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之後,再見到對方是一種什麼感覺?

快刀侃亂麻


離過幾次婚,有離婚後不聯繫,過幾年到處打聽,想方設法找我,想跟我在一起的。我就在想,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優秀的人,值得別人珍惜,狗屎一坨,誰也不願意踩在腳上。好吃懶做,沒能力養活自己,沒賺錢途徑的女人誰也不願意被長期消費,還在出軌。生活壓力本來就大,男人也難,何況來自農村,父母不能幫襯一把,房車都靠自己努力,賺點血汗錢,再養一個心比天高明比紙薄,出軌的女人,何其艱難!也有離婚後,即便留下孩子,也不願意聯繫,問孩子長短,不明白一個男人又當爹又當媽,還得賺錢養房養車的艱難,只滿足自己一時之氣。也有跟幾個人出軌後,在左領右舍中有意敗壞我的名聲,讓我人財兩空,身敗名裂後帶上兒子離婚的,原本很認為別人會給她滿滿幸福,誰知真正離婚後,沒有那個男人真心會娶一個婚內出軌,還帶兒子的女人。理想豐滿現實骨感,男人嘛,寧娶從良妓,不要出軌妻,短短半年,又是協議離婚,又是法院起訴,又是離家出走,心中滿滿的期盼,換來萬分失望,隨她意,果斷離婚,與其兩人不幸的生活,不如一人過得滋潤瀟灑,有本事,能吃苦的男人,不愁沒有好的生活,努力的,離異後的單身男女。再見面,已經沒有當初的美好,不是仇人也是陌生人


李偉裝修


我也寫一個吧,離婚後一年多發後和她生過關係,嘗試著復婚。但是還是失敗了。很少聯繫,一年也就幾次,因為有個女兒,沒辦法不聯繫。有一次過年了,去女方家看孩子。吃好晚飯去她住的地方了。我們帶著孩子睡在一起,孩子放中間哈。啥也沒幹,睡到凌晨左右吧,孩子把我踢醒了。我就去隔壁房間睡了,因為隔壁房間沒有鋪床。將就到天亮就走了。還有一次我回家過年。離過年還有十幾天,我爸媽非得叫她帶孩子來我家過年。估計父母有讓我們復婚的意思。她來了,因為我是剛裝修的房子,說實話提前回家也是為了買傢俱。回去之前我買好了一個小房間的床。鋪好床我兩又帶孩子睡了,十幾天真的連手都沒摸一下。唯一的一次是孩子非得拉著我和她的手放一起,因為不想孩子難看,就握著她的手,就短暫幾秒鐘。相互沒拒絕,但是也沒感覺。。

就這麼孩子放中間睡了十多天,一點邪念都沒有。說尷尬嘛,也沒啥。反正都穿著睡衣。。

話說真的不習慣了,她有改變,也沒變。我也不想去改變她什麼。現在沒資格了。單身久了。不習慣和她在一起。年後送她和孩子去了她的老家。然後我就去工作地了。(前期是美女哦,那腿筆直。當初看上她也是有個小私心,不想影響下一代。哈哈)

總結:很平淡,沒性慾。古井不波的那種。但是有了一份親情在。希望她過得好,我們回不到以前了!我不是一個好丈夫,盡力做到一個好父親!祝福她。。。各自安好

希望陌生人別噴我。。


最亮的星耀


跟前妻結婚七年頭上離的。沒離之前因她出軌斷斷續續吵鬧了兩年才最終07年底離婚了。一傷心遠走他鄉千里之外。

剛離婚的那些日子一直渾渾噩噩的,感覺生活失去了希望沒有了目標沒有了奔頭!也沒心情做事連對女人都沒了性趣!對她只有恨!還有些念念不忘時常打聽她的消息!

半年之後才緩和過來而一發不可收拾,感覺到了單身的自由與放鬆,開始左一個右一個女人的換。有如魚歸大海任我遨遊的快活的日子!但是都是玩玩付不出什麼真感情了,本來以為離婚之後不會在結婚的。但是沒想到碰到了我現在的老婆於12年再婚到現在!

與我前妻離婚十多年一直再也沒見過,現在想想恍如隔世般!剛開始還有恨但是到了現在早就沒什麼感覺了!沒有恨更沒有什麼愛了!偶爾會聽到她的消息,換過幾個男人現在又恢復單身了,她的生活與我無關了。

希望這輩子不相見,就算是見面了,我相信也是彼此點頭微笑一帶而過吧!畢竟曾經相愛過,就做個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弗提衛


夫妻離婚,再見到她是什麼感覺?

