸的利息不得超過年利率24%,這是借款利率的黃線,你一月還款的利息不應超過600元,而你實際還利息是法定利率的6倍,明顯違法。

但國家規定在24%到36%之間的利率是利率自然債務期間,已經還了的,可以不退,沒有還的可以不還。

但是超過36%的利率紅線是非法的,已經還了的可以退還,沒有還的不用還。所以到目前為止,你實際應該支付的利息是月利息900元,每個月多支付2100元,已經支付了18個月,共計多支付37800元。

02

恭喜你,對方主動將違法行為爆光到法院,這是你維權的良機

既然對方主動到法院去提起訴訟,說明對方並不懂法,也沒有法律常識和意識,是他自己要吃虧。

你好好把握這次反擊的良機,收集好借條,還款記錄,和其他可以證明你們借款和還款關係的證據,積極的到法院去應訴。

當你收到傳票後,積極書寫一份答辯狀,請求法院駁回對方的起訴請求,並判決你已經還清債務,退還你多餘支付的7800元。

這樣,你去參加訴訟不僅不出錢,還可以拿回自己多支付的7800元,而且同時你們之間的債務關係也提前終止,何樂而不為呢?

03

民間借貸雖然是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係,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雖然對自己的行為有認知和辨認控制的能力,原則上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但這個行為本身已經超過法律保護的紅線,是可以免除部分責任的。雙方的合同關係,一是要平等自願,二是要協商一致,三是要符合法律規定。

你們之間約定的借款合同,關於利息部分的約定因違反法律規定而自然無效,所以通過訴訟是可以挽回損失的。

結語

任何兩人之間的合同關係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合同本身必須是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

公民在實施民事法律活動時,需要認真學習並遵守法律的規定,這樣才符合民事活動的規則,不會因為違法而導致行為失去效力。


悟法析律


恩,高利貸敢起訴你?

我們來捋下。

3萬的借款,每月利息3000,也就是每個月利息10%,年化就是120%。嘖嘖,真的借的了手。

已經還了18個月的利息,就是說已經還了54000了。

法律怎麼規定?

超過銀行同期貸款的4倍就認定為高利貸。一般就是24%。超過24%就是認定為高利貸了。超過36%年化利息約定無效。

也就是說你最多需要償還多少?本金+不超過36%的利息。

高利貸絕對不敢去法院訴訟,為什麼?

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高利貸到法院訴訟,你可以提起反訴,高利貸這方要退給你錢的。

所以高利貸BB的律師函,法院傳票等這些都是騙你的。

PS:唯一的不穩定因素就是暴力催收。怎麼應對,自行度娘。

高利貸是毒藥,吃棗藥丸。


行粥


欠了私人高利貸,現反而被高利貸起訴,該怎麼辦?

高利貸起訴你肯定不會是按給你們約定的高利率,那樣法院也不會立案。一般情況下他們會按年利率24%去起訴,這就是民間常說的2分利。

現在法院也在打擊“不如實陳述”,對方肯定不會說自己放的是高利貸,這就是一個隱瞞和欺騙的行為。所以,你一定要去應訴,去向法官說明實際情況,並準備好相關的證據。

這種放貸一般是陰陽合同,或實際收的利息與書面約定的利率不一致,你一定要調出支付高利的憑證和相關證據,這些都是有力的反駁證據。

如果對方是小額貸款公司,你也可以向銀監局舉報,如果證據確鑿,對放高利貸的罰款和處理是很嚴格的,因為這是擾亂金融秩序。

沒有之前的證據,你現在也可以通過談話錄音把來龍去脈說清楚。例如:借款時間、數額、約定的利率、還款時間、已支付的高利……具體怎麼做,我把話說到這個份兒上了,你應該懂的。

總之,你一定要去應訴,向法官說明情況,不然,你肯定輸,去了就會有轉機。再者,如果對方知道了你的這些應訴行為,極有可能做出讓步,到時還本金,按法定利率執行即可。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你一定要合法地去還款;黑心高利,害人害已,必須剷除。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聽雨說生活


借高利貸?借高利貸的人屬於非常沒有原則的人。首先請容我吐你一臉口水:嚇,呸。好了言歸正傳,現在告訴你怎麼辦。如果你是轉賬就算你手機上刪了記錄那麼銀行去打流水也能查到記錄的。再看看你寫的欠條上約定的利息是多少。年利率超過24%沒高於36%的部分在法院審理中如果你自願認可那麼對方是可以收你這部分利息的。如果你不認可超過24%部分那麼法院是會支持你的訴求的。你借了三萬塊按照年利率24%來計算那麼正常利息就是一年7200元折算成每個月就是600元。你完全可以告訴法院你每個月還的三千元裡面有2400元是還的本金,而且根據你還的本金的金額每月利息還會遞減。

你的欠條上如果是寫的利息月息三千,對方又在法庭上出示了這個證據並且據此表述利息是三千,那麼你完全可以拿著這份庭審記錄去公安局刑警大隊報案對方黑惡勢力放高利貸(這幾年正在掃黑除惡不會不管你的)。

另外你說你沒有收到法院傳票和開庭通知那麼你是拒收的法院通知還是放貸人告訴你起訴你的。一般情況高利貸不會去起訴借款人。你可以拿身份證去法院查詢一下。因你說的事情很多細節沒有所以暫時只能根據你的這部分描述給你建議。還有一條就是如果確認開庭你一定要去應訴。


