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借錢,法院出了懸賞通告,自己已經還錢了,但還錢證據因時間太長已經不存在了,該怎麼辦?

朵朵5281


我們先看下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發佈懸賞公告查找可供執行的財產。

如果法院到法院發出懸賞通告這一步,說明你的民事借貸敗訴了。法院認為你確實欠款,而且拒不執行。

你說自己已經還錢了?那是在什麼時候還的錢?

如果還錢是在懸賞通告之後,那很簡單,你找到債務人,找到法院,直接取消這個懸賞通告就好了。

如果還錢是在懸賞通告之前,那就引人深思了。為什麼還錢了,債權人還會向法院 申請懸賞通告?是沒還足?還是沒還?

關鍵是還錢的證據。

按照你的說法還錢證據因時間太長已經不存在了?你負有舉證責任。你還錢的時候有沒收回對方的借條,你還錢的時候如果是轉賬的話,網銀是有流水記錄的。已經還錢的微信記錄等等這些都是作為證據的。如果是現金直接交易,你又沒法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你自己確實已經還了,那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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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粥


找到債權人,讓債權人和法院澄清。


陳俊律師876滬


我非專業人士,實在無能為力助你解難!一,靠自己尋找依據或人證,二,求助相關資深律師人士能否助你脫困。


保家衛國71947122


對公借款有帳可查。對私有旁證請求法院調查調解


江西吉安老玩童


對於你還款的說法,你負有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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