14年陰曆年前分手,當時她的心情就不好,不過那個時候,自己沒什麼感覺。孩子大了,她也有事情可做,我不想她知道,我的生意出現了嚴重問題,更不想把我應該承受的,讓她一個弱女子分擔。那一天,彷彿是陰曆年前兩天吧,五年了,也記不大清楚了!

兩年後,從海南迴來,要取些以前的東西,當我進到門裡,見到她時,我簡直不敢相信,站在我眼前的人是她。她由於一個人,夜裡經常熬夜哭泣,眼睛昏花的厲害,微胖的她廋骨嶙峋,面孔烏黑,頭髮白的不敢相信。沒有了以前的喜悅幸福,滿臉烏雲密佈,說話少氣無力。我的心刀絞一般,羞愧自責,讓我無地自容,恨不得一頭撞牆自斃!

才明白壓力有多大,曾經擁有的恩愛幸福,只能是甜蜜的回憶,她本來就不愛交流,性格內向。如今真的成了,沒有幸福的女人,作為男人,不能保護自己愛的女人,讓她生不如死且忍辱負重,我的心裡滴血。如今分手已經五年整,她依然形影孤單,自己真想抽自己耳巴子,作為男人,不能保護為自己生兒育女的的女人,是男人最大的恥辱與負疚!



佛玉花緣


夫妻離婚了,再見到對方時,我會稟著互不打擾的方式來面對以後的生活,再見時波瀾不驚,心態平和、平靜的,像看到陌生人一樣來看待。

雖然當時處在離婚邊緣有多麼的心痛,離婚後日子過得又有多麼的艱難,但當我們領了離婚證開始,我覺得這一切也就結束了,從此以後我們是陌路人,我們倆不相欠,他的一切也與我無關。我也可以重新開始了。再見他,即便自己還沒有從離婚的陰影中解脫出來,甚至知道傷痕可能會伴隨我一生,但理智告訴我,不能藕斷絲連,不能讓自己瞻前顧後,左右為難,這樣才不會讓自己的痛苦綿綿無期,必須與他徹底了斷。


星星婆子


夫妻離婚之後,再見到對方是一種什麼感覺?

截止目前為止,我還沒有這樣的遭遇,所以沒有身臨其境的感覺。但我可以試著回答此問題。因為身邊不乏離婚之人。

有一對夫妻,男的比女人大11歲,婚後生下一男一女。男人家暴,女人在女兒一週歲時,把三歲兒子留給婆家,毅然決然帶著女兒離了婚。

後來兩人各自再婚,期見沒有再見過彼此。

女人和現在的丈夫又生了兩兒子。小兒子無所事事,又惹是生非,而和前夫生的大兒子卻是事業有成,生意做到了外省。於是就想著讓他幫一把同母異父的弟弟。

這就難免要見前夫的面了。三十年未見,再見,是一種什麼心情?

她說:“還是恨!”

我不知道離婚這麼多年,為什麼一點沒釋懷,一個“恨”字,泛起內心深處多少回憶波浪。



再說一對小夫妻。

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戀愛結婚。

洞房花燭夜,為了蓋誰家的喜被吵了起來,各不相讓。新娘一氣之下當晚回了孃家。

一星期後,宣告離婚,這真的讓我覺得不可思議,太奇葩了吧?

兩人再見,形同陌路。私下問之,一個說,沒有複合可能;另一個說,如此心眼小,但願此生不再見。

能走到離婚的地步,說明以往的感情一筆勾銷,如果聯繫,也是不得不要商量孩子的事吧?

世間萬物,唯有感情,說不清,到不明。

繁花事散逐香塵,流水無情草自春。

日暮東風怨啼鳥,落花猶似墜樓人。

――杜牧

2018.3.25.


