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結婚後感覺沒有保障,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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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一般都是男方父母辛辛苦苦、省吃儉用幾十年,從牙縫節約出錢買的!

是男方父母為兒子能過上好日子,自願為兒付出,花錢所購,與未進門所謂兒媳婦,一毛錢都沒有關係,只是因為女孩做兒子媳婦,只有享受同住男方父母財產(房子)權利!以結婚為目的的男女,應以同等身份相處,因為婚後是男女一起過日子,所有財產都是男女雙方共用,不是婚後(房產.車.彩禮)僅男方用,女方別貪財!不然很難理解屬於婚姻(更準確說女方以結婚方式,拼命跟男方家要錢要物要房,這樣婚姻變相等於男方簽署一個長期:嫖娼協議:結婚證)

自然這婚房不屬於沒進門,兒媳婦的財產,房產證不寫女方名子是再對不過的事情啦!如果寫,才是糊塗父母加傻逼兒!

女方為何,不能讓自己父母也送給自己一套婚房,那樣就可房產證寫上女方名!

別把婚姻當宰客手段,人還沒有進門,就想發財撈到男方家房產!

萬一離婚,我不吃虧,至少把你父母辛苦一輩子的錢所買房產撈一半,離個婚,賺一半房產!

要是離二十、三十次婚,就成富婆啦!發達啦!結婚是因為彼此相愛,別心中黑暗想撈錢、撈房!還沒結婚就想離婚,搶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是缺德!

女孩找個男方家庭經濟厚實無可厚非,可以婚後跟著男方享受富足生活,挺好,沒有什麼錯誤,但如果還沒結婚就算盤打的啪啪響,只往自己賺上撥算盤,如何離婚不吃虧,這樣算盤早晚要崩盤!男女都經濟自立自強,彼此都不算計,才能攜手並肩過一生!

三算兩算準能算出外鬼!

火爐要旺心必虛!

家要過好必心實!



蜜雪兒65283327


您好。陳群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幫到您。

您的問題是:

男方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結婚後感覺沒有保障,該怎麼辦?

很理解您的想法、您的擔憂。

但是不贊同您的觀點。

您憑什麼要求男方把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的房產證上,加上您的名字?

“加上名字”說起來這麼簡單,實際上是極為重要的財產安排。

房產證上加名字,法律上的意義,其實就是把他的財產分割給您。

因為房產動不動就值幾十萬元、幾百萬元、幾千萬元,是家庭一代人甚至幾代人的最重要的資產,並且,它是登記公示的,房產證所展示的權利人是誰,誰就是這個房產的所有人。

所以,人們對房產證署誰的名、怎樣署名極為重視,不會輕易去加名、改名。

就因為您跟他結婚,就要分他一半家產?

您覺得您的理由很佔理、很靠譜;

但是您換位思考一下,站在男方的角度,站在第三方的角度,還是那麼合理,還是那麼靠譜嗎?

您覺得結婚後房子沒名不安全,他覺得原有的房子加上您的名,他也不安全。

關鍵是這個房子,本來跟您沒關係,您沒有一分一釐的貢獻,房子是他的婚前財產。

結婚是不是有安全保障,不是靠這個房子,是靠你們夫妻的感情,靠你們夫妻的共同經營,靠法律,靠道德。

你們應該共同經營家庭、經營生活、經營夫妻感情、共同創造財富,而不要想去瓜分別人婚前財產、個人財產,那是不合法,而且不道德的。

如果男方自願送給您,那是另外回事。

您要求別人分割給您(以結婚安全保障為理由)是不合法也不道德的。


陳群律師


我和老公異地戀結婚的。當時結婚先在我家辦的酒席。他家沒有房子,我婆婆去世早,公公沒本事。後來領了結婚證回的他老家。村裡的房子空蕩蕩的,全是60年代他父母結婚買的看傢俱,特別破。當時我也年輕23歲,剛大學畢業,並沒有覺得破,沒有覺得窮。就沒往你方面想。今年在城裡剛買上房,二手房,老公因為沒有時間辦過戶。我全程自己跑手續。寫得我的名字。我老公說寫誰的都行。就寫我的。因為寫他的他還得請假辦手續。我倆其實都是寫誰的都一樣,結婚了就是奔著過一輩子去的。他沒有母親,父親痴呆,所以很珍惜我們的家。對我和孩子特別好。我脾氣不好,經常大吼大叫。老公總是謙讓。昨天因為他輔導孩子作業沒輔導好,又被我熊一頓。不過我是脾氣來的快去的快。昨天老公給我燉的豬蹄,他自己一直不捨得吃,非讓我和孩子吃的差不多了自己才動嘴。


生活需要來點糖


女方總覺得自己婚後吃虧,萬一離婚,男方好找,自己就不好再婚了。所以惦記著在男方的產權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以防離婚的時候什麼也落不下。

道理情理都說得過去,但是忽略一點,如果男方有證據證明這套房子全是父母在自己婚前買的,那麼即便離婚,也不會作為婚後財產拆分,女方沒份。

所以加不加名字,又能怎樣?