貳寶的爹


你該吃吃該喝喝吧,不用鳥他呀。沒收到法庭正式“傳票”之前,一切擔心都是多餘。

你這個情況(如果所有還款完全可抵平本金)就不用還了,1毛的利息,純屬搶錢。他還敢起訴你?(你不起訴他放高利貸就算有情有義了)估計嚇你的。

他如果起訴你,你會接到法院電話,傳票。如果沒有或以律師函,短信執行信息等方式,純屬虛假起訴(威脅恐嚇你而已)。

無論你通過什麼方式還款給他,都應有記錄(除非你現金方式,有人證即可)。如果你所說情況屬實,他敢上法院,法官首先會給他普及一下法律知識,你提供還款憑證即可,一般高利貸法院不受理,即受理也是民事調解歸還本金即可。他放高利貸的沒一點主動權。


熱點話題評論員


我先分析一下你是怎麼借的錢,你說利息是一月3000,哪確實是高利息,但你向人借錢的時候你肯定是主動的吧,也肯定知道利息是3000吧,但你還是借了為什麼你是傻逼嗎?不是吧,還是你急需這三萬元吧,那你把人家的錢用完了你自己享受了反過來就說人家是高利貸不想還錢,那能不能反過來說你就是個老賴啊!我真的太痛恨你這種人了! 我就高利貸說說我的看法跟大家分享一下,說的不好請大家見諒。 高利貸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事情,它的危害性大家也都瞭解,但為什麼還是有很多人去借這錢呢? 有這幾種情況:1有些人是被環境所影響例如在賭場,輸沒錢了,頭腦也不理智了,被一些用心不良的人以引導借上高利貸了。這種情況你必須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2現在網上流行一些套路貸,欺騙手段五花八門,你就記住一點天上沒有掉餡餅那一天,上當的人也是存心不良,在就是一些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的人,真正有用的很少,說句白活靠譜的人很少會去碰它,只有那些不靠譜的人才會去死豬不怕開水燙。3現實生活中的民間借貸分為兩種1帶有組織性的,分工特別明確,有出去搭線找客源的,有專門當好人放錢的,有專門用武力或一些手段往回收錢的。等等向這種你也必須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2有那麼一部分人,手裡有點錢就想用錢生錢就產生了高利息,但在借貸過程中把觸犯法律這一塊無形中給處理沒了,變成正常的民間借貸了。往往就這種情況產生的分歧特別多,為什麼呢,因為裡邊存在很多必然的因素,1放貸一方沒有團隊,沒有收錢的本事和手段,只有依靠法律來解決問題 。反過來借貸一方看到了放貸一方這點,我就不還你錢你也不能把我怎麼地,大不了整到法院哪去,我也不怕你,你放高利貸是犯法的。向這種情況都靠法律來維護自己保護自己。你說到底誰是受害者?還是交給我們的司法機關吧!


代哥


這個高利貸敢起訴?也是醉了。

借款3萬每月利息3千元,就是民間常說的“1角利”,月利息10%,年利息達到120%。絕對的高利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對民間借貸利息界定了三個標準:(1)年利率≤24%,稱之為法定債務,借款人需要支付;(2)24%<年利率≤36%,稱之為自然債務,借款人沒有支付的可以不支付,支付了也不能要求返還;(3)年利率>36%,該範圍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已經支付了的部分需要返還給借款人。

按這個法律標準,按年息36%計算,18個月你應支付利息總計1.62萬,加上本金總共應還4.62萬元。你已經按每月3000元還了18個月,也就是總共支付了5.4萬,都已經超過法律允許的本息合計了。如果高利貸真的去起訴,結果是反而要退回你7800元,還要承擔訴訟費。哈哈。

常年放高利貸的人,至少這一點基本的法律常識也是知道的。我判斷,高利貸壓根就沒有起訴,不想也不敢,所以你也就沒有收到法院傳票。所謂的起訴就是高利貸的訛詐,有棗沒棗打一杆試試的心態,萬一你信了怕了呢?

對於這種情況,你最正確的做法是直接到法院反訴,要求退回超出部分,並通過法院的判決徹底了結這筆借貸關係,以絕後患。


金融知道分子


如果不在法律控制的最高利息範圍之內,讓他隨便去起訴。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如果趁火打劫,就缺乏道德和道義。比方家裡有人生病或發生什麼特殊的變故急需用錢,民間放貸者乘機將利息調到很高的位置,而借貸者因為急需還不得不用。放貸者就是乘人之危,有損陰德。

如果是因為公司或企業週轉;一般用高利貸的也不多,要是用了,應該不是小數字,可以和放貸者協商解決,看能不能減免一些利息。兩年前的高利貸放貸者,都是和當地黑惡勢力有關聯,為所欲為,無惡不作。現在國家打黑除惡,而且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利率都有明確的規定,高出法律規定利率的屬於高利貸,這就為借貸者的協商解決增加了砝碼,減輕了負擔,可以直接協商降息。

如果是因為賭博,嫖娼等生活糜爛所為,那是你咎由自取,等著別人來收拾吧。天做孽,由可怨,人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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