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监督“零距离”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柞水:监督“零距离”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请把你们的疫情监控登记表拿来我们看看……”“监控的车辆行人中有没有武汉返乡人员?”“你们这个监控站有几名干部?具体是如何排班的?”这是1月27日,柞水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对柞水县高速路出口疫情防控监测站进行检查时的场景。

柞水:监督“零距离”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迅速行动,积极响应,深入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柞水:监督“零距离”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柞水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小组,每天由1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2名干部,将监督触角延伸到高速路口疫情防控站、村(社区)疫情监测点以及超市等人流量较为集中场所,进行不定期随机暗访,重点监督检查各镇办各部门疫情防控监测点人员到岗、防控措施落实、台账建立、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执行纪律要求等方面情况,并填写《柞水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报告单》,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指出,要求立行立改;对涉及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立即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柞水:监督“零距离”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将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措施不实、纪律执行不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曝光,约谈问责;对因擅离职守、临危退缩、处置不力、失职失责或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究责任。”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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