吳萍吖


那天傍晚朋友跟我正坐在我媽家裡看電視,他前夫到我家裡來了,之前已經打過好幾個電話讓她回去,她沒理他,已經明確表示過不願意再回去。

他前夫穿的衣服比以前乾淨,其他還是老樣子。她們大概有一年的時間沒見了。

我坐在那兒有點兒尷尬,想離開讓她倆單獨相處,朋友拉著我不讓走。

前夫乾脆坐在我們對面,耐心勸她回去。

說了一會兒,朋友拗不過他,又不好意思打擾我們,就跟他回去了。

據說前夫還給她準備了一束玫瑰花,她說從來沒有像那個時候那麼討厭玫瑰花。不得不說,如果不愛一個人,那麼他做什麼都是錯的。

那天回去後朋友和他睡在一起,卻什麼都沒發生,她說一整夜都睡不安穩,心煩,焦慮,只想著快點天亮好離開那個地方。

夫妻離婚之後再見面大概跟遇見前男友差不多吧。時間長了,再深的感情或者仇恨都可以被稀釋,如果你既不愛他,又不恨他,那麼他也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拾光1991


沒感覺,不理不睬,就當看見空氣,我跟我女兒的爸爸維持了11年的婚姻史,我不太喜歡他就跟他在一起了,沒感覺相處時間短,就有孩子,感情不牢固,離婚前他害我不淺,這輩子無法忘記,他有外遇,我早就知道,我一直裝傻,離婚了,我說過不允許驚動我父母,我淨身出戶,把我攆出家門,一分錢沒給我,他們家給我大舅打電話,說什麼我也不知道,我母親去她家鬧了,兩家鬧得挺不愉快,對方父親無事生非,就差說我在外面扯犢子,因為我這個人一個心眼,不會在外面吃野食,這輩子無法原諒孩子爸爸,孩子爺爺,中間吹冷風的孩子姑姑,所以見面不說話,有能耐啥也別找我呀,孩子的生活費,買書,買衣服都是他們灌輸孩子跟我要的,不要臉到這種地步,導致我壓力山大,這家人真的不可理喻……


程佳垚


沒啥感覺,十年後我樂呵呵滴請對方吃了一頓飯,然後他說他後悔八年了,家產都給你,能不能復婚?

我說咱倆不合適,謝謝當初你把我和孩子掃地出門,謝謝你的成全,才有了我今天的成就,從開始我就說了我嫁給你完全是我娘一手造成的,我壓根對你家有木有錢半點興趣木有,你不相信啊,你們家處處防著我啊,現在咋了,不心疼錢了嗎?說這些話我一點恨意都木有,從始至終都是笑著。

我說雖然我不喜歡你,不喜歡你們家的環境,但是我還是努力的把我的身份做好,是你們不懂得珍惜,現在一切都成定局,我過得很好,已經不需要你們了。

然後他恢復原態,跟以前一樣,甚至更渣,對我破口大罵,那些變態的字眼我都無法表達,我依然笑著看著這一切,搖了搖頭,按了刪除鍵,老話說的好:“狗改不了吃屎!”


青島丫丫


同事父母是在他上初三那年離婚的。在這之前爭吵了四五年,他一直活在陰影中。根據法院判決,他跟父親。作為孩子,他並沒有因為兩個大人之間的怨恨而缺少愛。相反,父母在物質方面給予他更多。每到週末或寒暑假,他既可以留在父親那裡,也可以去鄰鎮母親那裡。

父母很快就各自組建了新的家庭,他更多的時候寧願呆在學校或者去同學家裡。他最怕的是去母親家裡,聽到她對父親無休止的抱怨。最恨的是一旦他做錯了什麼後,母親開口就是“你和那個王八一個樣。”他和父親姓王,王八是母親離婚後對父親的稱呼。有一年大年三十,母親託人帶話給他買了新衣服去她那裡過年。他很開心的去了。看到他一身土氣,母親一邊給他換上新衣服一邊又開始了訴落,先是說父親連過年都不給孩子穿好點。接著又開始了無休無止的抱怨,把從前對父親的種種不滿,一樁樁一件件訴說……半大孩子最倔強,他雖然不偏袒父親,但也反感母親無休止的抱怨。一氣之下,脫掉新衣服,換上已放進洗衣機裡的髒衣服,去了同學家。當地風俗大年三十吃年夜飯,不能有外人。同學為難告訴他後,他怕回家父親又怪母親的不是,就偷偷去姑媽家了。



二十多年了,在他印象中,離婚後的父母從未見過面。不是沒有交集的時候,而是一旦雙方親戚有走動的時候,一方首先打聽對方去不去。你去我就不去,你不去我就去。如此不想見,倒也相安無事。

講完這個故事,回到問題,我覺得:

1.離婚最受傷害的是孩子,千萬別草率!

2.如果離婚了,就不要再相見了,對雙方都是殘忍。

3.離婚了,對方跟你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是否再婚,不用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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