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黃龍縣檢察院公開宣告一存疑不起訴案件並現場釋法說理


延安黃龍縣檢察院公開宣告一存疑不起訴案件並現場釋法說理


1月2日一大早,天氣陰冷、寒風瑟瑟,黃龍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冒著嚴寒來到案發地白馬灘鎮某村,依法對一起存疑不起訴故意傷害案件進行公開宣告並現場釋法說理。

公開宣告由承辦檢察官主持進行,邀請被不起訴人所在鎮、村幹部、被害人及其近親屬以及偵察機關案件承辦人全程參與並監督。

經審查,被不起訴人杜某某因懷疑被害人李某某偷自家山羊,遂持自制的木棍到李某某家質問,與李某某發生爭執,即用木棍擊打李某某腿部致其倒地,用拳頭擊打李某某臉部,經鑑定,李某某系輕傷二級,但致傷原因未作出結論。經二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鑑定機構出具補充意見,明確被害人眼部輕傷系尖銳物刺傷所致,鈍性外力(如拳擊)難以形成,指控其犯故意傷害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依法對被不起訴人杜某某做出存疑不起訴決定。

本案宣告儀式上,承辦檢察官當場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結合故意傷害案件的犯罪構成、證據標準、法律依據特別向被害人及其家屬講解為什麼對該案作出不起訴決定,並對被害人及其家屬提出的疑問進行解釋說理,並對案件後續解決提出建議,檢察官至情至理的一番悉心講解,澄清了被害人及群眾認識上的誤區,對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給予理解。最終被不起訴人杜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表示服從並感謝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今後不會再打人了,做個遵紀守法的公民。

為達到辦案的最佳效果,辦案檢察官還主動為被害人申請司法救助,幫助其度過生活難關,這一舉動生動詮釋了檢察官解民憂、暖民心的初心,更使被害人及其家人切實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與檢察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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