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訴前檢察建議促校外託管機構規範管理

近日,由黃龍縣教科體局牽頭,市場監管局、衛健局、公安局共同研究制定的《黃龍縣校外託管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出臺並實施,有效地解決了校外託管機構管理不規範的問題,這是該縣將檢察公益訴訟納入鄉鎮和縣直部門考核內容之後,縣委、縣政府支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又一重大舉措。

  這一管理制度的出臺,得益於黃龍縣人民檢察院的一份訴前檢察建議。去年8月,該院第二檢察部在履職中發現一些校外託管機構良莠不齊,託管班存在管理不規範問題,有的託管機構還存在一些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後,該院立即通過查詢黃龍縣信息平臺和實地走、訪、問等方式,瞭解到黃龍有校外託管班50餘家,主要分佈在城區居民房內,其中有42家託管班未在黃龍縣市場監管局登記,50家託管班均未在黃龍縣教育科技局登記,未辦理營業執照、辦班人員無健康證,且託管班百分之八十都設在住宅樓內,居住條件、配備設施簡陋,沒有相應的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未成年人的安全存在極大隱患。辦案組在調查的同時,一方面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就託管班管理問題進行研討溝通,根據調查情況,分別向黃龍縣教育科技局、市場監管局、衛健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依職權對託管班從辦班資格、環境等方面進行監管,確保未成年人安全。另一方面該院根據調查發現的託管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執法中存在無據可依的實際情況,及時形成調研報告,呈報縣政府:建議由縣教育科技體育局、市場監管局、衛健局、公安局四部門協商,制定統一的託管班從業標準和託管班管理辦法。黃龍縣人民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縣長李富榮專門作出批示,要求縣教科體局牽頭、市場監管局、衛健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引導託管班規範有序發展。相關部門積極落實檢察建議,各自依職權對全縣的託管班進行檢查治理,研究出臺《黃龍縣校外託管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託管班的管理部門,制定了嚴格的從業標準,進一步規範了全縣校外託管機構的辦班程序和管理辦法,有效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作者:黃龍縣人民檢察院 何午陽 高亞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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