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把財產全給了小舅子,現在有病了,讓女兒拿一半醫藥費,女婿可以拒絕嗎?

書伴茶


這個話題不好回答。財產和贍養是兩個概念,不能混淆,養育孩子要一視同仁,不該重男輕女,這是觀念,必須提倡。有句俗話說得好,養兒防備老,栽樹望歇涼。也有句俗話,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兩句老俗話話對遺產繼承和贍養義務都包含在四其中。

在過去,兒子是家業的繼承人,兒子的莊園,閨女的吃穿。房屋是兒子的,父母只管閨女吃穿長大。女兒嫁娶時,父母陪嫁妝,嫁妝的多少給家裡的經濟條件有關,家的業大的當然賠的多。

父母老了肯定靠兒子,因為養兒防備老嘛!閨女床前孝敬老人是應盡的義務,病榻前伺候,給老人買點吃的,這是閨女應該做的,閨女條件好的自願拿些醫藥費也很正常,按理說有兒子醫藥費不該強行讓女兒平攤,因為家產都留給兒子了。這是過去的觀念。

現在世道變了,男女都一樣了,有同樣的繼承權,就有同樣的贍養義務,老人醫藥費均攤也是對的。不管怎樣,贍養老人是兒女應盡的共同責任和義務。做兒子的繼承房產家業,有條件就應該主動承擔父母住院治療的醫藥費!兒子條件差的,做女兒的幫助哥哥弟弟拿醫藥費也是應該的!一母同胞,血濃於水,手足之情,在孝敬父母上都盡心而為之,做到這一點的是必須滴!因為老人醫藥費兄妹反目,鬧矛盾是個人素質問題,真的很羞恥。

不要拿道德綁架來混淆是非,孝敬老人是兒女共同的義務,兒女自己商量解決不是啥大事。做女婿的這事兒該聽媳婦的,別去做主摻乎最好,你自己做主違背了媳婦的意思,自己老人病了,媳婦也會有想法,所以善待處理最好。


邢臺農村老頑童


有條件都拿。我結婚的時候老丈人彩禮全要我媳婦也沒帶過來什麼。我媳婦從小都不受家裡人待見。她也不喜歡回去。基本上一年去兩趟。去了也是當天走。剛開始我我老丈人隔三差五的來我家找我爸喝點意思就是想從我爹手裡接活。我媳婦全力阻止。幫個幾萬塊錢可以別和她家人有交集。主要是我媳婦在家對父母非常孝順。也不吵架生氣。她

家人的事她擺平。我小舅借我車我媳婦都不讓借。包括小舅找我借錢都是我媳婦要回來。前段時間我老丈人有病住院在我們家門口醫院。我去了兩天我小舅說沒錢先讓我墊上。我就拿出來了現在病好了報銷的也到賬了。小舅也沒說還我的意思。我也是不準備要了。不能因為錢在生氣。 我媳婦今年還不準備去孃家走親戚了。老人病了那個幾萬塊錢應該只要你小舅子會做事有借有還 現在看病話不多少錢


GcY423


這麼說吧,看經濟狀況吧,我老岳父6年前得了食道癌,需要6萬塊錢做手術,那時候我小孩舅沒結婚沒錢,手術前後都是我照顧,錢也是我出的,3年前小孩舅結婚,老岳父把所有家產都給他兒子了,包括買車買房,我覺得不要把錢財看的那麼重,如果你老婆孝順你的父母,你也要孝順她的父母,人家把女兒養大了送給你了不是比什麼財產都重要嗎


鏡花水月本是一場夢


我是多次遇到這種情況。在省會大城市工作,老丈人把所有財產都給了小舅子,丈人岳母幾次重病都是來我這兒住院,花了不少錢,我都照單付賬,令我無奈的是,岳父岳母病危時,醫院拒絕我這個女婿簽字搶救,說我簽了也不行,簽了不作數。最差女兒籤,有兒子必須兒子籤。結果兒子大老遠坐火車來簽字,簽完屁股一拍,走了。得我照料,我是花錢、跑腿、照料一樣不少,就沒權簽字,連醫院都不認。


指縫陽光63326531


百善孝為先!生為女兒,女婿有權利有義務贍養雙方老人!天經地義,無可厚非!至於說財產全給了小舅子,每個地方都有些不成文的荒唐風俗,就是傳男不傳女!

我說說我吧!我岳父去的早,丈母孃有三女,一男,我愛人是三姑娘,也是最小!

大舅哥孩子要結婚,沒有房子沒有錢,丈母孃給我下命令拿3萬,我給了,蓋房沒有地板磚,我剩的200多塊地板給他!財產全給了兒子,把我媳婦的口糧田2畝,每畝2萬也賣了,大家說說,這是不是有點太過了……


楊海龍3569


岳父岳母生病了,醫藥費做女婿的還是應該承擔一部分的,但前提是做兒子的經濟困難或是到了承擔不起的地步了

我老婆家裡是姐弟五個,小舅子最小,現在已經結婚生子了,去年我老婆的姐姐提出讓做女兒的沒人每月支付老人的贍養費

然而被我老婆拒絕了,她的姐姐就說,爸媽白養你了,你給他點錢養他們老不是應該的嘛?