哈尕爾


你也出一半房款,寫上你名字不就完了麼,誰出資,寫誰名啊,只出身體就換資產的,那是雞,既然男女平等,就別把性別當優勢,新型社會新家庭關係下,再也沒有誰單方面付出另一方單方面享受的舊時代好事兒了,男女會在女權主義要求下徹底走向西方式權益平等,不再有誰養誰的舊習俗了,當然,婚後感情好,送對方其他房產度假屋投資品署名權,那是另說,但婚前,未出資一方是無權提資產轉移和共有要求的,沒資格,

至於安全感,那是婚後靠你自己經營出來的,不是婚前就讓對方為你支付保險,你只賺不賠,對方獨自承擔婚姻風險,這是強盜邏輯,

千萬不要以為註冊登記結婚就是終點,錯了,結婚只是起點,未來結果如何,是要靠經營技巧的,證書與產權可不是保障,一套房子的所有權給不了多大的安全感,情感與生活依賴度才是最牢靠的技能保障——


睿博士


可能是你的顏值沒有達到他的標準。據我所知,時下有些成功男士為了向女方求婚成功都提前為女方買好一套房產:名字都是填寫女方的。雙手把《房產證》交給女子的。你肯定會認為這樣才有安全感啊!“那你就錯了!有本事的男人又何止在乎那一,兩套的房產啊?身邊有的是年輕貌美的女子在做備胎。這個時候你就更加沒有安全感了!還是提高一下自身的價值吧!人家的東是不好強求的。


白雲山人家


女方覺得男方沒有在婚房的房產證上加自己名字很委屈,自己要和男方生活,給男方生小孩,覺得很沒有保障,但女方有沒有想過,男方為啥沒加你的名,你給男方什麼做保障讓他放心加你的名,憑你的愛,憑你給他生小孩?可是愛會變不愛,生了小孩照樣會離婚,離婚就會分財產,婚前財產憑什麼分給你,能分的財產只能是婚後夫妻共同創造的財產,有些女人就想借結婚在男方婚前房產上加名,婚後離婚分家產來騙錢,男人能安心嗎?所以女人不要老在人家婚前房本上是否加自個名上糾結了。婚後男女相親相愛,共同創造財富,經營好婚姻,永不離婚,那男方的所有一切必將是女方的。


不惑91141856


這還沒結婚呢,就考慮離婚了。

是不是應該誇你目光長遠?

我和我愛人結婚,房子也是婚前準備好的,沒改名,一直他媽媽的名字。我對我們的婚姻有自信。即使有一天離婚,我覺得一個房子也代表不了什麼。沒想好就別結婚。當然,這是我個人觀點,家庭教育方式不一樣。我們家東北的,我父母不看重這些,覺得人好,對我好才是真的。我父母就象徵下的要了兩萬彩禮,重點聲明,不是獨女,還有一個弟弟。

如果你一定要讓你對象加你名字,也不是不可以,你出錢裝修,這個可以商量的。如果裝修好了,你也可以拿出差不多的陪嫁帶過來,我覺得這都是相互的,你對象也會同意的。

像你所說的,生孩子,這麼想是不對的,你和哪個男人結婚不生孩子?這是女人永遠逃避不了的,生孩子也是兩個人的事,而不是你給他生。孩子是愛情的結晶,而不是累贅。也不是作為女人要高額彩禮的理由。做家務,我覺得這個都不是問題。我們家一直都是我對象做飯做菜洗碗,我負責打擾衛生,衣服也是洗衣機洗。

婚姻是相互的,你付出了他也付出了,有時候多換位思考一下,你婚前買的,你愛人想加名字,你會不會同意。相愛的話就別讓人覺得你是嫁給了房子,而不是他這個人。就算你愛人同意,我覺得他父母也會慎重考慮的。

女人也是可以靠自己的,為什麼一切依附男人?靠著男人的房子來當做保障?還不如好好經營你們的婚姻。人家有全款購房的證據你離婚房子也沒有你份的。長的挺醜想的挺美。


郭星星呀


談一下我的觀點。如果這套房子是雙方共同買的。那必須要加女方名字。如果只是男方出資買的,加你的名字是情分,不加是本分。為什麼要加你的名字?你妹保障,那男的也想沒保障呢。你是來跟我過日子的還是來分家產的?現在人都怎麼了?這還沒結呢就想著離了怎麼辦?分不到一半房子,嫁給了愛情,過日子。一輩子和和美美的。你媽當年嫁你爸的時候沒說房產證加你媽名字。出發點就不端正。這種事情我非常抵制



Take21202961984


我覺得沒有對錯,只要雙方談妥就可以,感情婚姻不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別人無法評論對錯,我也有朋友結婚男方房子沒有她的名字,兩個人過的也挺好的,有了孩子老公也對她和孩子愛護有加,挺幸福的,我們做朋友的也只有祝福,不會拿這個跟她說什麼她老公不是對她真心的什麼的,所以這種事還得看個人,你覺得可以就可以,你接受不了那就不要同意,再找一個願意加你名字的,就像做生意,協商好,雙方都覺得可以那就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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