我老婆就說,應該是應該的,但是現在還沒到讓我們做女兒出錢養老的地步

第一,二老現在有自己的經濟收入,一年能剩個五六萬,全部貼補給弟弟一家了。

第二,現在弟弟一家自己有錢不用,逼著二老給買房買車,欠了十幾萬的外債,都是二老在賺錢還債

第三,每年給二老的零花錢都捨不得花,轉手就交給了他兒子

當是我聽的是心潮澎湃的,回家之後我拿出了藏了兩年的私房錢給老婆買了個燒雞犒勞她[呲牙]


踏生者


一看到這個題目,咋感覺不一樣呢

我們家重女輕男,咋辦

老父親生意都給女婿了

讓我白手起家,剛創業沒錢,我就去借錢,給父母寫上借條,年利率,半年後還了

我結婚時候剛學校出來二年,給了一套婚房,我已經非常感恩,雖然那時候房子不像現在這麼值錢,那時候真的好便宜,二三十萬就很大的房子了,但收走了一套有我名字的房子,好像是我讀書的時候,後來叫我改產權我才知道,只是和我說,給你姐了,沒你啥事,讓我直接把名字去掉了,一切要靠自己,我也沒生氣,父母的都是父母的,愛給誰是他們的事情,後來直到把生意都給女婿的時候,而且和我一毛錢關係沒有,我也沒有說啥,父母給了我一個窩,說實話我真的已經感恩,說這麼多其實想告訴大家,父母的財產給誰,是他們自由決定的,岳父給兒子,那是他父母的事情,我們家給了女兒,做兒子的不一樣還是的孝順父母,不管做啥都要自己去奮鬥,父母的他們愛咋辦咋辦,其實和下一輩真的沒半毛錢關係,雖然我父母對我一直比較苛刻,但畢竟生我養我,大家一定要感恩,感恩父母,不論是女方還是男方,不要因為一點財產就開始鬧,古代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現代社會不同了,男女平等,過好自己的每一天。


謙但不卑


就我來說吧,2009年丈母孃得了食道癌,我主動提出我可以出一半。我們這邊也是老傳統,他們的財產都給了大舅哥。(其實不要眼睛總是看到長輩那個錢,人總要獨立。)畢竟是自己的長輩,他們把女兒養大也不容易,人抱著一顆感恩的心總是沒錯的。


過眼雲煙65065


岳父把財產全給了小舅子,但把女兒給了你呀[吃瓜群眾]!別被外界事物迷亂了雙眼,做好你自己。



迷茫的高臨


這種情況當然可以拒絕,但是要有策略,不能拒絕的太生硬。

從法律層面上來講,贍養老人是子女的義務,無論老人曾經是否有過錯。

從繼承權來說,兒女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都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

平時生活中我們都說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然而有一點需要注意:雖然你老婆沒有繼承財產,但是在沒有協議明確表示無需承擔贍養義務的情況下,還是不能避免要承擔醫藥費的。

從岳父把財產都給你小舅子而且患病了讓你老婆出一半醫療費這一點來說,老人家明顯的沒有一碗水端平。

你若和他講法律,兒女都有繼承權,他和你講道理、講人情;你和他講道理、講人情,沒有繼承財產不需要承擔醫療費,他和你講法律。出現這種情況就尷尬了。

偏偏作為女婿你還沒辦法直接反駁。

一旦你有反駁的苗頭,一大家子七大姑八大姨圍上來勸你"做父母的再有不是也是長輩,以前的事先掀篇,不要再提了,做兒女的不要計較太多"。

這一遍說教下來,你瞬間都得懷疑自己是不忠不孝、無情無義之輩。

老人家這麼偏心是因為女兒嫁出去就成了外姓人,多使喚沒壞處,只有兒子是繼承香火的,他心疼。

現在問題來了:如何讓你老婆和你站在同一條戰線上?

如果老婆是"扶弟魔",我估計你拒絕了用處不大,反而會讓你老婆覺得你不近人情。

你一通操作下來不但要出錢,還落得裡外不是人。

這種情況千萬不要自己強出頭,先得把經濟大權握在手裡,掌握家庭的各項開支狀況,優先考慮小家庭的生活保障,有餘力的情況下再談孝敬岳父母。

如果你老婆在岳父母家受夠了委屈,不願出錢,兩人達成一致了,這個時候可以出面委婉拒絕。

把這幾年的經濟狀況亮出來,哭哭窮,不經意提一下自己老婆當初沒繼承過財產,再順便給岳父一個臺階下。

如果岳父能講的通還好,講不通就拖字決。嘴上答應但是不行動。如果岳父還是不懂人情世故,要法庭上見,這個時候也就是一筆買賣了,一次性多少贍養費買斷父女關係。當然這只是極少數情況,大多數時候走不到這一步。

最後,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些事情大多數時候還是需要內部多溝通解決的,外人給的建議合理的聽取,不合理的捨棄就好,一切以家庭和睦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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